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明确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2013年重点工作责任单位的通知

颁布单位:河南省许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许政办[2013]36号
颁布日期:2013-05-31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许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明确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2013年重点工作责任单位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许昌新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城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相关单位:

5月16日,张国晖市长代表市政府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已经市六届人大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2013年重点工作分解为9个方面100项具体工作,请各责任单位结合工作实际,抓紧制订实施方案,认真组织落实。各责任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作为第一责任人,要增强责任意识,狠抓工作落实,确保各项工作全面完成。具体落实情况请于7月10日、10月10日、12月20日分3次向市政府报告。相关的市政府副秘书长及政府办科室负责督办工作。

一、着力强化项目支撑,持续促进经济平稳增长

(一)保持投资适度较快增长

1.大力实施“15512”投资促进计划,突出抓好150个重点项目,完成年度投资超过500亿元,拉动全市固定资产投资超过1200亿元。

由副市长熊广田牵头,市发改委,各县(市、区)政府,许昌新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城区管委会等负责落实。

(二)切实改进项目推进措施

2.加强项目分类指导和监管,对保障性住房、市科技馆等公共投入的重点项目,逐一研究,抓好投资模式、合同条款、招投标、财政评审、审计、备案等关键环节。

由副市长熊广田牵头,市财政局、市住建局、市发改委、市招投标管理中心、市审计局,各县(市、区)政府,许昌新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城区管委会等负责落实。

3.对许昌电梯产业园、中原国际农产品物流产业基地一期工程等社会投资项目,集中研究,加大协调力度,为项目建设创造有利条件;对其它社会投资项目,大力支持,积极引导,加快建设。

由市委常委郑传德、副市长王文杰牵头,市发改委、市规划局、市商务局,许昌县政府,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等负责落实。

(三)努力提高项目储备质量

4.以国家批准《中原经济区规划》和建设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为契机,以提升服务业比重、信息化水平为重点,科学谋划一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切合本地发展实际、提振公众信心的重大优质项目。

由副市长熊广田牵头,市发改委,各县(市、区)政府,许昌新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城区管委会等负责落实。

5.对重大前期项目,充分论证、主动对接,力争纳入省、国家计划。

由副市长熊广田牵头,市发改委,各县(市、区)政府,许昌新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城区管委会等负责落实。

二、着力新型城镇化引领,持续推进城乡发展一体化

(一)完善提升中心市区

6.完成总体规划修编,有序推进重点区块开发建设和基础设施完善提升。

由副市长熊广田牵头,市规划局、市住建局,许昌县、魏都区政府,许昌新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城区管委会等负责落实。

7.实施好总投资354.9亿元的134个城建重点项目和49个城中村棚户区改造项目,分别完成年度投资65.9亿元、57.2亿元。

由副市长熊广田牵头,市住建局(市城协办),许昌县、魏都区政府,许昌新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城区管委会等负责落实。

8.优化城区功能布局,积极稳妥开发建设城市综合体。

由副市长熊广田牵头,市规划局、市住建局、市商务局、市发改委,许昌县、魏都区政府,许昌新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城区管委会等负责落实。

9.加快商务中心区和特色商业区建设,促进人口与产业有机集聚。

由副市长熊广田、王文杰牵头,市发改委、市住建局、市规划局、市国土局、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各县(市、区)政府,许昌新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城区管委会等负责落实。

10.加大城区路网、背街小巷、市政设施等建设改造力度,完善城市功能。

由副市长熊广田牵头,市住建局,许昌县、魏都区政府,许昌新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城区管委会等负责落实。

11.加快许昌零距离换乘中心、许昌至新郑机场快速通道、长途汽车站和公交停保场建设,放大交通区位优势。

由副市长熊广田牵头,市发改委、市交通局,长葛市、魏都区政府,东城区管委会等负责落实。

12.巩固提升国家文明城市创建成果,抓好国家园林城市复检、全国无障碍建设城市、全国综治优秀市等创建工作。

由副市长熊广田、秦春梅、赵振宏牵头,市文新局、市住建局、市广电局、市城管局、市公安局、市信访局,各县(市、区)政府,许昌新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城区管委会等负责落实。

