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来宾市市树市花评选方案的通知
来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来宾市市树市花评选方案的通知
| 颁布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来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来政办发〔2012〕54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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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2-03-21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来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来宾市市树市花评选方案的通知
来政办发〔2012〕5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来华投资区管委,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来宾市市树市花评选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二〇一二年三月二十一日
来宾市市树市花评选方案
为了提高城市品位,提升城市竞争力,激发广大市民热爱来宾、建设绿色生态来宾的热情,早日把我市建设成为山水园林宜居城市,根据市委、市人民政府部署,开展“市树、市花”评选活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通过“市树、市花”评选活动,激发广大市民热爱来宾、积极参与新城市园林绿化建设的热情,进一步增强广大市民的绿化意识、生态意识和主人翁意识,提升城市品位和城市竞争力,为建设和谐文明新来宾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目的意义
“市树、市花”是城市形象的重要标志。来宾市“市树、市花”的确定,能代表来宾市独具特色的人文景象、文化底蕴、精神风貌,体现人与自然的和谐统一,对提升来宾市城市品位、带动全市相关绿色产业发展、优化城市生态环境和增强城市综合竞争力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三、组织领导
(一)成立来宾市“市树、市花”评选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长:陈维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卢运逸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黄剑桥市政协副主席
成员:黄旭升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陆金学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谭德先市住建委主任
朱柱伟市市政管理局局长
张洪程市林业局局长
黎瑞江市文化新闻出版局局长
玉德市环保局局长
牟涛市市政管理局党组书记
杨毅来宾日报社社长
黄华来宾市电视台台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市市政管理局。办公室组成人员如下:
主任:黄旭升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副主任:朱柱伟市市政管理局局长
张洪程市林业局局长
牟涛市市政管理局党组书记
成员:曾庆平市市政管理局园林管理科科长
张向京市绿委办主任
卢上瓦市园林局局长
韦茂波市市政管理局园林管理科工程师
(二)成立专家评审组。由住建、市政、林业、环保、文化、园林等方面的专家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会知名人士组成,负责“市树、市花”评审工作。
四、评选条件
市树、市花的评选必须坚持绿色理念,体现生态特色,符合现代审美标准,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实用性。市树、市花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本地特产的树木或花卉,或者虽非本地原产,但适宜本地栽培,成活率高,是本地绿化美化的主要选择品种。
(二)适应性强,易繁殖,在本地广泛栽植多年且生长良好,深受广大市民喜爱。
(三)树木品种好,枝繁叶茂,树形有美感;花姿、花色美,花期较长。
(四)抗逆性强,对病虫害、寒冷、干旱、污染等有较强的抗御能力。
(五)栽植成本低,见效快,且能体现良好社会效益、环境效益和经济效益。
(六)有一定的文化内涵,与本地历史文脉有关联,有较深刻寓意和较高知名度。
五、方法步骤
市树、市花推荐评选工作分为六个步骤,即宣传发动、推荐初选对象、群众投票评选、专家评审、决定命名、推荐应用。
(一)宣传发动(2012年3月1日至3月31日)
1.市委宣传部在全市各媒体及网站发布评选推荐市树市花倡议书和公告,公布参与及推荐的方式方法。重点在来宾日报、来宾市电视台和来宾市人民政府网开设推荐专栏,全面宣传,向市民介绍我市主要的树木花草。各媒体通过专访、访谈、发表群众来稿等方式营造关注热点,形成全社会参与氛围,吸引市民积极参与。
2.各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结合实际,组织开展座谈会、征求意见会等活动,在全市掀起推荐评选市树市花活动热潮。
