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钦州市通信保障应急预案的通知
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钦州市通信保障应急预案的通知
| 颁布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钦政办〔2012〕57号 |
|---|---|
| 颁布日期:2012-03-27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钦州市通信保障应急预案的通知
钦政办〔2012〕57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钦州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三娘湾旅游管理区管委,市直各委、办、局:
《钦州市通信保障应急预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一二年三月二十七日
钦州市通信保障应急预案
目录
1总则
1.1编制目的
1.2编制依据
1.3适用范围
1.4应急处理工作原则
2组织机构及职责
2.1领导机构
2.2办事机构
2.3各成员单位职责
3预警信息的分级
3.1对预警信息的预警机制
3.2对内部预警信息的机制
3.3对外部预警信息的机制
4处置措施和处置程序
4.1处置措施
4.2处置程序
4.2.1预警发布
4.2.2预案启动
4.2.3预案终止
5保障措施
5.1通信保障应急队伍的建设制度
5.2通信应急物资保障制度
5.3应急电话值班制度
5.4后勤保障制度
5.5经费保障
5.6通信保障应急工作监督检查制度
5.7通信保障应急训练和演练
6情况汇报和经验总结
7通信保障应急工作要求
附件:1.钦州市通信保障应急工作组织机构图
2.任务下达及结束流程图
3.钦州市通信保障应急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及
各小组成员单位联系方式
钦州市通信保障应急预案
为有效保障我市通信系统的安全性与可靠性,预防和遏制通信突发事件,提高应急工作水平,避免和减轻突发事件造成的危害和影响,维护全市通信系统安全和稳定,制定本预案。
1总则
1.1编制目的
建立健全我市通信保障和通信恢复应急工作机制,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组织指挥能力和应急处置能力,保证应急通信指挥调度工作迅速、高效、有序进行,满足突发情况下通信保障和通信恢复工作的需要,确保通信的安全畅通。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国家通信保障应急预案》(2011年12月10日修订)和《钦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钦州市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的决定》等有关法规和规章制度,制定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下述情况下我市发生的通信保障或通信恢复工作。
(1)重大通信事故;
(2)特大自然灾害,事故灾害、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突发社会安全事件;
(3)国家、自治区交办的重要通信保障任务。
1.4应急处理工作原则
通信保障和通信恢复应急工作坚持市委、市人民政府统一领导、分级负责,落实责任,预防为主;加强管理、密切协作,快速反应、协同应对;依靠科技,以民为本,通报及时、保障有力的原则。
当重大突发事件造成通信网络中断或通信严重受阻时,任何公民和单位都有义务通过各种途径向当地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报告情况。
2组织机构及职责
2.1领导机构
成立钦州市通信保障应急领导小组,负责领导、组织、协调全市通信保障和通信恢复应急工作;负责组织全市应急抢修演习;负责监督有关单位制定应急抢修预案及预案演练;负责评估应急抢修行动及应急预案的有效性。领导小组成员由市人民政府分管副市长、协管副秘书长及市委宣传部、市发改委、工信委、公安局、财政局、住建委、市政管理局、交通运输局、公安交警支队、气象局、无线电管理处、钦州供电局、电信钦州分公司、移动钦州分公司、联通钦州分公司主要领导组成。
当事故发生后,领导小组应派人赶赴事故现场进行现场指挥,成立现场指挥部,指挥事故应急工作。现场指挥部职责:指挥、协调现场的应急处理工作,批准现场应急抢修方案,组织现场抢修;负责发布、解除应急命令和信号;核实事故损失情况,并及时上报;负责审定对外发布的事故信息;必要时,向自治区人民政府请示启动自治区级通信保障应急预案,在技术、物资上予以支持。
2.2办事机构
