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2年市人民政府为民办实事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2年市人民政府为民办实事工作方案的通知
| 颁布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来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来政办发〔2012〕35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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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2-03-02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来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2年市人民政府为民办实事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政办发〔2012〕3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来华投资区管委,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2012年市人民政府为民办实事工作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〇一二年三月二日
2012年市人民政府为民办实事工作方案
一、实施深化拓展“三求”惠农工程
(一)目标任务:将建设项目从原来的“五个一”扩展到“八个一”,即增加建设“一个公厕、一个垃圾池、一个小广场”。为市群众艺术馆、6个县(市、区)文化馆、66个乡镇文化站各配备一部文化服务车。
(二)牵头单位:市“三求”办。
(三)负责单位:市财政局、市住建委、市文化新闻出版局、市体育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等。
(四)完成时限:2012年1-12月。
二、实施教育惠民工程
(一)目标任务:在市区新建或扩建1所高中、2所初中、2所小学、2所幼儿园。在各县(市、区)建设25所乡镇中心幼儿园和66所村级幼儿园。
(二)牵头单位:市教育局。
(三)负责单位:市住建委、市财政局、兴宾区政府等。
(四)完成时限:2012年1-12月。
三、实施全民健身设施建设工程
(一)目标任务:在市、县、乡、村、屯建设一批体育健身设施场所。
(二)牵头单位:市体育局。
(三)负责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等。
(四)完成时限:2012年1-12月。
四、实施乡镇规划与建设工程
(一)目标任务:完成66个乡镇的规划编制或修编工作,选择一批乡镇政府所在地开展街道硬化、小广场、公厕、垃圾中转站建设以及绿化美化亮化工程建设。新建或改造城乡农贸市场20个。
(二)牵头单位:市住建委。
(三)负责单位:市市政管理局、市商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等。
(四)完成时限:2012年1-12月。
五、实施新村屯建设工程
(一)目标任务:抓好300个村屯村庄改造和30个新农村示范村建设。
(二)牵头单位:市住建委、市国土资源局。
(三)负责单位:市新农办、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等。
(四)完成时限:2012年1-12月。
六、实施大石山区基础设施建设工程
(一)目标任务:继续实施10个大石山区村基础设施大会战。
(二)牵头单位:市扶贫办。
(三)负责单位:市财政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等。
(四)完成时限:2012年1-12月。
七、实施村屯巷道硬化工程
(一)目标任务:完成300个村屯巷道硬化,每个村屯新建硬化巷道1000米以上。
(二)牵头单位:市新农办。
(三)负责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等。
(四)完成时限:2012年1-12月。
八、实施农田水利渠道建设工程
(一)目标任务:重点实施集中连片的小型灌区水利渠道建设,完成1000公里水利渠道硬化。
(二)牵头单位:市水利局。
(三)负责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等。
(四)完成时限:2012年1-12月。
九、实施农村新房建设工程
(一)目标任务:通过政府补助和贷款贴息的方式,引导农民建设新房1万户,其中新型房建设5000户、改造5000户。
(二)牵头单位:市新农办。
(三)负责单位:市财政局、市住建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等。
(四)完成时限:2012年1-12月。
十、实施文化“三馆一院”建设工程
(一)目标任务:推进市、县文化馆、图书馆、体育馆和影剧院的建设,满足人民群众的文化需求。
(二)牵头单位:市文化新闻出版局。
(三)负责单位:市体育局、市广电局、市发改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等。
(四)完成时限:2012年1-12月。
各牵头单位负责制定具体实施方案,于3月15日前下发实施。各单位在每月5日前将上月为民办实事进度情况送市人民政府督查室,市人民政府督查室将对为民办实事工作进度和完成情况进行不定期督查,确保2012年度为民办实事各项工作顺利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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