13.实施好数字城管二期扩建、城市街景景观综合整治、城区夜景亮化等工程,提升城市信息化、精细化、科学化管理水平。

由副市长熊广田牵头,市城管局,许昌县、魏都区政府,许昌新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城区管委会等负责落实。

(二)加快建设许昌新区

14.实施好主导区总投资260亿元的60个重点项目,完成年度投资70亿元。

由副市长熊广田牵头,许昌新区管委会等负责落实。

15.科学编制商务中心区、贸易加工区、中原电气谷拓展区等各项规划,加快完善规划体系。

由副市长熊广田牵头,市规划局、市商务局,许昌县、魏都区政府,许昌新区、东城区、中原电气谷管委会等负责落实。

16.围绕主、副中心建设,着力抓好芙蓉湖、芙蓉广场、北海游园等基础设施项目。

由副市长熊广田牵头,许昌县政府,许昌新区、东城区管委会等负责落实。

17.加快商务中心区发展,扎实推进企业总部建设,确保移动公司营业用房、芙蓉国际城市综合体等20个项目全部开工建设,谋划实施会展中心、演艺中心等特色服务业项目。

由副市长熊广田牵头,许昌县、魏都区政府,许昌新区、东城区管委会等负责落实。

18.统筹推进社区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抓好学校、医院、公租房等设施建设,完善服务功能。

由副市长熊广田、秦春梅、赵振宏牵头,市住建局、市人社局、市教育局、市卫生局、市民政局、市公安局,许昌县、魏都区政府,许昌新区、东城区管委会等负责落实。

(三)加快发展组团城市

19.全面完成许禹快速通道建设,启动省道103线禹州至襄城段改建等5条国、省道建设,加快永昌大道、中原路等道路建设,完善“一中心五组团”快速交通体系。

由副市长熊广田牵头,市交通局、市公路局,各县(市、区)政府,许昌新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城区管委会等负责落实。

20.推动5个组团城市加快老城区连片改造和新城区整体建设,加快城镇基础设施扩容提升,增强人口承载能力。

由副市长熊广田牵头,市住建局,各县(市、区)政府,许昌新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城区管委会等负责落实。

21.积极推进30个中心镇建设,着力完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因地制宜发展特色产业,引导农民向镇区转移,推动中心镇成为县域经济社会发展的关键支撑。

由副市长熊广田牵头,市住建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各县(市)政府负责落实。

(四)扎实建设新型农村社区

22.落实“两个优先、五化十有”,加快社区基础设施和社会公益事业的配套完善。突出农民主体,尊重农民意愿,保障农民权益,加快安置步伐,调动群众参与建设的积极性,促进新型农村社区积极稳妥健康发展。

由副市长王文杰牵头,市新型农村社区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各县(市)政府,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城区管委会等负责落实。

三、着力新型工业化主导,持续提升经济发展水平

(一)加快产业集聚区发展

23.深入实施产业集聚区提升工程,重点抓好200个亿元以上产业转型升级项目,带动产业集聚区完成固定资产投资750亿元,实现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主营业务收入突破2000亿元。

由市委常委郑传德牵头,市发改委,各县(市、区)政府,许昌新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城区管委会等负责落实。

24.依托中原电气谷核心区,做好规划,争创国家高新技术开发区。

由副市长王文杰牵头,许昌新区管委会,市科技局、市发改委等负责落实。

25.加快产业集聚区功能性、生产性和生活性基础设施建设,合理布局、集中规划建设公租房性质的职工公寓,不断提升产业集聚区的承载力、竞争力。

由市委常委郑传德牵头,市发改委、市住建局,各县(市、区)政府,许昌新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城区管委会等负责落实。

(二)推动产业优化升级

26.实施100个省级工业结构调整项目和30个研发与产业化项目,力争三大主导、四大特色、五大战略性新兴产业主营业务收入分别突破1900亿元、900亿元、300亿元。

由市委常委郑传德牵头,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各县(市、区)政府,许昌新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城区管委会等负责落实。

