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新乡市千百亿产业(集群)培育壮大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

颁布单位:河南省新乡市人民政府文号:
颁布日期:2014-09-12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新乡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新乡市千百亿产业(集群)培育壮大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新乡市千百亿产业(集群)培育壮大三年行动计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新乡市人民政府

2014年9月12日

新乡市千百亿产业(集群)培育壮大三年行动计划

为尽快形成一批特色鲜明、规模较大的产业集群,加快产业集聚区晋位升级步伐,努力实现中原经济区强市发展目标,制定2014-2016年产业集群培育壮大行动计划。

一、重要意义

产业集群是某一产业领域相关联企业及其支撑体系在一定地域内的发展,并形成具有持续竞争优势的经济群体。产业集群在强化专业化分工、发挥协作配套效应、降低创新成本、优化生产要素配置等方面作用显著,是工业化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必然趋势。发展产业集群,有利于优化经济结构,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有利于集约利用土地资源,集中进行环境治理;有利于带动中小企业发展,扩大社会就业,提升区域和产业竞争力;有利于统筹区域和城乡发展,加快工业化和城镇化进程。

近年来,我市产业集群发展较快,在原有起重机械、振动机械、新型电池等优势产业集群基础上,新培育和发展了原阳县家具制造、延津县食品加工、辉县市汽车零部件、获嘉县精细化工、平原示范区印刷包装等新的产业集群,对推进区域经济发展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通过产业集群发展,全市初步形成了电池电动车、生物与新医药、电子信息和现代煤化工等4个战略新兴产业,装备制造、汽车零部件、制冷等3个优势产业,以及食品、纺织、造纸、建材等4个传统产业,初步建立了相对合理的产业体系。

但是,我市产业集群发展也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对发展产业集群的重要性认识不足,按产业链和产业集群招商引资的意识不强,对当地工业发展缺乏整体规划和持续引导。二是县域或一定区域内的企业关联度低,企业自我衍生能力弱,产业集群规模小,自主品牌和创新能力缺乏,现有产业集群也仅局限于同类企业的集中发展,未能在产业链的完善和延伸方面形成支撑。三是政府为产业集群发展服务的人才、信息、质检、研发、现代物流等社会化服务体系不健全,服务能力比较弱,集群发展仍以企业的单打独斗参与社会竞争。四是未形成具有绝对优势的产业集群,与我省的郑州、洛阳、许昌、商丘等市相比,我市缺少在全国产生重大影响的产业集群。

二、基本思路

以产业集聚区为主要载体,以承接转移为主要抓手,以龙头企业为依托,强力实施千百亿产业(集群)培育壮大行动计划,全市重点发展3—4个产业,引导每个县(市)、区突出发展1个产业,基础较好的县(市)、区可以自己再选择一个产业作为本县(市)、区支持重点,新乡高新区、新乡经开区和平原示范区突出发展2个产业。围绕重点方向,力争通过3年努力,全市培育1—2个超千亿和3—4个超500亿元的优势产业,每个县(市)、区形成1—2个超百亿元特色产业集群,初步形成传统优势产业和战略新兴产业协同发展的先进制造业体系。

三、基本原则

(一)突出重点,壮大优势。突出发展装备制造、生物医药、电池电动车、食品加工等优势产业,使其尽快形成千亿规模,每个县(市)、区结合产业集聚区主导产业定位,突出发展1—2个产业,尽快做大做强,形成集群优势。

(二)明确定位,专项突破。依托产业集聚区和骨干企业,统筹产业布局,促进分工协作,按照“成长性最好、竞争性最强、关联性最高”的标准,细分行业领域,确定目标定位,建设一批龙头型项目,形成一批优势产业集群。

(三)引进龙头,承接配套。把招商引资作为推动产业集群发展的主要途径,抢抓产业转移新机遇,瞄准产业发展重点领域和优势地区,着力引进一批龙头企业和龙头项目,带动关联配套产业协同转移。

(四)创新引领,融合发展。提高先进制造技术水平,推广信息网络技术,积极发展生产性服务业,推动商业模式创新,促进工业化与信息化、先进制造业与现代服务业融合发展,推进产业价值链向高端延伸。

