河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河池市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领导小组的通知

颁布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河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
颁布日期:2014-09-23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河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河池市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领导小组的通知

河政办发〔2014〕9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和驻河池中直、区直有关单位: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全区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的通知》(桂政发〔2014〕38号)精神,为切实加强对我市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市人民政府决定成立河池市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领导小组(简称市地名普查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负责河池市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工作的组织和领导,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市地名普查领导小组属阶段性工作机制,不属于新设立的议事协调机构,普查工作结束后即撤销。

二、组成人员

组长:徐钦恒副市长

副组长:梁春球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黄伟仪市民政局局长

张广生河池军分区副团职参谋

成员:覃于兰市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黄绍光市教育局副局长

王彩谋市民政局副局长

蓝海清市民委副主任

梁大生市公安局副局长

白华市财政局副局长

何业平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廖梦哲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谭素梅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黄左贤市水利局副局长

韦昱竹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体育局副局长

韦寿繁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副主任

陈翻腾市工商局副局长

韦儒科市统计局副局长

韦俊辉市林业局党组成员、市森林公安局局长

杨雄市旅游局副局长

蒙应忠市宗教局局长

覃江河市地方志办副主任

韦师市工业和信息化委总工程师

董顺熙广西河池民航机场建设办协调组组长

三、工作机构

市地名普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简称市地名普查办),设在市民政局,负责地名普查的日常组织和具体协调工作。办公室主任由黄伟仪同志兼任,副主任由王彩谋同志兼任,成员从市直有关单位抽调组成。

由于工作变动等原因,市地名普查领导小组成员需要调整的,由成员单位向市地名普查办提出,报市地名普查领导小组审批。

河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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