27.实施十大产业链发展计划,推进延链补链,增强产业链条整体竞争力,不断提升产业集群规模和水平。

由市委常委郑传德牵头,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工信局、市商务局、市科技局、市环保局、市国土局、市规划局、市统计局、市政府金融办,各县(市、区)政府,许昌新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城区管委会等负责落实。

28.实施服务业提升计划,持续推进“3615”现代物流业提速工程,大力发展钧瓷、生态等文化产业集群,完成招商银行入驻开业,改造提升餐饮住宿、商贸物流、交通运输等传统服务业,扶持发展信息服务、创意设计、社区养老等新型业态。

由副市长熊广田、王文杰牵头,市发改委、市商务局、市文新局、市金融办、市工信局、市交通局、市民政局,各县(市、区)政府,许昌新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城区管委会等负责落实。

(三)促进企业做大做强

29.加快企业上市步伐,力争恒源发制品成功上市,5家企业在天交所挂牌。

由市委常委郑传德牵头,市政府金融办等负责落实。

30.深入实施企业创新能力培育科技工程,抓好重大科技专项和自主研发平台建设,消除规模以上工业企业“零专利”,力争新增5家以上高新技术企业。

由副市长王文杰牵头,市科技局,各县(市、区)政府,许昌新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城区管委会等负责落实。

31.大力实施“质量立市、品牌兴业”、商标和标准化战略,力争1家企业获得省长质量奖,新增中国驰名商标1件。

由副市长赵振宏牵头,市质监局、市工商局等负责落实。

32.深入实施大企业(集团)、小巨人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培育计划,完善重点企业服务制度,力争主营业务收入超百亿元企业达到7家。

由市委常委郑传德牵头,市工信局、市科技局负责落实,各县(市、区)政府,许昌新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城区管委会等负责落实。

(四)深入推进“两化融合”

33.抓好智慧城市、无线城市建设,加大信息化平台、信息传输系统、通信服务提升工程等基础设施建设,促进信息网络技术广泛应用,鼓励引导有条件的企业全面提高数字化、网络化、自动化和智能化水平。

由市委常委郑传德牵头,市工信局、市无线电管理局、中国电信许昌分公司、中国移动许昌分公司、中国联通许昌分公司等单位负责落实。

四、着力打牢农业基础,持续促进“三化”协调发展

(一)稳定提升粮食生产

34.抓好高标准粮田“百千万”建设工程,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力争粮食总产稳中有增。

由副市长张海涛牵头,市农业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水利局、市国土局,各县(市)政府等负责落实。

35.推进“五县十乡”万亩高产示范片和“千亿斤”粮食生产项目,全年新建高标准粮田39万亩。

由副市长张海涛牵头,市农业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水利局、市国土局,各县(市、区)政府等负责落实。

36.加强科技、信息、农机、气象、流通等服务体系建设,促进农业生产各环节、全过程专业化发展。

由副市长张海涛牵头,市农业局、市农机局、市科技局、市气象局、市供销社,各县(市、区)政府等负责落实。

37.坚持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支持新型农民合作组织、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多形式和多层次发展,逐步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保障农民合法权益,持续增加农民收入。

由副市长张海涛牵头,市农业局,各县(市、区)政府等负责落实。

(二)推动集群发展

38.以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建设为依托,大力发展农业产业化集群。

由副市长张海涛牵头,市农业局、市科技局,各县(市、区)政府等负责落实。

39.提升许昌鄢陵花木产业集群,抓好河南建业集团鄢陵绿色基地建设,发展高档绿化苗木和鲜花切花,全年新增花木面积5万亩。

由副市长张海涛牵头,市林业局,鄢陵县政府等负责落实。

40.推动禹州、长葛、襄城生猪产业集群加快形成规模,抓好“千场百区标准化提升工程”和畜牧园区建设,畜牧业产值突破150亿元。

由副市长张海涛牵头,市畜牧局,禹州市、长葛市、襄城县政府负责落实。

41.扩大烟草、蔬菜、中药材、蜂产品等特色产业优势,全年蔬菜复种面积100万亩,烟叶和中药材种植面积分别稳定在15万亩和40万亩。突出抓好河南襄城烟草产业集群里川示范区规划建设,推动烟草、生猪产业集群联动发展。

