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报送《黑河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意见的通知

颁布单位:黑龙江省黑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
颁布日期:2014-04-25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黑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报送《黑河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意见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五大连池管委会,中、省、市直各单位:

近期,市政府将向省政府提请修改《黑河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今后将不再对各县(市、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进行调整。各地、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迅速行动,本着实事求是原则,认真进行用地梳理和预测,同时,市重点项目和各县(市、区)招商引资项目不在规划区内需进行调整、修改的,要重点提出意见,具体上报内容见附件。请各地、各单位务于5月4日前将修改意见经主要领导审核后以正式文件和电子版形式同时报市国土资源局,联系人:吕菲,电话:8220532、13846326667,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黑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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