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来宾市市容环境卫生长效管理机制的通知
来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来宾市市容环境卫生长效管理机制的通知
| 颁布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来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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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3-05-13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来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来宾市市容环境卫生长效管理机制的通知
来政办发〔2013〕4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来华投资区管委,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来宾市市容环境卫生长效管理机制》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3年5月13日
来宾市市容环境卫生长效管理机制
为实现对市城区市容环境卫生工作的长效管理,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机制。
一、总体目标
通过建立长效管理机制,使城市环境卫生状况得到显著改善,城市环卫基础设施进一步健全,城市功能逐步完善,城市品位进一步提升,为创建国家园林城市、自治区文明城市夯实基础。
二、主要措施
(一)实行环卫作业市场化。
1.责任单位:市市政管理局。
2.工作内容:把城北区、城南区、来华投资区的道路清扫保洁与上门收集垃圾作业外包给环卫服务公司,清扫保洁总面积为381.315万平方米。市场化的清扫保洁作业要严格执行作业时间和作业质量标准。
3.清扫保洁标准要求:
(1)一级、二级道路。是指主要交通集散地、公共休闲场所、政府机关、商业网点集中、人车流量大的所在路段和主要城市干道,包括城北区的盘古大道、高速路口、维林大道、迎宾路、红水河大道——二桥桥头至市行政中心、桂中大道(维林交界至华侨高速路桥西端)、人民路、翠屏路、滨江北路、政和路、柳来路延长线(古三桥—盘古大道路口)、来华路、祥和路、西山路、振林路、新兴北路(含民贵桥)、文辉路、古三路、广电中心对面、金色家园旁、裕达华庭旁小广场、民乐路、民生路、维欢路(含维欢桥),城南区的大桥路、冶金路、爱华路、新华路、红水河大道南段(含红水河大桥)、文化路、长梅路(从电厂圆盘至河南工业区路口),来华投资区的桂中大道延长线(高速路桥以西,含高速路桥)、新侨路、绿源路、盛源路、华侨大道、铁北路和星城路。共36条道路,总面积2337589.23平方米。
①作业时间:每天作业16个小时,时段为4:00~22:00,实行“一扫三保”,即4:00~7:00彻底清扫道路一遍,7:00~22:00分三个班次进行保洁作业。
②作业质量标准:要求达到“六无六净”,即无堆积物、无果核、无纸屑烟头、无砖瓦砂石、无污泥积水、无泼撒食物、无人畜粪便,快慢车道净、坑渠口和人字沟净、道牙边净、墙根净、树穴净、花带周围净、箱桶四周净。
(2)三级道路。是指人车流量一般、城乡结合部主要路段和实施道路硬化的小街小巷,包括城北区的相思园、河边码头、振林路一巷、振林路南一巷、振林路西一巷、维林路一巷、维林大道西一巷、维林大道西二巷、北江路一巷、北江路二巷、北江路小巷、维林新城(维林市场及来宾国大酒店一带)小巷、滨江北路一巷、北海路、塘莲路、北海南路、兴林路、北海北路,城南区的南京路、民族路(从大桥路至人民银行来宾市中心支行)、文明路、天然桥路,来华投资区的银河路、阳华路、之江路等共25条道路,总面积537260.24平方米。
①作业时间:每天作业10个小时,时段为4:00~10:00、14:00~20:00,实行“一扫两保”,即4:00~7:00彻底清扫道路一遍,7:00~10:00,14:00~20:00进行保洁作业。
②作业质量标准:要求达到“四无三净”,即:无堆积物、无连片果皮纸屑、无污泥积水、无人畜粪便,路面净、砂井口净、树穴净。
(3)四级道路。是指人车流量少、未实施道路硬化的路段,包括城南区的南京路一巷、金海路、来良路、城东二路、城西二路、长梅路小学路、京桥路、爱宾路、城东三路、城东四路、城西一路、城西二路、城西三路、城西四路、长岭路东、砖厂河边路、河西派出所对面、飞龙路、江滨路、滨堤路、高岭路、大桥路一巷、大桥路二巷、大桥路三巷、来良路八巷、城西一路一巷、凤翔路、红星路、福凌路、凌湖路、象岭路、长岭路、城东七路、新华路东一巷、新都花苑五巷、开发路、莆田路,来华投资区的公园路、规划A路、水韵路、学院北路、学院东路、体育东路、丰津路、丰润路、振华路、丰泽路。共47条道路,总面积938299平方米。
①作业时间:每天作业6个小时,时段为4:00~10:00。实行“一扫一保”,即4:00~7:00彻底清扫道路一遍,7:00~10:00进行保洁作业。
②作业质量标准:要求达到“三无一少”,即:无堆积物、无连片果皮纸屑、无砂石积水,灰尘少。
(二)提高环卫机械化水平。
1.责任单位:市市政管理局。
2.工作内容:
(1)新购置一批环卫作业车辆。2013年投资500万元,购置15辆环卫机械作业车辆,配套32个垃圾箱体,加大城区道路机械扫洗力度。其中,购置垃圾压缩车4辆、车厢可卸式垃圾车6辆、大型清扫车2台、洒水车1台、高压冲洗车2台。
(2)科学调配环卫设施。要加强对现有车辆的科学调配;对年代已久的设施,及时维护维修,最大限度地提高运行能力。
(三)加强环卫基础设施建设。
1.责任单位:市市政管理局。
2.工作内容:
