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口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3年“百事惠民”活动实施意见》的通知

颁布单位:河北省张家口市人民政府文号:
颁布日期:2013-02-26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张家口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3年“百事惠民”活动实施意见》的通知

张政〔2013〕1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察北、塞北管理区管委会,高新区管委会,市直属单位,市政府各部门:

《2013年“百事惠民”活动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2013年“百事惠民”活动将延伸至县、乡两级同步开展,各级各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相应的工作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确保各项惠民政策和措施落到实处。

张家口市人民政府

2013年2月26日

张家口市人民政府

2013年“百事惠民”活动实施意见

2013年,全市民生工作以十八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勇于担当,实干苦干,绿色崛起,奋力争先”总要求,更加注重民生工作的针对性、普惠性、基础性,全面把握群众意愿,着力推进民生重点,切实解决百姓诉求,深入实施民生工程,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形成全社会关注民生发展、全党共抓民生建设、全员共促民生改善的良好局面,为在与全国全省同步建成小康社会新征程中奠定坚实基础。

一、就业增收工程(11项)

坚持以创业带就业、以就业促增收,开拓就业领域,创造就业岗位,加强就业培训,逐步健全完善市场主导就业、政府促进就业、个人自谋职业相结合的长效机制,进一步提高城乡居民收入水平。

1.对3.5万名农村劳动力进行转移就业,实现建卡、建册、建库实名制动态管理。

2.加大创业带动就业力度,通过小额担保贷款直接扶持1300人创业。

3.职业技能培训完成1.3万人,创业培训完成3000人。

4.为6400名就业困难人员提供就业援助服务,给予公益性岗位援助和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费补贴。

5.为大中专毕业生搭建就业服务平台,为100家用人单位发布就业岗位1500个。

6.继续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工作,使全市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的企业达到3400家,覆盖职工55万人。

7.大力开展农村劳动力培训阳光工程,全面开展培训需求调查,完成培训9000余人。

8.开办20-30家军创福隆超市,每家门店营业面积100平方米以上,总营业面积3000平方米,采用连锁经营管理模式,提供就业岗位100多个。

9.落实鲜活农产品绿色通道政策,下力清理流通环节不合理收费,降低农副产品流通成本,促进农民增收。

10.对退役士兵免费进行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

11.加大对贫困农民培训力度,大力实施“雨露计划”工程,完成贫困村劳动力培训转移2200人次。

二、社保扩面工程(9项)

着眼解决广大群众最为关注的切身利益问题,加快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建设,不断巩固社保扩面成果,推进社会保险广覆盖、多层次、可持续发展,逐步提高社保待遇和水平。

12.进一步完善失业人员医疗保险有关政策,确保所有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都能够得到医疗保障,实现参保8000人。

13.认真落实国家、省人均增长10%的调待政策,继续为24万名企业退休人员提高待遇水平,使广大退休人员充分享受社会发展成果。

14.继续提高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待遇水平,在原有基础上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报销比例再提高3-5个百分点。

15.进一步完善工伤保险制度,启动实施因公伤残人员职业康复工作,为因公伤残人员提供有效的康复训练。

16.鼓励中小微利企业参加工伤保险,加大事业单位参加工伤保险力度,全年新增参保2000人。

17.落实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断保补缴政策,全年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新增参保2万人。

18.巩固提高农村居民医疗保障水平,参合农民筹资标准达到每人340元,其中各级政府补助280元,农民个人缴费提高至60元。全市参合率稳定在95%以上。

19.适度提高住院和门诊报销比例和补偿封顶线,将肺癌等14种疾病纳入重大疾病保障范围,报销比例达到总费用的70%。

20.继续为宗教教职人员补贴社保资金。

三、济困救助工程(26项)

统筹基础性救助和专项救助相结合、政府救助和社会互助相结合,逐步提高城乡低保、农村五保户供养和困难家庭大病医疗救助标准,大力发展社会慈善公益事业,扎实推进济困救助站点建设,保障困难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21.做好主城区春节肉菜补贴限价销售工作,并组织人员到市中心区残疾人和鳏寡孤独家中上门销售补贴肉、菜,确保政府补贴销售政策惠及主城区市民。