钦州市通信保障应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办公室主任由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分管副主任担任,副主任由市无线电管理处1名副主任及电信钦州分公司、移动钦州分公司、联通钦州分公司各1名负责通信安全的副总经理担任。成员由市通信保障应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业务科室负责人组成。主要负责市通信保障应急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协调联络上级通信应急保障管理机构和市通信保障应急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建立各部门间的联络、值班制度;当突发事件威胁通信网络安全或需要通信应急保障时,及时了解情况,向领导小组报告并提出处理建议;按照市通信保障应急领导小组下达的命令和指示,组织协调、落实全市的通信线路、通信设施受损事故应急处理和通信应急保障工作,组织专家为领导小组提供通信事件应急处置的决策咨询建议与技术支持。汇总通信保障工作进展情况,加强通信保障应急对外宣传和信息发布,完成通信保障各项任务。
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现场抢修组、治安通行组、基础支撑组、新闻宣传组和技术专家组。主要是按照各成员单位的职责做好保障工作;技术专家组职责是承担决策咨询任务、提出处置措施建议及对有关处置方案进行综合评估等。
2.3各成员单位职责
市委宣传部负责事故现场新闻媒体的协调、管理,正确引导舆论导向,及时发布事故信息。
市发改委负责协同有关部门制订通信保障应急相关政策,根据国家、自治区有关规定,协调通信设施和现场应急通信装备的供电、供油需求,确保应急条件下通信枢纽及重要场所等关键通信节点的电力、能源供应。
市工业和信息化委负责指导电信运营企业落实应急通信建设规划和应急通信保障装备与物资储备计划,加强对基础电信运营企业网络安全防护、安全运行和应急处置工作的检查指导。
市公安局负责维护事发地交通秩序和社会治安,对涉嫌刑事犯罪的事件及时开展侦查、鉴定工作。
市财政局负责处置公共突发事件中应由财政负担的经费落实。
市住建委根据城市总体规划负责应急通信基础设施建设的指导。
市市政管理局负责对道路开挖及通信线路敷设工程的指挥及引导。
市交通运输局、公安警支队为保证通信保障应急车辆、物资迅速抵达抢修现场,组织协调必要的交通运输工具、给应急通信专用车辆配发特许通行证等方式,及时提供运输通行保障。
市气象局负责为事故现场提供气象服务。
市无线电管理处负责优先解决应急通信中无线通信频率的指配和抗干扰的协调工作。
钦州供电局负责保证应急通信设施的供电需求。
电信钦州分公司、移动钦州分公司、联通钦州分公司是钦州市通信保障应急预案的实际执行单位;根据本企业的实际情况负责编制、检查和组织实施本企业内的通信保障和通信恢复应急预案工作;承担应急通信保障任务。在通信网络规划和建设中,要贯彻落实网络安全各项工作要求,健全网络安全防护、监测预警和应急通信保障体系建设,不断提高网络的自愈和抗毁能力;强化对网络运行安全和网间互联互通安全的监测及风险隐患排查;完善应急处置机制,修订完善各级通信保障应急预案,定期组织演练,加强网络运行安全和应急通信保障的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要建立和完善网络预警监测机制,加强通信网络运行监测。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采取有效处置措施,控制事态发展,并按照有关规定及时上报事件信息;要加强对应急装备的管理、维护和保养,健全采购、调用、补充、报废等管理制度。在突发事件发生时,接受市通信保障应急领导小组的领导,落实各项应急处置制度的执行。
3.预警信息的分级
预警信息分为外部预警信息和内部预警信息两类。外部预警信息指电信行业外突发的可能需要通信保障或可能对通信网产生重大影响的事件警报;内部预警信息指电信行业内通信网上的事故征兆或部分通信网突发事故可能对其他通信网造成重大影响的事件警报。
根据国家、自治区通信应急预案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情况,预警信息分为四级:
Ⅰ级(红色):因特别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引发的,有可能造成多个县区通信故障或大面积骨干网中断、通信枢纽设施遭到破坏等影响特别重大的情况,及自治区下达重要通信保障和重大应急通信保障的情况。
Ⅱ级(橙色):因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引发的,有可能造成我市多个基础电信运营企业所属网络通信故障的情况,及需要通信保障应急准备的情况;通信网络故障可能升级造成多个基础电信运营企业所属网络通信故障的情况。
Ⅲ级(黄色):因较大突发公共事件引发的,有可能造成某基础电信运营企业所属网络多点通信故障的情况;通信网络故障可能升级造成我市某基础电信运营企业所属网络部分区域通信故障的情况。
Ⅳ级:(蓝色):因一般突发公共事件引发的,有可能造成某基础电信运营企业所属网络局部通信故障的情况。
3.1对预警信息的预警机制
市通信保障应急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及各基础电信运营企业要根据各自分工,建立起相应的预警监测机制,进行通信保障预警信息的监测收集工作。
(1)建立健全我市通信信息报告制度和相关单位信息沟通渠道,及时报告和通报预测预警信息。
(2)突发事件造成或可能造成我市多点通信故障时,相关基础电信运营企业应立即将情况上报。
(3)对不可预见的突发重、特大通信网络事故,事发基础电信运营企业要立即报告,并组织本单位应急力量即时实施处置。
(4)在先期处置突发重、特大通信事件过程中,如需其他单位协助的,由市通信保障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协同各成员单位采取必要措施实施处置。
3.2对内部预警信息的预警机制
