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许政〔2011〕58号文件的通知

颁布单位:河南省许昌市人民政府文号:许政[2014]38号
颁布日期:2014-07-02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许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许政〔2011〕58号文件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城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许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许昌市新建住宅项目配电工程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许政〔2011〕58号),因与2013年1月1日起施行的《河南省供用电条例》有关条款的规定相抵触,现予以废止。

特此通知。

2014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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