由副市长张海涛牵头,市农业局、市畜牧局、市烟草公司,各县(市、区)政府等负责落实。

42.有序推进土地流转,流转面积达到148万亩,新增农业合作社200家。

由副市长张海涛牵头,市农业局、市供销社、市农机局、市畜牧局,各县(市、区)政府等负责落实。

(三)完善基础设施

43.加大防洪工程建设力度,扎实推进6条中小河流、33座小型水库和10座中型水闸除险加固工程及重点岁修工程。突出抓好灌区节水改造、防洪除涝、河道治理等11个水利项目建设,提高水资源保障和防灾减灾能力。

由副市长张海涛牵头,市水利局,各县(市、区)政府等负责落实。

44.加强农田水利建设,完成农田水利“最后一公里”工程建设39万亩。

由副市长张海涛牵头,市水利局、市发改委、市国土局、市财政局(市农开办)、市农业局、市供电公司,各县(市、区)政府等负责落实。

45.加强农村水电路气等设施建设,完成农村电网改造升级投资2.06亿元,新解决农村居民安全饮水20万人,改造农村公路400公里,新建农村户用沼气5000口。

由副市长熊广田、市委常委郑传德、副市长张海涛牵头,市农业局、市水利局、市交通局、市供电公司、市财政局,各县(市、区)政府等负责落实。

46.加强扶贫开发和23个村整村推进工作,新解决2.72万人脱贫问题。

由副市长张海涛牵头,市农业局,市财政局,禹州市、长葛市、许昌县、鄢陵县、襄城县负责落实。

47.加快南水北调配套工程建设,做好移民后期帮扶工作。

由副市长张海涛牵头,市南水北调办、市水利局,禹州市、长葛市、襄城县、许昌县、魏都区政府,许昌新区、东城区管委会等负责落实。

五、着力深化改革创新,持续增强发展活力动力

(一)推进企事业单位改革改制

48.扎实进行20家企事业单位改革改制,认真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加快劣势资本退出,推动企业战略重组、产权转让、依法破产、转企改制和内部改革。

由副市长熊广田、市委常委郑传德、副市长王文杰牵头,市发改委、市改革改制单位主管部门,各县(市、区)政府等负责落实。

(二)加快重点领域改革

49.加快电广传媒、文博旅游等文化团体整合重组,推动文化产业做大做强。

由副市长秦春梅牵头,市文新局、市旅游局等负责落实。

50.抓好新农合支付制度改革工作,完善基本药物制度和基层医疗机构运行新机制,统筹实施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

由副市长赵振宏牵头,市卫生局、市人社局、市发改委,各县(市、区)政府等负责落实。

51.推进林权制度改革,提高集体林地家庭承包率和发证到户率。

由副市长张海涛牵头,市林业局,各县(市、区)政府,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城区管委会等负责落实。

52.深化资源型产品价格改革,以价格杠杆推动结构调整。

由副市长熊广田牵头,市发改委,各县(市、区)政府等负责落实。

(三)创新要素保障机制

53.加强政银企合作,整合优质资产资源,做大投融资平台。强化多元融资,开展中小企业区域集优票据融资,推动城投债二期、集合债、企业债发行,实现全年社会融资总量260亿元,力争新增贷款180亿元,直接融资80亿元。

由市委常委郑传德牵头,市金融办、人行许昌市中心支行、市银监分局、市财政局、市投资总公司等负责落实。

54.加强征信体系建设,严厉查处非法集资行为,切实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

由市委常委郑传德、副市长赵振宏牵头,市金融办、人行许昌市中心支行、市银监分局、市公安局、市工商局、各行业主(监)管部门,各县(市、区)政府,许昌新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城区管委会等负责落实。

55.科学推进征地拆迁,紧紧依靠群众,确保公开、公正、公平。

由副市长熊广田牵头,市住建局、市国土局,各县(市、区)政府,许昌新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城区管委会等负责落实。