各基础电信运营企业应对电信网络日常运行状况实时监测分析,及时发现内部预警信息。
当获得内部预警信息后,各基础电信运营企业应对预警信息加以分析,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的原则,对可能演变为严重通信事故的情况,应在1小时内及时报告公司上级部门和市通信保障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
(1)建立通信网络事故预测体系。加强对通信网络运行安全的监督管理,加大对通信安全预防工作的监督检查力度。
(2)建立相应的信息监测机制,加强通信事件的信息监测与信息收集。
(3)完善通信网络运行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对主干传输路由和网络安全运行的监测。
(4)加强对各种可能造成通信网络事故的自然灾害跟踪监测和信息收集。
(5)建立有效的信息沟通渠道,并及时收集、研判监测信息。
3.3对外部预警信息的预警机制
市通信保障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获得外部预警信息后,应立即通知市通信保障应急领导小组成员召开会议,分析核实、研究部署通信保障应急工作的各种应对措施。经确认分级后,根据预警信息的级别,属于Ⅰ、Ⅱ级预警信息的,应立即上报自治区通信保障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并通知相关基础电信运营企业做好预防和通信保障应急工作的各项准备工作。属Ⅲ、Ⅳ级预警信息的,经分析确认后应及时发布,并通知相关的基础电信运营企业做好预防和应急准备工作。
4.处置措施和处置程序
4.1处置措施
(1)速报机制:各基础电信运营企业通信保障应急管理机构得到通信突发事件信息后,应初步确定事件性质、级别,在1个小时内及时向市通信保障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速报报告,说明突发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影响程度,并尽可能说明原因和发展趋势等以及提出是否启动应急预案、启动哪级预案的建议,并请示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
(2)应急准备工作:市通信保障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接到事故报告后,应立即向领导小组报告,根据掌握的事故情况,符合预案启动条件的,由市领导小组下令立即启动预案。预案一旦启动,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接到通知后应立即传达贯彻,组织相应人员按照预案进行通信保障和通信恢复工作。
(3)通信保障及抢修:通信保障及抢修应遵循先上级、后地方,先重点、后一般的原则。
(4)通信保障和通信恢复应急工作完成后,现场指挥部向市通信保障应急领导小组提出终止应急工作请示,由市通信保障应急领导小组下达应急任务结束的指令。
4.2处置程序
4.2.1预警发布
通信突发事件发生时,可根据事件的危害程度适当地发布预警,市通信保障应急领导小组可以确认并发布Ⅰ级和Ⅱ级预警信息;市通信保障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可以确认并发布Ⅲ级和Ⅳ级预警信息。特别是一些在其他地方已经出现了,或在安全相关网站发布了预警而我市通信系统还没有出现相应的灾害,除了在技术上进行防范以外,还应当向全市的网络信息用户发布预警,直至事件警报解除。
4.2.2预案启动
(1)一旦突发事件发生,立即启动应急预案,进入应急预案的处置程序。
(2)市通信保障应急领导小组获得外部预警信息后,应立即召开会议,研究部署通信保障应急工作的应对措施,并由相关基础电信运营企业做好预防和通信保障应急工作的各项准备工作。
(3)各基础电信运营企业通过监测获得内部预警信息后,应对预警信息加以分析,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的原则,对可能演变为严重通信事故的情况,及时报告市通信保障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市通信保障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接到预警信息后,立即进行分析核实,经确认后,通知可能受到影响的其他各有关部门、企业,做好预防和应急准备工作。
4.2.3预案终止
通信保障和通信恢复应急工作任务完成后,经技术专家组鉴定,通信突发事件险情或灾情已消除,或者得到有效控制后,由市通信保障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领导小组的指示,下达解除任务通知书,现场指挥部收到通知书后,宣布险情或灾情应急期解除。
5.保障措施
5.1通信保障应急队伍的建设制度
各基础电信运营企业应建立通信保障应急队伍,由网络管理、运行维护、工程及应急机动通信保障等机构组成。
各基础电信运营企业应加强对通信网络安全和通信保障应急的宣传教育工作,定期或不定期地对有关保障人员进行技术培训和应急演练,保证应急预案的有效实施,不断提高通信保障应急的能力,在执行通信保障任务和通信恢复过程中,应顾全大局,积极搞好企业间的协作配合。
5.2通信应急物资保障制度
各基础电信运营企业应建立必要的通信保障应急资源的保障机制,并按照通信保障应急工作需要配备必要的通信保障应急装备,加强对应急资源及装备的管理、维护和保养,以备随时紧急调用。