四、发展目标

通过3年努力,全市装备制造产业比较优势更加突出,工业总产值达到1800亿元,占全市工业比重超过30%;生物新医药、电池电动车等新兴产业先导作用日益增强,工业总产值力争突破1000亿元,占全市工业比重达到18%;集群发展初成规模,每个县(市)、区形成1—2个超百亿元特色产业集群。到2016年,全市工业总产值超过5500亿元。

力争到2020年,各县(市)、区形成20个以上百亿产业集群,支撑全市培育发展装备制造、生物新医药、电池电动车和食品加工等4大千亿产业。

五、空间布局

按照全市千亿产业集中布局在3—4个区域,其他产业集中布局在1—2个区域的原则,结合各县(市)、区产业发展现状及规划思路,对全市有关产业进行如下布局。

(一)装备制造

重点布局在辉县市、新乡经开区、新乡高新区、原阳县。

(二)生物新医药

重点布局在新乡县、新乡高新区和平原示范区。

(三)电池电动车

重点布局在牧野区、凤泉区、新乡高新区和平原示范区。

(四)食品加工

重点布局在卫辉市和延津县。

(五)纺织服装

重点布局在辉县市和新乡经开区。

(六)化学工业

重点布局在获嘉县和新乡县。

(七)电子信息

重点布局在红旗区和封丘县。

六、重点方向

(一)卫辉市

依托百威啤酒、银金达等重点企业,引入一批龙头企业,突出发展酒水饮料、碳酸饮料、含乳饮料、果汁饮料、茶饮料、固体饮料、罐头食品及配套包装为主导的食品产业集群。力争到2016年,食品产业总产值达到120亿元,其中省级产业集聚区达到80亿元。

(二)辉县市

依托辉县汽配、前进铸钢等重点企业,引入一批龙头企业,突出发展汽车零部件、通用设备、电气设备等系统总成以及工业新材料为主导的装备制造产业集群。力争到2016年,装备制造产业总产值达到240亿元,其中省级产业集聚区达到150亿元。

(三)新乡县

依托华新药厂、新谊制药等重点企业,引入一批龙头企业,突出发展以化学药品原料药、化学药品制剂、生物医药以及保健类产品为主导的新医药产业集群。力争到2016年,新医药产业总产值达到180亿元,其中省级产业集聚区达到150亿元。

(四)获嘉县

依托河南煤化、金天化工等重点企业,加快建设油漆涂料产业园,突出发展以基础化学原料和涂料、油墨、颜料、染料、专用化学品、化妆品等精细化工为主导的化学工业产业集群。力争到2016年,化学工业产业总产值达到100亿元,其中省级产业集聚区达到80亿元。

(五)原阳县

立足对接服务郑州百万辆汽车生产基地和重大装备生产基地,突出发展汽车及零部件、五金机电等系统总成为主导的装备制造产业集群。力争到2016年,装备制造产业总产值达到120亿元,其中省级产业集聚区达到100亿元。

(六)延津县

依托酒鬼酒、克明面业等重点企业,引入一批龙头企业,突出发展以米面制品、焙烤食品、糖果、速冻食品、熟肉制品、油脂加工、调味品、发酵制品为主导的休闲食品产业集群和以酒鬼酒、一饮相思等为主导的白酒产业集群。力争到2016年,食品产业总产值达到120亿元,其中省级产业集聚区达到100亿元。

(七)封丘县

依托台德电子、美林电子等重点企业,引入一批龙头企业,突出发展以家用电器、智能交通、计算机、通信设备、视听设备、LED照明等为主导的电子电器产业集群。力争到2016年,封丘县产业集聚区电子电器工业产值达到50亿元。

(八)红旗区

依托天光科技、索泰克等重点企业,引入一批龙头企业,加快建设LED产业园,突出发展以电子器件、电子元件、集成电路、光学仪器、LED照明为主导的电子信息产业集群。力争到2016年,电子信息产业总产值达到100亿元。

(九)牧野区

依托环宇电源、河南锂动、新太行等重点企业,引入一批龙头企业,突出发展以锂离子电池、镍氢电池、太阳能电池、一次电池及其材料等为主导的电池电动车产业集群。力争到2016年,电池电动车产业总产值达到150亿元。

(十)高新区

1.依托华兰生物、拓新生化、佐今明等重点企业,引入一批龙头企业,发展以生物药品、化学药品和中成药等成品药为主导的新医药产业集群。力争到2016年,新医药产业总产值达到100亿元。