22.对市级冬春蔬菜和生猪活体等重要商品进行储备,有效解决因自然灾害、突发事件等引起的供应短缺及物价上涨过快等民计民生问题。

23.将2013年确定为“全市阳光低保工作推进年”,落实社会救助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的联动机制和低保标准科学制定与调整机制,适时提高城乡低保、五保对象保障标准,保持保障标准、补差水平与全国全省平均水平接近或持平。

24.完善医疗救助制度,扩大救助范围,进一步提高对患重特大疾病的城市“三无”人员和农村五保对象的医疗救助水平,确保困难群众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工作扎实开展。

25.为困难群众发放取暖补贴,解决困难群体的实际生活问题。

26.做好特困户低保户燃气补贴、天然气置换用户炊具补贴、老旧小区供热二次管网和分户改造、补贴发放工作,对实施供热分户改造的特困户低保户发放500元/户改造补贴。

27.做好中心城区城市低保户水价补贴、污水处理费补贴、水资源费减免工作。

28.在全市推行城乡医疗救助“一站式”即时结算服务,实现新农合、城镇职工或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医疗救助服务同步结算,方便困难群众得到及时救助。

29.全面贯彻优抚对象待遇政策,足额落实3.83万名优抚对象抚恤补助待遇,切实保障1.92万名重点优抚对象的医疗待遇和临时医疗困难救助。

30.继续发放高龄补贴,对全市90-99周岁老年人按每人每月50元、100周岁以上老年人按每人每月不低于100元的标准发放高龄补贴。

31.大力推进民办养老机构和社区养老服务站点建设,年内全市养老机构床位数量增加2000张以上,并落实资金奖补相关政策,对社会力量创办的养老机构每张床位给予1500元一次性建设补贴,每月每床给予50元床位运营补贴。

32.推动农村互助幸福院建设,年内新建404个,全市覆盖率达到50%以上。

33.大力实施殡葬惠民政策,制定出台市本级和各县区殡葬惠民政策文件,对低保、农村五保家庭基本丧葬费用给予减免。覆盖范围扩大到重点优抚对象、城市“三无”对象和县以上公安机关开具允许火化证明的无名尸体等特殊对象。

34.继续加大福彩助学力度,筹集福彩公益金70万元,用于资助200名考入大学的贫困家庭子女,资助金额按贫困程度分为3000元、4000元、5000元三个标准。

35.继续为主城区3000户困难职工家庭办理发放粮油卡,为2000户特困职工家庭办理发放优待证。

36.继续在全市开展职工重大疾病医疗互助活动,发动职工21万人参加。

37.组织开展“金秋助学”活动,资助250名困难职工家庭子女上大学。

38.做好市残疾人康复中心景观及绿化等后期收尾工程,确保中心早日投入使用,进一步加大县、乡、村残疾人康复服务站(中心)的建设力度,加强对残疾人康复服务技术人员的选配和培训,全面提升残疾人康复服务的能力和水平。

39.大力开展“万人复视”、“百名贫困肢残者矫治”、“彩票公益金助残项目”、“七彩梦”、“下百县走千乡进万户”等各类康复服务项目,年内为1500名贫困残疾人提供免费康复服务项目。

40.落实0-6岁贫困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项目相关政策,对脑瘫、聋儿、孤独症及智障儿童康复训练给予补贴。进一步完善和规范残疾儿童定点康复机构,加大帮扶力度,拓宽0-6岁残疾儿童康复训练渠道,提升康复服务水平。

41.加强残疾人托养服务机构建设,对托养残疾人给予补贴。进一步健全残疾人托养服务体系,新建康保县、怀安县、崇礼县3个残疾人托养服务机构。鼓励通过社会募集等多种渠道筹措托养服务资金,对重度残疾人日间照料、托养和居家托养给予补贴。

42.继续巩固现有法律援助工作站。根据各县区实际情况,建立新的专门性法律援助工作站。继续依托全市法律服务机构建立法律援助联系点。依托全市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在村、街道(社区),建立法律援助工作联系点。打造一个(半)小时法律援助服务圈。

43.做好低收入群体价格救助工作。进一步完善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的联动机制,准确测算价格上涨对困难群众生活的影响,合理确定价格补助标准。

44.新增发放廉租住房租赁补贴500户。

45.进一步做好互助资金试点工作,选择有产业基础的重点村,发展互助资金试点村5个,覆盖500户贫困农户,解决贫困农民发展生产贷款难的问题。

46.积极争取上级财政支持,在扶贫开发重点村实施产业化扶贫,重点支持贫困户发展设施种植和设施养殖业。

四、住房安居工程(7项)

