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贯彻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取消下放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的通知
关于贯彻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取消下放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的通知
| 颁布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河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14-03-18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河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取消下放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的通知
河政办发〔2014〕29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和驻河池中直区直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取消下放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桂政发〔2014〕6号),做好自治区取消、下放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衔接工作,确保衔接工作的顺利实施,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梳理现行行政审批项目
各县(市、区)、市直和驻河池中区直各单位要组织做好桂政发〔2014〕6号文中取消、下放和调整的行政审批项目与现行行政审批项目的对照、梳理工作(政府事项由承办部门负责落实)。对桂政发〔2014〕6号取消、下放和调整的行政审批项目具体内容有疑问的,应积极向上级部门请示,明确桂政发〔2014〕6号文中本地区、本单位应取消的行政审批项目、应接收上级部门下放的行政审批项目、应下放下级部门的行政审批项目以及应调整的行政审批项目。市本级现行行政审批项目目录(详见河政办〔2013〕66号)。
二、编制取消、下放和调整项目相关材料
各县(市、区)、各单位要严格对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取消下放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桂政发〔2014〕6号)要求,认真清理填报《河池市承接桂政发〔2014〕6号文件取消、下放审批项目统计表》(见附件1)、《河池市承接桂政发〔2014〕6号文件接收审批项目统计表》(见附件2)、《河池市承接桂政发〔2014〕6号文件调整审批项目统计表》(见附件3)。同时,按照以下要求编制各项材料:
(一)编制需取消项目资料。桂政发〔2014〕6号明确取消的行政审批项目,经梳理确认在各县(市、区)及各单位现行审批项目目录中的,应编制行政审批事项取消后的后续监管工作方案(见附件4)。
(二)编制需接收上级下放项目资料。桂政发〔2014〕6号明确由自治区级下放下级实施的行政审批项目,经梳理确认应由各县(市、区)、各单位接收的,各县(市、区)及各单位应依据自治区下发的行政审批项目下放方案,编制行政审批项目接收工作方案(见附件5)、行政审批项目操作规范(见附件6)。
(三)编制需调整项目资料。桂政发〔2014〕6号明确调整的行政审批项目,应按照要求进行相应调整,并按照调整后的审批项目名称重新编制操作规范。
(四)总结梳理工作情况。各县(市、区)、各单位在完成梳理确认行政审批项目、编制各项材料的同时,还应总结开展工作情况,形成落实桂政发〔2014〕6号取消、下放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工作情况汇报的书面材料。各县(市、区)应整理本地区的工作情况汇报,形成总体工作情况汇报。
三、材料报送时间及要求
(一)各县(市、区)材料报送时间及要求。2014年3月22日前,各县(市、区)将已确认并汇总完成的各项纸质材料(加盖本单公章)报送至市审改办(设在市编办),同时将材料的电子版本发送至邮箱:[email protected]。需报送材料包括以下内容:1、关于行政审批项目取消后的后续监管工作方案;2、关于自治区下放行政审批项目接收工作方案;3、落实桂政发〔2014〕6号取消、下放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工作情况汇报;4、行政审批事项清理结果。
(二)市直及驻中直单位材料报送时间及要求。2014年3月20日前,各有关单位将已确认并汇总完成的各项纸质材料(加盖本单公章)报送至市审改办(设在市编办),同时将材料的电子版本发送至邮箱:[email protected]。需报送材料包括以下内容:1、河池市承接桂政发〔2014〕6号文件取消、下放审批项目统计表;2、河池市承接桂政发〔2014〕6号文件接收审批项目统计表;3、河池市承接桂政发〔2014〕6号文件调整审批项目统计表;4、关于行政审批项目取消后的后续监管工作方案;5、关于自治区下放行政审批项目接收工作方案;6、操作规范。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人:张业,联系电话:2108046。
附件:1.河池市承接桂政发〔2014〕6号文件取消、下放审批项目统计表
2.河池市http://zfa.hcwang.cn/files/%E6%B2%B3%E6%B1%A0%E5%B8%82%E6%89%BF%E6%8E%A5%E6%A1%82%E6%94%BF%E5%8F%91%E3%80%942014%E3%80%956%E5%8F%B7%E6%96%87%E4%BB%B6%E6%8E%A5%E6%94%B6%E5%AE%A1%E6%89%B9%E9%A1%B9%E7%9B%AE%E7%BB%9F%E8%AE%A1%E8%A1%A8.rar承接桂政发〔2014〕6号文件接收审批项目统计表
3.河池市承接桂政发〔2014〕6号文件调整审批项目统计表
4.关于XXXX行政审批项目取消后的后续监管工作方案(模版)
5.关于自治区下放XXXX行政审批项目接收工作方案(模版)
6.行政审批项目操作规范(模板)
7.落实桂政发〔2014〕6号取消、下放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工作情况汇报
8.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取消下放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桂政发〔2014〕6号)
河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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