56.严格落实建设用地政策,科学制定土地收储、出让、利用等计划,加强土地综合整治,积极推进人地挂钩试点工作,探索节余建设用地指标流转,促进土地集约节约利用。

由副市长熊广田牵头,市国土局,各县(市、区)政府,许昌新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城区管委会等负责落实。

57.大力开展定向、定岗和订单式培训,强化人力资源支撑。

由副市长熊广田牵头,市人社局,各县(市、区)政府,许昌新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城区管委会等负责落实。

58.坚持煤电运联调联动,加强电力需求侧管理,提高生产保障能力。

由市委常委郑传德牵头,市工信局、市发改委、市供电公司等负责落实。

六、着力扩大对外开放,持续增创发展新优势

(一)加大招商引资力度

59.实施“6116”招商引资行动计划,围绕承接产业转移,谋划推介600个重点招商项目,合同引进市外资金1100亿元,突出抓好60个重点招商项目。

由副市长王文杰牵头,市商务局,各县(市、区)政府,许昌新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城区管委会等负责落实。

60.创新招商方式,围绕十大产业链发展计划,依托10个产业集聚区,瞄准世界500强、央企、行业龙头企业,办好第13届中国•中原花木交易博览会、第7届三国文化旅游周、第8届禹州钧瓷文化节等重大招商活动,突出招大引优,着力开展专业化、集群式招商。

由副市长秦春梅、张海涛、王文杰牵头,市商务局、市林业局、市文新局、市邮政局、市旅游局,各县(市、区)政府,许昌新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城区管委会等负责落实。

61.完善招商引资奖励机制、招商项目快速落地机制,进一步调动重点企业、相关部门、各级领导班子、沿海地区商协会的积极性,切实提高项目履约率、开工率和资金到位率。

由副市长王文杰牵头,市商务局,各县(市、区)政府,许昌新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城区管委会等负责落实。

(二)扩大开放领域

62.积极引导外资更多投向主导特色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现代农业、基础产业、城乡建设等领域,集中推介一批金融保险、商贸物流、文化旅游项目,力争服务业开放招商实现新突破。

由副市长王文杰牵头,市商务局、市发改委,各县(市、区)政府,许昌新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城区管委会等负责落实。

63.积极推介许昌新区、产业集聚区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项目,吸引外资参与城镇化和新型农村社区建设。

由副市长熊广田、王文杰牵头,市商务局、市发改委,各县(市、区)政府,许昌新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城区管委会等负责落实。

64.引进优质教育、医疗资源,吸引外资来我市设立医疗机构、投资文化产业。

由副市长秦春梅、赵振宏、王文杰牵头,市商务局、市教育局、市卫生局,各县(市、区)政府,许昌新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城区管委会等负责落实。

65.借助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认真谋划建设许昌承接区,承接临空产业转移。

由副市长熊广田牵头,市发改委、市规划局,长葛市、许昌县政府,许昌新区管委会等负责落实。

(三)优化开放环境

66.建立服务企业和项目落地开工的快速通道,加快完善招商引资信息处理和受理服务中心、联审联批中心、投诉权益保护中心,构建“三位一体”招商引资全程服务平台。

由副市长王文杰牵头,市商务局,各县(市、区)政府,许昌新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城区管委会等负责落实。

67.建立全市外商投诉联席会议制度,开展投资环境评价评议活动,强化投资环境的督查问责,创造高效的政务环境、市场环境。

由副市长熊广田、王文杰牵头,市监察局、市商务局,各县(市、区)政府,许昌新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城区管委会等负责落实。

68.完善交通物流体系和各类产业载体配套设施,加快大通关建设,力争许昌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上半年挂牌运行,许昌海关申建工作取得新突破。

由副市长赵振宏、王文杰牵头,市发改委、市商务局、市质监局等负责落实。

七、着力加强生态文明建设,持续打造美丽许昌

(一)扎实推进节能减排

69.抓好重点行业、重点区域和列入省千家节能低碳行动企业的节能减排工作,加快实施节能改造、节能惠民产品等重点节能工程。

由副市长熊广田、王文杰牵头,市发改委、市住建局、市环保局等负责落实。

70.倡导“低碳生活”,加强公共领域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试点工作,申报新能源示范城市。