坚持政府保障与市场运作相结合,全面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合理确定住房保障范围、保障方式和保障标准,完善住房保障支持政策,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保障性住房管理,加快解决中低收入群体住房困难,逐步实现住有所居目标。

47.新开工建设保障性住房和棚户区改造住房14000套(户),其中:廉租住房1700套,公共租赁住房2000套,限价商品住房3700套,城市棚户区改造6336户,林场危旧房改造164户,垦区危旧房改造100户。

48.竣工保障性住房和棚户区改造住房20000套(户)。

49.分配入住保障性住房和棚户区改造住房16500套。

50.对保障性安居工程的供气增容费、接口费进行减免。

51.完成省下达的2万套(预计)农村危房改造任务,各县要向扶贫村和基层建设年活动帮扶村倾斜。

52.完成54户国有林场危旧房改造工程建设任务,其中大海陀自然保护区40户,尚义县林业局苗圃6户,阳原县林业局苗圃8户。

53.扎实推进“幸福乡村计划”,抓好2013年计划新启动的150个幸福乡村(新民居)示范村建设,同时做好2012年启动的117个幸福乡村示范村的建设完善工作。

五、教育提升工程(6项)

大力实施教育优先发展战略,以重点推进教育项目建设为抓手,强化政府教育公共服务职能,不断调整教育资源布局,优化教育发展环境,提高教育教学质量,进一步加大教育的普惠性、优质化和均衡化,促进各级各类教育协调发展。

54.加大主城区重点教育项目建设。争取中央、省级资金,实施张家口市示范性综合实践基地、市职教中心实训楼、第四中学学生公寓楼、第十中学音乐大厦建设工程,继续完成市第二幼儿园工程建设。

55.加大农村义务教育阶段薄弱学校校舍改造力度。争取上级资金支持,规划实施项目校21所,规划建筑面积1.2万平米。

56.大力实施学前教育“百所农村学校”建设工程。争取上级资金支持,改扩建农村闲置校舍和农村小学增设附属幼儿园百余所,受益幼儿3万多人。

57.加大对全市非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资助力度。积极争取中央、省级资金,大力实施职业教育免学费、中职学生助学金、普通高中助学金和高校学生生源地贷款等助学活动。

58.大力实施“蛋奶工程”和“营养改善计划”。继续在宣化县、万全县等9个国家试点县的270多所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实施国家农村义务教育营养改善计划,受益学生近11万名。其他县区的140所学校仍享受市财政补贴的“蛋奶工程”政策,4.7万名义务教育阶段寄宿制学生受益。

59.加强边远农村地区农村学校教师周转房宿舍建设。争取上级资金支持,规划在赤城县、蔚县、涿鹿县、宣化县、康保县、尚义县、阳原县和张北县8个县实施教师周转宿舍项目53个。

六、医疗保障工程(11项)

继续推进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努力完善城乡医疗服务体系建设,全面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进程,加快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积极实施特困群众医疗救助,不断满足城乡居民日益增长的多层次、多样化、优质化的医疗卫生服务需求。

60.推进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在涿鹿县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基础上,按照省政府安排,扩大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实施范围,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有效降低群众就医费用。

61.继续落实卫生便民措施,全市各级医疗机构推行9项便民利民措施,即:实行24小时急诊;二级以上医院门诊设立义务导医;二级以上医院门诊免费提供轮椅、平车、担架、开水及一次性水杯;病区设置装有针、线、衣扣、纸、笔、信封等物品的服务箱;对城乡“低保”居民、农村五保户等贫困患者实行“一免三减”,即免收挂号费、减收5%的治疗费、减收10%的检查费、减收50%的住院床位费;65岁以上老人就诊、检查、交费、取药,一律优先,需要住院的优先安排床位;提高窗口岗位人员的工作效率,缩短患者挂号、交费、取药的排队时间;门诊药品和医疗服务收费价格公示,为住院患者每日发放“住院费用清单”;定期开展好各项义诊活动。

62.加强卫生基础设施建设,市第四医院新建项目开工建设。启动实施市妇女儿童医院、涿鹿县中医院、宣化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赤城、康保、张北、阳原、宣化5个县的农村急救中心建设项目。完成28个乡镇卫生院建设项目。

