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1年度河池市防震减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颁布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河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河政办发〔2011〕71号
颁布日期:2011-03-21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河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1年度河池市防震减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河政办发〔2011〕7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防震减灾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2011年度河池市防震减灾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一年三月二十一日

2011年度河池市防震减灾工作实施方案

为推动我市防震减灾事业向更深层次、更宽领域、更高水平发展,切实做好"富民强市"新跨越战略和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等地震安全保障工作,实现"十二•五"规划的良好开局。根据《2011年度广西防震减灾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和市领导的指示,结合本市防震减灾工作实际,制定2011年河池市防震减灾工作实施方案。

河池市防震减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依照河池市人民政府绩效考评机制紧密跟踪检查、督促各项工作的开展情况,并适时将情况报告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和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防震减灾工作的领导,制定和细化工作措施,认真贯彻执行。

一、强化防震减灾责任意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于2009年重新修订实施。2010年国务院印发了《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防震减灾工作意见》(国发〔2010〕18号)。2011年,自治区人民政府将出台《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防震减灾工作的意见》,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对防震减灾工作的高度重视,明确提出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防震减灾工作指导思想、工作目标、主要任务和政策措施。各级各部门领导干部要深入学习,加深思想认识,提升责任意识,结合实际制定贯彻落实方案,强化工作措施,落实责任,切实把防震减灾各项工作规划好、部署好、实施好。

工作任务和完成时间:

1.5月前,市、各县(市、区)政府召开年度防震减灾工作领导小组会议;

2.10月前,印发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防震减灾工作的意见。

二、制定并实施防震减灾"十二五"规划

“十二五"时期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是深化改革开放、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攻坚时期。市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依据《防震减灾法》规定,参照国家和自治区的防震减灾规划,结合我市震情和市情,按照"统一规划、突出特点、全面防御、重点推进"的要求,科学编制市、县防震减灾"十二五"规划,并启动重点项目建设。

工作任务和完成时间:

1.10月前,完成市、县(市、区)防震减灾"十二五"规划的编制;

2.年底前,启动"十二五"重点项目建设。

三、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管理

由地震引发的建构筑物破坏是造成人员伤亡的主要原因,必须高度重视建设工程抗震设防管理工作,严格按照《防震减灾法》规定切实加强建设工程抗震设防监督管理,建立完善的配套制度,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把抗震设防要求作为项目可行性论证、工程设计、施工图审查、施工审批和竣工验收的必备内容纳入基本建设管理程序,建设工程要按照国家地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订和颁发的抗震技术规范、标准、规定进行设计、施工。各县(市、区)地震部门要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的要求进驻本级行政服务中心,依法开展抗震设防要求管理。

工作任务和完成时间:

5月前各县(市、区)地震部门进驻县行政服务中心,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确定纳入当地基本建设管理程序。

四、做好重点时段和地区的震情保障工作

2010年度广西地震趋势会商会意见将桂西北地区列为2011年度中强地震值得注意地区,我市地震形势仍然复杂严峻。各级地震部门必须强化震情意识,牢固树立"震情第一"的观念,各县(市、区)地震部门要制定震情应急保障工作方案,做好建党九十周年、中国-东盟博览会等特殊时段地震安全保障,做到思想有准备,工作有部署,人员到位,责任明确,不断提高地震速报质量、时效和震情分析水平,确保震情速报、震情跟踪、应急处置协调、高效有序进行。要充分发挥群测群防网络的作用,专群结合,加强地震异常的收集和分析,抓好地震短临跟踪工作。要加强对地震传言、谣言应对处置,及时对公众关注的地震相关问题做出解答,正确引导舆论,做好社会稳定工作。

工作任务和完成时间:

3月前各县(市、区)地震部门制定2011年度震情短临跟踪工作方案。

五、进一步加强防震减灾宣传教育

各级政府要把建立防震减灾宣传教育长效机制作为发展方向,继续开展防震减灾知识"进机关、进学校、进农村、进社区、进企业、进党校、进广场"宣传教育,增强公民的防震减灾意识,提高公民在地震灾害中自救、互救的能力。各县(市、区)和有关部门要强化各级领导干部依法领导防震减灾工作意识,提高领导干部应对突发地震事件应急处置能力,将防震减灾及应急管理知识教育纳入行政培训机构教学计划,年内市级组织1次处级、县(市、区)组织1次科级以上干部防震减灾知识培训。要加强防震减灾科普教育基地建设,要充分利用"5•12防灾减灾日”、“科技活动周”、“十月科普大行动"等特殊时段开展大型宣传活动。教育主管部门要将防震减灾教育纳入中小学安全教育内容,要高标准、严要求加强防震减灾科普示范学校建设,每所学校开展1场防震减灾知识讲座,举办1次地震应急疏散演练。要进一步丰富防震减灾宣传材料,按照群众喜闻乐见、图文并茂、深入浅出、易懂易掌握的原则,组织编制出版针对不同群体的防震减灾科普读物、挂图、影视作品,持续地加强防震减灾宣传工作,提高人民群众防震减灾意识。

工作任务和完成时间:

1.8月前每个县(市、区)建立1所防震减灾科普示范学校;

2.11月前市、各县(市、区)组织1次以上领导干部防震减灾知识培训;

3.11月前按照自治区防震减灾科普示范基地建设标准组织防震减灾宣传教育基地建设。

六、切实加强地震群测群防工作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研究制定加强地震群测群防工作的政策措施,建立稳定的地震群测群防经费渠道。积极推进"三网一员"建设,即地震宏观测报网、地震灾情速报网和地震知识宣传网建设,在各乡(镇)设立防震减灾助理员,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群测群防网络体系,切实加强对群测群防站点的管理,并给予技术指导。各县(市、区)要建立2个以上地震宏观观测站,因地制宜开展地下水、动物等地震宏观异常观察,充分发挥群测群防在地震短临预报、灾情信息报告和普及地震知识中的重要作用。