推动新建5座、改造3座垃圾转运站,新建6座固定式公厕,淘汰并新建8座环保式公厕,新设置1700个果皮箱。
(1)垃圾转运站建设。
推动新建合山路、河南工业园区、教育园区、城南新区、来华投资区共5座垃圾转运站,每座转运站设计规模为50吨/天,用地规模为2000㎡/座,估计投资(含征地、前期、土建及设备)为1250万元(每座250万元)。
改造新兴路、冶金路及祥和路垃圾转运站,主要是设备陈旧,损坏严重,其中新兴路、冶金路转运站已经停止运行,需要进行设备及车辆更新改造。估计投资为360万元(每座120万元)。
(2)公厕建设。
新建翠屏路与人民路交叉口、迎宾路与桂中大道交叉口东北角、迎宾路与滨江北路交叉口、大桥路、星城路、桂中大道延长线共6座固定式公厕,公厕建筑面积30~70㎡,投资估算(含设计、招标及监理等前期费用)为300万元(每座50万元)。
改建8座已老化的环保公厕,投资估算为280万元(每座35万元);改造老城区的西南三路及中南路2座固定式公厕,投资估算为20万元(每座10万元)。两项共计300万元。
(3)设置新型果皮箱。
在城区主要街道设置1700个新型果皮箱,投资估算为110万元(每个650元)。
(四)加强工地和渣土运输管理。
1.责任单位:市住建委、市综合执法局、市市政管理局,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2.工作内容:
(1)市住建委负责督促建筑工地硬化出入口道路和设置冲洗平台。
(2)市综合执法局负责加强对进出城区建筑垃圾、建筑物料运输车辆管理。
(3)市市政管理局负责制定密闭化运输准入制度,严格审批建筑垃圾处置许可,发放密闭化运输许可证。
(4)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牵头,商农机、运管部门负责划分货车进城线路和建筑垃圾、建筑物料车辆运输定点线路。
(五)加强日常巡查力度。
1.责任单位:市住建委、市综合执法局、市市政管理局。
2.工作内容:
(1)市住建委负责对建筑工地施工情况进行日常巡查,对不按要求围栏施工、未硬化工地出入口道路和未设置冲洗平台的工地责令限期整改。
(2)市综合执法局负责对建筑垃圾、建筑物料运输车辆的日常巡查,严格处罚车辆车轮带泥上路、建筑垃圾遗撒的行为。
(3)市市政管理局负责对道路、园林、路灯等市政设施的日常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4)市市政管理局负责对环卫作业的日常巡查,由市环卫处具体实施,落实责任到人,将市城区分为城东区、城北区、城南区和来华投资区4个片区进行管理,做到一天一巡视,一周一排查,一月一通报。
①每个片区落实3~4名环卫处干部职工负责片区道路清扫保洁与上门收集垃圾服务作业的日常管理。
②分时段对片区道路清扫保洁与上门收集垃圾服务作业进行检查。4:00~7:00,着重对道路清扫作业进行抽查;7:00~22:00,着重对道路保洁和上门收集垃圾服务作业进行巡查、检查。
③在抽查、巡查和检查工作中,发现问题做好记录,限期整改,并对照新城区道路清扫保洁与上门收集垃圾服务作业考核办法、标准进行扣分、处罚。
(六)严格环卫作业考核。
1.对市本级的考核。市市政管理局严格执行新城区道路清扫保洁与上门收集垃圾服务作业考核办法、标准(详见附件),加强对承包公司的监督管理。由市环卫处负责对发包道路的清扫保洁和市城区上门收集垃圾服务作业质量的检查验收,坚持每天巡回检查和不定期抽查。
2.对兴宾区的考核。按照来宾市城区道路清扫保洁和上门收集垃圾服务管理内容、标准及考核办法,加强对兴宾区负责的城东区环卫作业进行考核。
(七)建设、完善数字化城市管理长效机制。
1.责任单位:兴宾区政府、来华投资区管委、市住建委、市综合执法局、市市政管理局、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环保局、市工商局等。
2.工作内容:
加快建成使用数字化城管系统,推进数字化城市综合管理系统工作规范化进程。通过数据普查和各城市管理业务单位调查,不断拓展数字化城管应用和服务范围,强化数字化城管对市容环境卫生的监督作用。
3.管理模式:
实行“一级监督、一级指挥、分级管理、四级服务”的高位监管模式,即市级统一监督、统一指挥,明确市、区、街道办事处(乡镇)管理责任,在市、区、街道办事处(乡镇)、社区四级建立信息网络,负责问题的收集和处理结果的反馈,实现四级联动,及时高效处理市容环境卫生突发事件和存在问题。
三、工作要求
(一)明确责任,各司其职。实行“一把手”负总责,市住建委、市综合执法局、市市政管理局、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等部门要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加强市容环境卫生监管,加强沟通协作,全面提高城市净化、绿化、美化、序化水平。
(二)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市民素质。通过加大宣传,提高市民环卫意识;通过多种形式对工作成效进行报道,引导市民养成良好的文明卫生习惯。
(三)切实加强领导,转变工作作风。领导带头深入现场,了解实情,现场协调解决问题;科室负责人、二层单位班子成员及中层以上业务负责人分责任区上街经常巡查,及时处理巡查中发现的问题。
(四)完善公众参与机制,提高为民服务水平。各部门要建立城市环境综合整治意见征集制度,对市民、网民关注、反映的热点、难点、焦点问题,及时整改,切实为民服务,多办好事实事。
附件:1.来宾市城区部分道路清扫保洁和上门收集垃圾服务管理内容、标准及考核办法附件下载
2.来宾市城区部分道路清扫保洁和上门收集垃圾服务作业检查考核实施细则
3.来宾市城区部分道路清扫保洁和上门收集垃圾服务作业检查考核评分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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