63.继续做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免费为城乡居民提供建立健康档案、健康教育和0-6岁儿童、孕产妇、老年人、高血压、糖尿病及重性精神病人管理等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好卫生监督协管服务。

64.扎实开展适龄儿童疫苗预防接种工作,全市各乡镇(社区)预防接种门诊、新生儿出生医院全部启用儿童预防接种信息管理系统,实现全市适龄儿童预防接种信息网络一体化管理。

65.认真落实肺结核免费治疗管理工作,对肺结核可疑症状者或疑似肺结核患者进行免费拍摄胸片、免费查痰,对确诊的肺结核患者免费用药。

66.积极开展重点人群艾滋病高危干预和对符合治疗条件的艾滋病感染者和病人进行免费抗病毒治疗。

67.继续实施农村妇女住院分娩补助、免费为农村妇女孕前和孕早期补服叶酸,免费为35岁至59岁的农村妇女进行宫颈癌和乳腺癌检查等项目。

68.落实好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确保资格确认率、资金到位及时率、资金发放及时率100%。

69.落实好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确保资格确认率、资金到位及时率、资金发放及时率100%。

70.继续为参加市本级职工生育保险的女职工进行妇女病免费体检,全年完成2.5万人。

七、文化繁荣工程(10项)

按照公益性、基本性、均等性和便利性原则,扎实推进文化项目建设,不断丰富文化惠民形式,精心实施文化惠民活动,大力发展公益性文化事业,积极构建设施完备、覆盖广泛、惠民利民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

71.做好文化志愿者服务活动。加大文化志愿者队伍专业人员比例,进一步提升文化志愿服务活动的质量。不断丰富活动内容、创新活动形式,组织志愿者服务活动30场。

72.丰富公众娱乐活动。组织彩色周末文化广场演出活动200场,图书馆公共讲座40场,艺术精品演出10场。继续做好每个行政村每月放映一场数字电影工作。

73.开展“四送两进”活动,为校园、军营、农村、社区等演出1000场。

74.加速主城区文体设施建设,推进市图书馆、博物馆、群艺馆和口梆子二人台艺术传承基地项目建设。

75.做好图书馆、博物馆、群艺馆、美术馆等公益性文化设施免费开放,举办大型公益性展览10场以上。

76.加强文化管理,针对群众关注的网吧接纳未成年人、违法违规播出广告等行为严厉查处,打击低俗文艺文化活动。在全市联合有关部门开展集中整治行动,净化文化市场环境。

77.开展冬季旅游大惠民活动,推出四条“一日游”产品和“乘车免费、午餐实惠、好玩不贵”的惠民举措,涉及4县、13家旅游景区、涉旅企业。

78.组织举办大型体育赛事活动10场,推进全民健身活动普及提高。

79.加强公共体育设施建设,计划安装农民健身工程10个,社区体育健身工程5个。

80.推进市全民健身中心二期工程建成并投入使用。

八、环境改善工程(19项)

围绕两个环境建设,重点抓好城市生态治理,着力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努力打造风清气正、开放文明、天蓝水净、地绿山青的生态环境和发展环境,为实现绿色崛起、打强市名城提供坚强保障。

81.按照创建国家森林城市要求,选择资源丰富、交通便利、适宜休闲的地域,充分利用现有林地和宜林荒地,规划营造大面积片林,满足居民日常休闲游憩需求。每县区建设1000至3000亩的森林公园1-2处,全市争取建成市级森林公园10处、省级森林公园3处,全市省级湿地公园争取累计达到9处。

82.已建设完成的高速公路和国省道全部按要求绿化,其它道路在3年内全部完成绿化,所有景区道路全部绿化。

83.按照空气质量新标准,在主城区建设5套空气自动监测系统,年内正式发布PM2.5等监测数据。

84.禁止在一级保护区内建设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项目,禁止在二级保护区内建设排污项目、准保护区内建设对水体污染严重的项目。

85.研究制定《张家口市落实〈河北省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办法〉意见》,加大高污染柴油、汽油“黄标车”的淘汰力度,年内淘汰5000辆。

86.以“降低环境污染与取缔非法经营”为总目标,对万全、怀安、蔚县、怀来四县辖区内的902家煤炭经营企业进行规范整合,全部迁入园区内经营,实行封闭式经营,确保绿色环保安全运营。