工作任务和完成时间:

1.6月前落实乡(镇)分管防震减灾工作一名领导和一名防震减灾助理员;

2.6月前每个县(市、区)建立2个以上地震宏观观测站。

3.8月前制定群测群防政策;

七、提升地震应急救援能力

我市具有发生中强破坏性地震背景的地区,自1970年以来,广西陆地上共发生8次5级左右的地震,有5次发生在河池境内,占广西陆地发生地震的62.5%,必须保持高度警惕,按照"宁可备而无震,不可震而无备"的原则,切实做好地震应急准备工作,提升地震应急救援能力。全市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级防震减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人员密集场所、重要企事业单位等必须制定地震应急预案,不断完善"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地震应急预案体系,要切实加强地震应急预案的管理,建立地震应急预案制订、修订和检查制度。各地要组织开展县级跨部门、跨行业、跨区域的综合性地震应急演练,提高地震应急和处置的实战能力。启动市级地震应急避难场所建设,各县(市、区)要依据平时与震时、休闲与应急相结合的原则,利用城市公共绿地、公园、广场、学校运动场的新建、重建或改建,开展城市地震应急避难场所和临时疏散场地的规划,安排地震应急避难场所必需的交通、供水、供电、排污等设施建设,确保妥善安置和管理灾区群众。各县(市、区)要加强地震应急专用物资储备,要在本级财政预算中要适当加大抗震救灾专项资金和地震应急储备专项资金安排,保证地震应急工作必须的经费。要加强地震救援专用物资的储备,有针对性地加强用于埋压人员搜救、抢救、转移等地震应急救援工作需要的特殊工具、用品和搜救器械准备。

主要任务和完成时间:

1.10月前完成乡(镇)、社区和县级防震减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地震应急预案制定;

2.11月前组织1次县级跨部门联动的综合性地震应急演练;

3.启动市级地震应急避难场所建设;

4.县(市、区)要将地震应急工作经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

5.民政部门加强地震应急物资储备。

八、加强地震应急救援队伍建设

专业地震应急救援行动是实现最大限度减少地震人员伤亡的最有效、最快捷的途径,对于保障地震灾区社会稳定和财产安全有重要意义。年内要按照"一队多用、专兼结合、军民结合、平战结合"的原则,完成市级地震应急救援队伍的组建。各县(市、区)要依托消防队伍或其他行业队伍,在整合应急救援资源的基础上组建本地区一专多能的地震应急救援队伍。要适时推进地震应急救援志愿者队伍建设,配备基本的应急搜救装备,加强学习、培训和演练,提升志愿者应急救援基本知识和基本能力,并通过他们也带领周围群众学习应急救援基本知识和基本能力,补充专业地震应急救援队伍力量的不足。

主要任务和完成时间:

1.年底前完成市级地震应急救援队组建;

2.6月前完成地震应急救援自愿者队伍组建。

九、加强病险水库排险加固

我市境内河网纵横,水库众多,特别是红水河和龙江河流域,已经建成和正在兴建一系列梯级电站,电站水库蓄水诱发地震应高度重视。全市有中小型水库201座,其中中型水库6座,小型水库195座,这些水库大多始建于十九世纪六、七十年代,没有进行抗震设计。全市小水电站共135座(含在建),多数为径流式电站,坝矮、库容小,均为小水电站,没有开展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各县(市、区)政府和有关部门要按照自治区、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加大水库安全隐患的排查,落实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作责任制,开展病险水库的除险加固,确保水库下游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主要任务和完成时间:

年底前完成大中型水库安全排查,组织开展大型水库除险加固。

十、大力推进农村民居防震保安和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

我市境内由于地质结构复杂,岩溶面积大分布广,“小震级,高烈度"是我市地震灾害显著特点。2009年"11.18"都安保安乡发生3.0级地震,造成保安乡隆仲小学和福隆乡中学两栋教学楼被震裂成危房,2010年"5.16"东江镇2.8级地震,地震烈度Ⅵ度区范围约2平方公里,造成东江镇加道村才吉屯61户104间房屋不同程度受损坏,造成D级危房26栋。我市中小学校舍和农村民居抗御地震灾害能力不足的情况仍然严重,各县(市、区)要制定扶持政策,结合因灾新建、移民搬迁、征地搬迁等推进农村民居防震保安示范村建设,普及抗震设防技术,培养掌握农村民居抗震基础知识和操作技能的农村建筑工匠。继续加大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推进力度,有关部门要切实做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服务。

主要任务和完成时间:

1.10月前抗震设防县制定农村民居防震保安工程扶持政策;

2.10月前每个县(市、区)要建设1个以上农村民居保安示范村;

3.继续做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

十一、加强督促检查全面落实各项工作任务

防震减灾事关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务必本着以人为本的执政理念,加强领导,建立健全防震减灾工作机构。把防震减灾工作纳入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周密安排,精心布置。在年初对本地区防震减灾工作进行全面部署,明确任务目标,明确责任单位,明确任务进度,切实做到有布置、有检查,使防震减灾各项工作得到确实推进。市人民政府将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的要求,落实责任,将防震减灾工作纳入政府绩效考评,加强检查、督促,确保各项工作落实。

主要工作和完成时间:

1.8月前制定全市防震减灾绩效考评指标和实施办法;

2.11月前组织开展防震减灾工作检查;

3.根据自治区、市政府统一安排完成绩效考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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