廊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4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的通知
廊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4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的通知
| 颁布单位:河北省廊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14-04-04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廊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4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的通知
廊政办〔2014〕20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廊坊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2014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已经市政府批准,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廊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4月4日
2014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
2014年,我市依法行政工作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以建设法治、廉洁、创新政府为目标,以增强领导干部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提高制度建设质量、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规范行政权力运行、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化解矛盾纠纷为重点,开拓创新、积极进取,为奋力开创廊坊绿色发展、高端发展、率先发展、和谐发展的新局面、加快打造河北环京津新增长极战略突破口提供坚强的法治保障。
一、全面落实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积极组织开展常务会议学法、专题法制讲座及研讨班等学法活动,做到学法计划、内容、时间、人员、效果“五落实”,重点围绕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新要求,以及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组织专题培训。加强对领导干部依法行政知识的考核测试,继续实行新任处级领导干部公共法律知识、专业法律知识和廉政知识测试制度及年度处级领导干部依法行政知识考察制度。
二、创新完善依法行政工作推进机制。科学制定2014年度依法行政考核指标,突出考核重点,创新考核方式,确保考核内容切合实际、程序公开透明、结果公平公正,力争以考核促工作。建立健全依法行政统计制度和依法行政工作台账,定期对各级各部门依法行政推进情况、取得的主要成效、存在的突出问题等进行汇总分析,有针对性地进行督查和指导,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均衡发展、整体提升。
三、广泛深入宣传依法行政工作。充分利用政府法制信息网、《政府法治周刊》、《法治》和其他政府法制工作简报等载体,加大依法行政宣传力度,积极报送相关信息,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各县(市、区)和市直部门信息报送数量每年不低于20篇。组织全市法制机构围绕全面深化改革的法治保障深入开展研究,为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依法行政提供理论支持。
四、大力加强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制度。完善各级政府及部门规范性文件草案合法性审查工作机制,提高审查质量和效率,确保出台的规范性文件符合上位法和国家方针政策,没有违法创设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收费等行政权力,没有违法增加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义务,或者违法剥夺、限制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权利,并将规范性文件审查全过程纳入档案化管理。
五、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和备案审查制度。严格实行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制登记号、统一公布的“三统一”制度和规范性文件有效期标注制度。未经“三统一”的规范性文件无效,不得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认真落实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彻底解决备案审查中“制而不备、备而不审、错而不纠”等问题,不断提高规范性文件报备率、及时率、规范率、审查率、纠错率,确保法制统一和政令畅通。
六、始终坚持依法科学民主决策。全面落实《廊坊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法制工作推进依法行政的意见》,严格执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深化完善“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开门立法”工作机制,加强涉及民生及重大决策项目的民意调查、专家论证和公开听证,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七、建立完善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着力加强政府法制机构“外援”力量建设,调整充实政府法制专家咨询委员会和行政复议委员会成员,完善专家学者参与政府法制工作的机制,拓宽专家学者有序参与工作的途径,切实增强政府防范法律风险的能力。
八、积极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按照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关于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的要求,积极整合执法主体,大力推进综合执法,探索开展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向重点乡镇延伸工作,加强对城管执法人员的业务培训,推动城管执法方式创新,提高城管执法和服务水平。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根据国务院、省政府要求,继续衔接和削减行政审批事项,压缩行政审批时限,提高行政审批效率。
九、着力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修改完善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确保所有行政执法依据、裁量标准、程序步骤、监督方式通过网络或媒体向社会公示,接受各界监督。各行政执法部门要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情况在行政处罚告知书、调查终结报告等法律文书中予以体现。
十、强力规范行政执法程序。各行政执法部门结合实际,细化行政执法流程,完善行政执法告知、说明理由、回避、调查取证、听证、集体决定等制度,严格执法程序,规范行政执法文书,逐步推行行政执法文书制作与管理电子化。
十一、建立健全行政执法监督制度。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处罚备案、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及行政处罚案件统计上报制度,建立行政执法监督员制度,不断提高行政执法监督效能。加强行政执法活动的日常监督,围绕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制度落实情况等重点事项开展专项检查,重点查处行政执法机关不作为、乱作为等侵害群众利益和影响发展环境的问题,切实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加强行政执法投诉举报工作,拓宽宣传渠道,加大查处力度,及时纠正违法行为。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制度和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创新行政执法人员日常管理机制,建立健全行政执法人员电子档案,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的学习培训,不断提高执法水平。
十二、继续深化行政执法责任制。继续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提高行政执法责任制信息化水平,全面公开各部门行政执法依据、执法职责和执法岗位,进一步明确上下级之间行政执法权限、范围,减少执法层级,开展行政执法评议考核,严格责任追究,促进行政执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十三、扎实推进执法监督信息化建设。全面落实《廊坊市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实施办法》和《廊坊市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建立行政执法电子监察系统,重点针对执法过程中的巡查检查—立案—处罚三个关键环节实行网上留痕,并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适用以及“两法”衔接等内容嵌入电子监察系统,自动实时收集相关信息,加入统计分析功能和自由裁量权适用预警功能,实现执法监察和法制监督的“全面覆盖”。
十四、努力提高行政复议案件办案质量。畅通复议渠道,健全行政复议案件审理机制,完善行政复议接待制度、简易程序办理制度、复议应诉案件统计报告制度及责任追究制度等,综合运用书面审查、实地调查、听证、质证等手段,坚决纠正违法或者不当行政行为,不断提高行政复议的办案水平和公信力。注重运用调解、和解方式处理复议案件,努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十五、切实加强行政复议监督和指导工作。充分运用行政复议意见书或者建议书,对行政机关有瑕疵的行政行为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适时开展全市行政复议工作检查和行政复议案卷评查工作,针对行政复议工作中的问题开展培训和课题研究。积极推行行政首长出庭应诉,自觉接受司法监督。进一步落实行政复议和行政审判联席会议制度,深化行政复议机关与人民法院、行政机关经常性的专题研讨活动,增强研究问题、解决问题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十六、积极开展行政调解工作。完善行政调解联席会议和信息通报制度,细化调解范围、内容、步骤、时限等各项要求,做到统一、规范、透明。加强调解工作人员培训,提高行政调解人员整体素质。积极运用调解和解手段化解行政争议,健全行政调解与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衔接机制。
十七、全力推进法制机构建设。严格落实市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县级政府法制机构规范化建设的意见》和市政府法制办、市编委办、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复议工作的意见》,加强县级政府和市政府各部门法制机构的能力建设、制度建设、机构建设及办公办案设备建设,使法制机构与承担的工作任务相适应。加强政府法制系统纵向之间的业务指导和工作联系,开展好横向之间的经常性学习交流,通过开展专题培训、举办研讨班、讲座、学习考察等形式,有计划、有步骤、有重点地加强业务知识和职业操守培训,不断提高政府法制队伍的综合素质和工作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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