87.推进公园景观升级改造工程,重点对七里山公园和市民广场进行植物种植、景点升级、设施建设和完善服务;按规划继续完善体育公园建设;结合“世贸”项目建设,实施人民公园南区园林景观工程,丰富游览内容。

88.实施道路扩绿增美工程,对清水河路、滨河路、市府大街、胜利南路、五一路、西苑路、胜利南路(宣化区)、新辰路(下花园区)八条道路进行园林景观提升工程。在城市重要公共活动空间和重点地段安装具有文化特色的雕塑,与城市园林建设有机结合,进一步丰富城市文化内涵。

89.继续推进清水河地域文化长廊建设,提升滨河公园综合服务功能,建设具有园林特色的便民服务用房,优化清水河两岸绿地植物配植,丰富植物群落季相变化,通过垂直绿化、立体绿化等方式完善滨河园林绿化带状景观。

90.继续推进绿道绿廊建设,逐步完善标识标牌系统,为城乡居民构筑完整的休闲慢行体系。

91.实施卫生洁净工程。重点做好中心城区环卫作业工作,保持主次干道机械化清扫率达到50%以上,主次干道和重点区域24小时保洁,城市出入口、老城区、背街小巷等部位16小时保洁。

92.深入推进县区、乡镇环境卫生治理工作。结合迎“春节”、“五一”、“十一”等重大节日,广泛发动群众,在全市县区、乡镇全面开展环境卫生大清理活动;多方位宣传报道活动开展过程与成果,营造良好活动氛围。

93.对中心城区周边乡村及城中村、城乡结合部现有垃圾倾倒点进行优化改造,增设垃圾转运设备和垃圾收集设备,力争做到垃圾统一清运全覆盖。

94.实施市容整治工程,对中心城区主要道路、广场、桥梁及周边出现的占道经营行为进行彻底清除;对次要道路及小街巷内广告乱设、摊点乱摆等影响市民群众生活的现象进行重点治理;对施工工地围挡差、出入车辆带泥上路、沿途遗撒等现象进行集中治理;对露天烧烤等治而不散、不规范等行为进行重点治理;配合集中整治活动,加大新闻媒体宣传力度,保障广大市民健康生活、出行便利。

95.继续对清水河实施清淤工程,计划对清水河淤积比较严重的7#、9#橡胶坝库区进行清淤,其中,预计7#库区清运淤泥6.0万立方米,9#库区清运淤泥5.2万立方米,共清运淤泥11.2万立方米。工程实施过程中,严格执行基建程序进行招投标,并实行合同制、监理制和工程审计制。

96.落实省、市关于支持市场主体发展的各项收费优惠政策,取消不合理的收费项目,降低偏高的收费标准,收费标准有上下限幅度的均按下限标准执行。

97.加强市场价格监管,强化价格专项检查,严厉打击价格欺诈等价格违法行为,维护公平市场竞争秩序。做好价格举报工作,及时受理群众价格举报,为社会和谐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

98.整合消费者权益保护机构、12315申诉举报指挥中心和消费者协会的维权资源,成立维权调解中心,并构建行政调解、仲裁服务、法律援助、媒体监督“四位一体”模式。

99.为方便消费者投诉,在全市大型商场、超市、公用企业、主要旅游景区等消费场所设立消费维权联络站。

九、市政便民工程(18项)

着力推进城乡公共基础设施,进一步完善城乡市场流通体系,着力解决水、电、气、热、行、厕等重点热点问题,全面提高公共服务质量和效率。

100.实施市政公用热力(含西山)集中供热续建工程,续建管网2公里,热力站10座,新增集中供热面积100万平方米。

101.实施桥东区集中供热续建工程,建设管网2公里,热力站5座,新增集中供热面积50万平方米。

102.实施桥西区集中供热续建工程,新建1台70MW锅炉,续建管网2公里,热力站8座,新增集中供热面积80万平方米。

103.实施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改造工程,积极争取上级资金支持,完成市主城区既有居住建筑改造面积70万平方米。

