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周口市城市建成区淘汰10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颁布单位:河南省周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
颁布日期:2013-10-15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周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周口市城市建成区淘汰10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周政办[2013]75号

川汇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周口市城市建成区淘汰10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3年10月15日

周口市城市建成区淘汰10蒸吨及以下

燃煤锅炉工作实施方案

为加快城市大气污染治理,有效改善城市环境空气质量,促进我市经济、社会与环境的协调发展,建设生态城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和《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大力推进省辖市城市建成区域淘汰燃煤锅炉工作的函》(豫环函〔2013〕173号),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政府推动、企业为主、技术支持、政策激励”为原则,坚决淘汰高能耗、高污染、低产值、不符合城市环境发展需要的燃煤锅炉,进一步削减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有效改善城市环境空气质量,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工作目标

2013年11月20日前淘汰或改造我市建成区天然气覆盖范围内所有10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周口市目前没有实施集中供热,不再考虑供热管网覆盖范围内锅炉情况)。

实施淘汰的锅炉,要严格按照“主体拆除、烟囱落地、断水断电”的标准拆除到位;实施天然气改造的锅炉,要于2013年11月30前,投入天然气运行并通过验收。

三、实施步骤

(一)调查摸底阶段(2013年10月15日前)

川汇区政府、市东新区管委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港口物流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市环境保护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和市天然气有限公司共同协作,完成建成区天然气覆盖范围内10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的调查摸底工作,排查出应拆除或进行天然气改造的燃煤锅炉名单。

1、市天然气公司负责提供详实的建成区内天然气覆盖范围;

2、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提供建成区天然气覆盖范围内所有10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基本情况;

3、川汇区政府和各管委会根据市质监部门提供的信息,对辖区内10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情况进行调查摸底,逐一登记造册,并制定本辖区工作方案,报送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4、市环境保护局负责信息汇总、方案制定和组织协调工作。

(二)全面实施阶段(2013年11月20日前)

1、川汇区政府和各管委会负责协调锅炉改造工作。督促天然气供应单位与现有燃煤锅炉使用单位签订协议,进行天然气管网对接,并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

2、川汇区政府和各管委会督促天然气改造单位,按期完成锅炉改造、验收工作。

3、川汇区政府和各管委会负责本辖区需拆除锅炉的督导工作;督促锅炉使用单位或组织有关人员,完成锅炉拆除工作。

(三)检查验收阶段(2013年11月30日前)

1、川汇区政府和各管委会负责对本辖区的锅炉拆改情况进行初步验收,然后向市淘汰10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验收申请。

2、市淘汰10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检查组对川汇区和各管委会锅炉拆改工作进行验收,对检查验收情况及时进行总结、通报。

四、责任分工

川汇区政府、市东新区管委会、市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港口物流产业集聚区管委会负责组织实施本辖区10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拆改的工作。要成立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细化目标,分解任务,明确责任,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及时掌握和上报工作进度。保存现场检查的文字材料或淘汰锅炉的图片资料,建立档案。

市环境保护局:负责10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淘汰工作的方案制定、组织协调工作。

市发展改革委:负责协调天然气供应,保证“煤改气”锅炉用气需求;加快城市燃气管网改(扩)建项目审批,确保项目审批进度与淘汰燃煤锅炉工作计划相协调。

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对进入市场的各种燃气锅炉进行安装调试和产品质量把关,并加大监管力度,确保各种燃气锅炉安全运行;对拆除的燃煤锅炉办理注销手续。

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负责审查使用燃煤锅炉的经营性单位工商登记手续,对拒绝进行天然气改造的燃煤锅炉使用单位或个体户,变更经营范围,停止其与燃煤锅炉相关的经营活动。

市公安局:负责做好燃煤锅炉拆除工作的治安防范工作。

市供电公司:负责对未完成拆改任务被责令停止使用的燃煤锅炉停止供电。

市天然气有限公司:负责提供天然气管道辐射范围;负责天然气管网对接和管道改造工作,并与用户签订《燃煤锅炉天然气改造协议书》,对改造单位给予天然气价格倾斜。

其它相关部门要加强协作、积极配合,服从市淘汰10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共同完成我市淘汰燃煤锅炉进行天然气改造工作。

五、保障措施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为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市政府成立周口市淘汰10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名单见附件),市政府正市长级干部李绍彬任组长,市环保、发展改革委、质量技术监督等相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环境保护局,具体负责此项工作的组织协调。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指定一名联络员协助领导小组办公室开展日常工作。

(二)落实责任,强力推进。川汇区政府和各管委会要根据本方案,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计划,将工作任务进一步分解,做到明确目标,强化责任,狠抓落实,注重成效,确保按期拆改到位。对拒不按要求进行锅炉拆改的,要依法强制拆除。对不能按期完成拆改任务的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严格进行责任追究。

(三)强化宣传,营造氛围。川汇区政府和各管委会要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宣传发动,将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拆改标准和大气污染危害等宣传到位,使锅炉拆改单位和业主明确应承担治理大气污染的法律责任。鼓励群众积极参与和监督,推动建成区燃煤锅炉淘汰工作的顺利开展。对严重阻碍整治活动开展的违法行为,要依法进行严厉打击,新闻单位予以公开曝光。

(四)加强调度,全面总结。市环境保护局要加强对淘汰10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工作的调度,川汇区政府和各管委会每月25日以前,以书面形式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工作进展情况。领导小组对各责任单位工作完成情况进行督查、验收和通报。

附件:周口市淘汰10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附件

周口市淘汰10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

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长:李绍彬市政府正市长级干部

副组长:丁建清市政府副秘书长

任英市环境保护局局长

郭志刚川汇区政府区长

涂才民市东新区管委会主任

唐广辉市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主任

赵万俊市港口物流产业集聚区管委会主任

成员:程俊华市公安局副局长

尹殿超市财政局副局长

邓德才市发展改革委员会能源局局长

杨志学市环境保护局纪检组长

陈心宇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喻龙海市城市管理局副局长

张晔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副局长

李宪中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副局长

高举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副局长

康波川汇区政府副区长

李跃进市东新区管委会副主任

田林市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

满非市港口物流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副主任

肖月杰市供电公司副总经理

解振华市天然气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市环境保护局。任英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杨志学、康波、李跃进、田林、满非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延伸阅读

白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全国“菜篮子”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的安排意见

关于印发重点扶持一批名优白酒企业发展意见责任分解表的通知

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切实抓好当前森林防火工作的紧急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