由副市长熊广田牵头,市发改委、市交通局、市直机关事务管理局,襄城县政府等负责落实。

71.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加快建设大周镇国家“城市矿产”示范基地。

由副市长熊广田牵头,市发改委,长葛市政府等负责落实。

(二)加强生态系统建设

72.注重生态文明建设与城市建设有机融合,突出抓好城区、高速公路及廊道绿化、西部山区生态体系建设和矿区生态修复工程,巩固提高林业生态建设水平,完成造林任务19.9万亩。

由副市长张海涛牵头,市林业局、市住建局、市公路局,各县(市、区)政府,许昌新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城区管委会等负责落实。

73.加快禹州市第三污水处理厂等12个污水处理项目建设,扎实推进清潩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深入开展农村环境连片综合治理,做好环境空气质量新标准监测的准备工作。

由副市长熊广田、王文杰牵头,市住建局、市环保局、市财政局,各县(市)政府,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城区管委会等负责落实。

(三)强化生态文明制度保障

74.坚持规划环评制度,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水资源管理、环境保护制度,建立生态补偿制度。

由副市长熊广田、王文杰牵头,市环保局、市国土局、市水利局、市规划局等负责落实。

75.坚持“五禁止、五限制”,加强项目节能准入管理,加快淘汰落后产能。

由副市长熊广田、市委常委郑传德、副市长王文杰牵头,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环保局,各县(市、区)政府,许昌新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城区管委会等负责落实。

76.严格实行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预算管理,开展节能量、碳排放权、排污权有偿使用交易。加强环境监管,健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追究制度。

由副市长王文杰牵头,市环保局,各县(市、区)政府,许昌新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城区管委会等负责落实。

八、着力提升民生福祉,持续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一)积极扩大就业

77.健全城乡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加大就业创业扶持力度,重点做好城镇困难人员、农村转移劳动力、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就业工作,新增城镇就业6.5万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6.5万人以上。

由副市长熊广田牵头,市人社局,各县(市、区)政府,许昌新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城区管委会等负责落实。

78.加快推进全民技能提升工程,开展各类培训20万人次以上。

由副市长熊广田牵头,市人社局,各县(市、区)政府,许昌新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城区管委会等负责落实。

(二)强化社会保障

79.加大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力度,完善养老保险转移接续办法,提高社会保险经办能力和服务水平,加快县级综合福利中心和社会养老机构基础设施建设。

由副市长熊广田、赵振宏牵头,市人社局、市民政局,各县(市、区)政府,许昌新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城区管委会等负责落实。

80.继续提高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城乡低保、五保供养标准和优抚对象待遇水平。

由副市长熊广田、赵振宏牵头,市人社局、市民政局等负责落实。

81.稳定低生育水平,全面提高出生人口素质。

由副市长赵振宏牵头,市计生委,各县(市、区)政府,许昌新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城区管委会等负责落实。

82.认真落实计生家庭奖扶政策,完善社会救助制度,重视解决弱势群体困难。

由副市长赵振宏牵头,市计生委、市民政局,各县(市、区)政府,许昌新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城区管委会等负责落实。

83.加强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新建保障性住房1万套,逐步满足中低收入群体基本住房需求。

由副市长熊广田牵头,市住建局,各县(市、区)政府,许昌新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城区管委会等负责落实。

(三)办好社会事业

84.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和教育信息化建设,全面启动43个新型农村社区学校项目,完成6所市区小学改扩建、35所公办幼儿园建设、农村中小学和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校舍改造任务。

由副市长秦春梅牵头,市教育局,各县(市、区)政府,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城区管委会等负责落实。

85.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积极推进许昌电气职业学院二期、许昌卫生学校扩建等项目,不断完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