104.实施天然气置换液化气工程,积极争取上级资金支持,完成5000户液化气用户天然气置换工程。

105.实施煤气高危管网改造工程,积极争取上级资金支持,完成中心城区8公里高危燃气管网改造。

106.实施北部供水水源水处理工艺升级改造续建工程,积极争取上级资金支持,建设后续市政工程、建筑工程及设备安装工程。

107.实施供水管网改造工程,改造北水源孤石段输水管线1公里。同时按照规划适时随道路建设进行供水管网铺设。

108.实施支路、小街巷改造工程,对6条支路、小街巷进行改造。道路总面积19720平方米,便道12240平方米,排水管道3340米。

109.大力发展城市公共交通,开通公交线路2条;计划建设景观性候车亭50座;加快推进西山、东山(流平寺)公交场站前期工作;购置公交车辆80部,努力解决群众公交出行难问题。

110.进一步加强出租车行业服务管理,年内做好500部出租车的报废和更新工作,年底更新出租车达到2100辆,约占全部出租车的77%。

111.积极争取上级资金,在市区新建两个公益性菜市场,总营业面积2000平方米。市场内商品零售价低于同一区域其他渠道销售同类商品平均价5%-10%。

112.争取上级资金支持,在市区新建、改造20家社区连锁菜店,营业面积1000平方米。社区连锁菜店实行连锁经营,统一配送,商品零售价格低于同一区域其他渠道销售同类商品平均价5%-10%。

113.投入资金6600万元,新建张家口帝达集团农产品物流配送中心(一期)、尚义鑫科公司农产品物流配送中心和张家口豆宝宝物流配送中心,总建筑面积约8.8万平方米。

114.新改建农村公路800公里,修建危桥5座。

115.实施民族乡村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有效提升民族乡村基础设施建设水平。

116.改造扩建佳禾清真超市,建筑面积2500平方米,方便回族等少数民族群众吃上更加放心的清真食品。

117.新建改建三类以上公厕17座,自制移动厕5座,购置移动厕所1-2座,维修维护院厕50座。

十、平安城市工程(9项)

深化“平安张家口”建设,进一步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完善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加强各行各业日常安全监管,严格落实责任倒查追究制度,全力保障城市安全。

118.加大学校周边交通秩序整治力度,有针对性地组织专项治理行动,重点治理机动车乱停乱放、非校车违法接送学生等交通违法行为;大力推进“千警百校-护卫天使”活动,预防和遏制涉校涉生重特大交通事故的发生,有效保障广大中小学生上下学的交通安全。

119.扎实推进“天网覆盖”工程,年内在主城区新增1300个监控点位,视频监控覆盖率达到70%以上;逐步推进与智能交通系统、城市执法管理系统、森林防火视频监控系统以及各企事业单位、住宅小区自建的视频监控系统联网,实现视频资源共享、与各区县“天网覆盖”工程联网运行,进一步压缩犯罪空间,震慑街面犯罪,提升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

120.深入开展食品生产、加工、流通和餐饮服务各个环节联合执法,围绕重点领域、突出部位、关键环节和重点品种,持续抓好专项整治;完善食品安全监管机制,提高食品检验检测能力,扎实推进“诚信、责任、监管、监测、执法队伍”五大体系建设;加强社会监督,继续实施有奖举报制度,举报电话96321答复率保持100%,坚决做到有案必查、有查必果。

121.进一步扩大农畜产品监测面,增加监测频率,加大农药、饲料、饲料添加剂、兽药等投入品监管力度,强化生鲜乳生产及收购监管,狠抓“瘦肉精”常态监管,全年不发生农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

122.完善县级农畜产品检测机构,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公共服务及检测机构实现全覆盖,在重点农产品产地行政村设置农产品质量安全协管员,为全市人民安全生活创造良好环境。年内各县区农牧部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设立率达到80%以上。

123.切实抓好水库除险加固工程,争取上级资金支持,完成蔚县东双塔、阳原南良庄、涿鹿桦林沟等10座重点小(2)型水库除险加固年度建设任务。

124.按照全省尾矿库治理总体部署,利用两年时间对尾矿库开展集中整治,把尾矿库治理纳入2013年全市安全生产攻坚战重要工作内容,确保在用尾矿库全部安全达标,坚决防止溃坝、垮坝事故发生,切实保障周边居住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125.大力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积极争取上级资金,解决30万农村人口饮水安全问题。

126.大力推进中小河流治理工程,完成察北区大囫囵季河、崇礼县清水河上游、崇礼县西沟和涿鹿县赵家蓬河河道4条中小河流治理项目,进一步提高全市防洪能力,保障群众的财产生命安全。

附件:张家口市“百事惠民”活动目标任务分解表

延伸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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