5.3应急电话值班制度
各基础电信运营企业要设立24小时应急值班电话,安排专人负责接听,对重大故障和突发事件及上级机关的相关指令要做好记录,并立即向公司应急管理机构办公室领导汇报。公司应急管理机构办公室应每天安排一人在非工作时间值班。
5.4后勤保障制度
各基础电信运营企业应急管理机构必须准备好地图、各种通信保障应急预案、通信调度预案和异常情况处理流程图、物资储备清单和相关单位、部门及主管领导联系方式等。
5.5经费保障
因通信事故造成的通信保障处置费用,由基础电信运营企业承担;处置突发事件产生的通信保障费用视是否有责任单位(责任人)情况区别对待,应由责任单位(责任人)承担的,由责任单位(责任人)承担,责任单位(责任人)未能及时承担的,由基础电信运营企业先行承担,无法追究责任单位(责任人)承担或无责任单位(责任人)的,由市财政承担。
5.6通信保障应急工作监督检查制度
市通信保障应急领导小组将不定期对各基础电信运营企业的通信保障应急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以保证各企业的通信保障工作落到实处。
5.7通信保障应急训练和演练
加强全市通信系统的防灾、减灾知识的宣传普及,增强通信用户的防灾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有针对性地开展应急抢险救灾演练,确保发生灾后应急救助手段及时到位和有效。
6.情况汇报和经验总结
通信保障和通信恢复应急工作完成后,有关部门要迅速采取措施,恢复正常的社会秩序。
(1)通信保障和通信恢复应急工作完成后,市通信保障应急现场指挥部要及时写出调查报告,报市通信保障应急领导小组。调查报告主要内容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影响程度和直接、间接经济损失情况;应急救援参加单位、投入人员、设备情况;应急救援过程、经费决算、实际效果;诱发事件或应急救援不力的单位等。
(2)对重大和特大通信突发事件,由市通信保障应急领导小组负责配合自治区通信保障应急领导小组对通信事故原因进行调查、分析和处理,对事故后果进行评估,并对事故责任处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7.通信保障应急工作要求
通信保障及抢修应遵循先重点、后一般的原则。具体顺序如下:
(1)突发事件处理指挥联络通信线路;
(2)党政专网线路;
(3)保密、机要、安全、公安、武警等重要部门租用电路;
(4)地震、防火、防汛、气象、医疗急救等部门租用的与防震、防火、防汛、气象信息发布、医疗急救等有关的电路;
(5)金融、证券、海关、铁路、税务、电力等与国民经济密切相关部门租用的电路;
(6)其他需要保障的重要通信电路。
通信应急保障系统由各基础电信运营企业共同承担,本着谁修建谁负责谁保障的原则,加强统一领导,确保通信系统时时畅通。
附件:1.钦州市通信保障应急工作组织机构图
2.任务下达及结束流程图
3.钦州市通信保障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及各小组成
员单位联系方式
附件1
钦州市通信保障应急工作组织机构图
附件2
任务下达及结束流程图
附件3
钦州市通信保障应急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及各小组成员单位联系方式
小组名称
单位名称
联系电话
传真
负责领导
联络人
基础
支撑组
市工业和信息化委
3688600
3688601
沙肖岩18607770899
郑玉桥13907776838
市发改委
2836872
2858527
罗锋13607772617
林子筠13811193999
市财政局
2825458
2896361
潘定喜13907776968
何倪13307779898
市住建委
2862000
2862101
韩文兵15107777899
罗远洋13768173330
市市政管理局
2862236
2862269
陈朝文
13737776789
韦钦
13907778285
市气象局
2824167
2824167
项有杰13607775577
赖裕坤13877775108
钦州供电局
2802010
2827199
梁庆龙13607770778
韦建成13977792786
治安
通行组
市公安局
2834751
2834751
徐辉13977723516
黄治寰13977737988
市交通运输局
2825320
2824295
余全宏13607772866
曹阳13977730888
市公安交警支队
2836386
2836386
曾国东
13517770789
郑华
13907770033
新闻
宣传组
市委宣传部
3689838
3688108
曾开宏13367771713
李丹荔15977720010
现场
抢修组(技术专家组)
市无线电管理处
3688559
3688558
邓坤礼13877786684
苏自力13457708770
电信钦州分公司
2856677
2822500
卫福其18977744944
宁凤18977744455
移动钦州分公司
18707770777
2020188
杨疆15907771118
伍贤瑞18807779669
联通钦州分公司
2108191
2108192
钟南18677718212
黄智锋156077744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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