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各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二)推荐初选对象(2012年4月1日至5月1日)
在宣传发动同时,接受市民的初选推荐。要深入动员,广泛吸纳市民参与推荐,充分发扬民主,充分体现民意,最广泛地发挥市民的主导作用,有组织地号召广大群众和专家推荐市树市花。一是组织市民、群众通过手机短信、信件、电子邮件等方式推荐初步候选对象;二是印制推荐选票通过现场投票或随机调查的方式进行推荐;三是从市民推荐的初选对象选出票数最高的三种市树市花,经专家初评后作为候选对象。
责任单位:评选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市政管理局。
(三)群众投票评选(2012年5月2日至5月22日)
由市级媒体向社会公布候选名单,从公布之日起群众开始投票。投票可采取网站投票、手机短信投票和填写选票等方式进行。
责任单位:评选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专家评审(2012年5月23日至5月31日)
投票结束后,市“市树、市花”评选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投票结果,召集专家组对市民公推的市树市花进行评审,原则上按照得票最高的2个不同品种作为候选对象报市委、市政府审定,再由市政府提交市人大决定。
责任单位:评选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五)决定命名(2012年6月1日至6月6日)
市人大决定的市树、市花向社会公布。同时对来宾市“市树、市花”标志的应用作出相应的保护规定。
责任单位:市人大办、市市政管理局。
(六)推荐应用(2012年6月7日至7月7日)
集中一段时间利用报纸、电视、互联网和户外广告等传播手段向全社会进一步宣传我市的“市树、市花”,同时把评选结果与对外宣传、旅游推荐、绿化产业发展和城市绿化建设结合起来,进一步促进来宾经济社会发展。
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市政管理局。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树、市花”评选活动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市树、市花”评选工作。同时,“市树、市花”评选专家组负责“市树、市花”评选活动中的理论和技术指导以及候选品种的推荐工作。各相关部门要把此项工作作为当前一项重点工作,列入工作日程,认真抓好落实。要按照全市的统一部署,平稳、有序地组织开展各项工作,确保“市树、市花”评选工作的顺利实施。
(二)加大宣传力度。要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网站等媒体对“市树、市花”评选活动进行全面宣传报道,使广大市民充分认识评选工作的重要意义,激发全社会的参与热情。要开辟评选活动专版、专栏和专题节目,设立热线电话,鼓励广大市民参与评选活动,在全社会营造人人关心、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
(三)落实评选经费。市树市花代表了城市的形象,是城市象征,其评选过程涉及面广、程序复杂、耗时长,市财政要落实评选经费,确保评选工作顺利开展。
(四)强化督促检查。市“市树、市花”评选活动领导小组将组织有关部门,对评选工作进展情况进行定期督办检查,对工作完成情况予以通报。各相关部门要加大评选工作的指导力度,提高各项评选工作的前瞻性和科学性,确保及时向全市展示和公布“市树、市花”。
七、市树市花的选择与建议
选择市树、市花作为城市绿化的标志性植物,进行广泛种植,形成本市特有的绿化特点,能更好的凸现地域特点,根据《来宾市城市绿地系统规划(2011—2025)》,推荐以下品种作为市树及市花,广泛征求社会各方面意见。
(一)市树品种:
1.香樟
香樟是属于樟科的常绿性乔木,树形优美,高可达50米,树龄成百上千年,可称为参天古木,为优秀的园林绿化林木。
2.秋枫
常绿或绿乔木,高可达40米。喜光,耐水湿,不太耐寒,移植成活率高,生长快。宜栽作庭荫树、行道树及堤岸树。
3.黄葛榕
半落叶乔木,落叶时间为12月—1月,树冠雄伟,广展,无须。喜阳和温热气候,耐湿,移植成活率高,生长快,宜栽植在湿润肥沃土壤,抗烟性、耐酸性比较强。
(二)市花品种:
1.洋紫荆(Bauhiniablakeana)
别名:红花紫荆。
常绿小乔木,高3—4m,花姿浓艳瑰丽,花期4—5月,广受喜爱,适宜作庭园绿化、绿荫观花树,也可作行道树,易生长,移植成活率高。
2.黄槐(CassiasurattensisBurm.f.)
别名:金凤树、豆槐、金药树。
半落叶乔木,高5-7米。可全年开花,5-6月及9-11月为盛花期。黄槐喜高温,耐旱、耐热,容易栽培,生长快速,但根浅,风强则易倒是其缺点。
3.叶子花(Bougainvilleaspectabilis)
别名:勒杜鹃、宝巾花、三角梅。
属常绿木质藤本,茎枝有刺,拱形下垂。有红色、紫色、橙红色、粉红色或粉红与白色嵌合等花色,有十多个不同花型品种,花期为3-5月、9—11月,冬春之际,姹紫嫣红的苞片展现,给人以奔放、热烈的感受,因此又得名贺春红。叶子花叶连叶、枝连枝、繁花似锦、绚丽满枝,苞片颜色鲜艳华丽,适宜种植在公园、花圃、棚架及门前两侧,攀援作门辕,或种植在围墙、水滨、花坛、假山等周边,作防护性围篱,成为华南的一大景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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