由副市长秦春梅、赵振宏牵头,市教育局、市人社局等负责落实。

86.切实改善群众就医条件,加快实施东城区三甲医院等5个重点项目和73个重大疾病防控、县级医院和乡镇卫生院改扩建项目。

由副市长赵振宏牵头,市卫生局,各县(市、区)政府、许昌新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城区管委会等负责落实。

87.扩大新农合重大疾病保障范围,认真做好重大传染病防控救治工作。

由副市长赵振宏牵头,市卫生局、市人社局,各县(市、区)政府、许昌新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城区管委会等负责落实。

88.大力实施文化旅游惠民工程,抓好11个文化旅游产业重点项目建设,扎实做好许昌塔文化博物馆、市科技馆等文化事业项目,引导各类文化活动走进基层。

由副市长秦春梅牵头,市旅游局、市文新局、市发改委等负责落实。

89.广泛开展全民健身运动,办好许昌市第七届运动会。

由副市长秦春梅牵头,市体育局等负责落实。

(四)维护社会稳定

90.创新社会管理,深入开展平安许昌创建,加强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做好流动人口和特殊人群的服务管理,提高应急处突能力,严厉打击刑事犯罪。

由副市长赵振宏牵头,市公安局、市综治办、市信访局、市民政局,各县(市、区)政府,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城区管委会等负责落实。

91.坚持“打非治违”常态化,加强对煤矿、交通、食品药品等重点行业领域的专项检查,确保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由市委常委郑传德、副市长赵振宏牵头,市安监局、市交通局、市食药监局、市食安办,各县(市、区)政府,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城区管委会等负责落实。

92.实行“发放明白卡、签订承诺书、建立黑名单”制度,加快形成全链条、无缝隙的安全生产监管体系。

由市委常委郑传德牵头,市安监局,各县(市、区)政府,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城区管委会等负责落实。

93.严格落实信访稳定风险评估、领导接访和包案制度,积极探索管用的信访处置机制,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切实解决信访群众实际困难。

由副市长赵振宏牵头,市信访局、市综治办,各县(市、区)政府,许昌新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城区管委会等负责落实。

94.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教育,打牢和谐稳定基础。

由副市长秦春梅牵头,市文新局、市教育局、市广电局等负责落实。

95.继续加强国防和民兵预备役工作,促进军民融合式发展。

由副市长赵振宏牵头,市民政局,各县(市、区)政府,许昌新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城区管委会等负责落实。

96.全力做好第三次经济普查工作。

由副市长熊广田牵头,市统计局、市发改委、市编办、市监察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住建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等负责落实。

九、切实加强政府自身建设

97.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推进依法行政,用法治思维和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认真办理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自觉接受人大法律监督、政协民主监督、舆论监督和社会监督。完善依法行政各项制度,规范行政执法,不断提高政府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水平。

由各位副市长牵头,市政府各部门负责落实。

98.强化宗旨意识,建设服务政府。强化执政为民理念,进一步完善为企业、为群众、为基层服务的各项制度,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继续精简行政审批事项,切实转变政府职能,加强政务服务体系建设,加快政府职能向创造良好发展环境、提供优质公共服务、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转变。深入推进政务公开,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便捷高效服务。

由各位副市长牵头,市政府各部门负责落实。

99.转变工作作风,建设效能政府。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在部署工作中出实招,在落实工作中求实效,不尚空谈,不做虚功,不图虚名。精简会议文件,改进会风文风,减少检查评比,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集中精力办成一批大事、办好一批实事、办妥一批难事。坚持务实高效,雷厉风行,推动各项工作提速增效。切实提高执行能力,优化工作流程,完善工作机制,做到政令畅通、令行禁止。

由各位副市长牵头,市政府各部门负责落实。

100.坚持从严治政,建设廉洁政府。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加强监察、审计监督,规范权力运行,防止权力寻租。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严控行政经费等一般性支出,把有限的钱花在建机制、增效益上,用在保障和改善民生上。严厉查处违纪违法案件,严肃惩治不正之风和腐败行为,以实际行动赢得群众的信任与支持。

由副市长熊广田牵头,市监察局、市财政局、市审计局等负责落实。

2013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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