2.依托新乡航空、高远路业、蓝海新能等重点企业,引入一批龙头企业,发展以数控设备、军工航空装备、专用汽车、电动汽车为主导的装备制造产业集群,力争到2016年,装备制造产业总产值达到200亿元。

(十一)经开区

1.依托新飞专汽、豫飞重工、振源科技等重点企业,引入一批龙头企业,突出发展以汽车(含服务)、汽车零部件、通用设备为主导的装备制造集群。力争到2016年,装备制造产业总产值达到150亿元。

2.依托新乡化纤、新乡护神等重点企业,引入一批龙头企业,突出发展以化学纤维、高档面料及服装、家用和产业用纺织品为主导的纺织产业集群。力争到2016年,纺织服装产业总产值达到100亿元。

(十二)平原示范区

1.加快中原经济区生物医药产业园建设,引进基因工程、单克隆抗体等前沿生物技术,突出发展以生物药品为主导的新医药产业集群。力争到2016年,新医药产业总产值达到50亿元。

2.规划建设新材料产业园区,引入一批重点企业,大力发展能源材料、信息材料、生物材料、汽车材料、纳米材料等为主导的新材料产业集群。力争到2016年,新材料产业总产值达到50亿元。

(十三)卫滨区

依托老城区综合配套优势,突出发展现代服务业和吸纳服装服饰、食品加工、软件开发等进驻标准厂房的都市型工业。力争到2016年,工业总产值达到60亿元。

(十四)凤泉区

依托标准化厂房建设,引进富士康等龙头企业,突出发展以电池电动车为主,以泵、阀、齿轮、汽车部件等为辅的装备制造产业集群。力争到2016年,装备制造行业总产值达到100亿元。

七、政策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工作机制。

各县(市、区)、开发区要结合产业发展方向,将培育发展产业集群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任务,成立专职机构,建立联席例会制度,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制定产业集群发展三年行动计划和年度发展目标,加强调度,落实责任,将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二)实施项目带动,促进集群发展。

按照“招大引强、延链补链、分工合作”的要求,不断提高招商引资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按照发展方向,绘制发展图谱,加强产业集群项目谋划,选择全国行业前20强企业,开展针对性招商,力争三年内每个县(市)、区引进1—2家全国前20强企业,引进3个投资10亿元以上重大项目,支持本地龙头企业做大做强,带动产业集群发展,增强发展后劲。

(三)强化政策引导,加大扶持力度。

市政府集中60%的工业用地重点支持各县(市)、区优先发展产业;环境容量优先保障各县(市)、区优先发展产业发展需求;争取国家和省产业发展资金,集中市财政产业发展资金,重点支持各县(市)、区优先发展产业;集中市财政科技经费,重点支持新兴产业发展。各县(市)、区选择的第二产业所需资源要素主要由其自我平衡。

(四)完善配套建设,提升服务水平。

围绕重点培育和发展产业特点,大力发展专业性物流仓储、教育培训、电子商务、中介服务、工业设计等相关生产性服务业,加快融资担保、技术创新、企业孵化、质量检测等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尽快形成配套服务功能齐全、支撑体系健全成熟的产业集群。

(五)统筹项目布局,实行利益分享。

统筹招商项目布局,市委市政府引进项目进驻对应主导产业集聚区;各县(市)、区引进项目按照《中共新乡市委新乡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产业集聚区发展的意见》(新发〔2011〕11)规定,实行引资县(市、区)、落地县(市、区)税收地方留成部分6:4的比例分成,在招商引资、固定资产投资等考核指标方面双方实行5:5比例分享。

(六)强化考核督导,健全推进机制。

每年下达千百亿产业(集群)培育发展计划。将产业集群发展纳入市政府对各县(市)、区和开发区工作绩效考核指标体系,每季度对全市产业集群项目建设情况进行通报,每半年市主要领导对产业集群招商引资、项目建设工作进展缓慢的县(市)、区和开发区进行约谈,每年对各县(市)、区产业集群发展情况进行排序通报。

附件:1.新乡市千亿主导产业集群培育计划表(3-5年)新政文(2014)139号附件1.xls

2.新乡市各县市区(集聚区)重点发展产业情况表新政文(2014)139号附件2.xls

3.新乡市关联行业全国前20强企业名单新政文(2014)139号附件3.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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