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黑河市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顿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黑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黑河市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顿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颁布单位:黑龙江省黑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13-07-08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黑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黑河市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顿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黑市政办发〔2013〕7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五大连池管委会,中、省、市直各单位:
现将《黑河市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顿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黑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7月8日
黑河市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顿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刻汲取近期国内重特大事故的惨痛教训,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领导同志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批示、指示以及6月6日全市安全生产紧急会议精神,按照《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集中开展全省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顿的通知》(黑政办明传〔2013〕9号)和《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顿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黑安发〔2013〕18号)要求,市政府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顿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和目标
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决策部署,把集中开展大检查大整顿作为当前全市安全生产工作的首要任务。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要求,坚持严查违规违纪操作、严查不良设备运行、严查伪劣产品生产、严查安全事故隐患的“四个严查”原则,思想上真警醒,行动上动真格,全面深入排查、治理安全生产隐患,堵塞安全监管漏洞,强化安全生产措施;牢牢把握制定检查方案、进行动员部署、排查问题及隐患、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总结检查成效、建立长效机制等重点工作环节,将检查督导贯穿于大检查大整顿的全过程。通过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顿,全面摸清安全隐患和薄弱环节,落实责任、认真整改、健全制度,彻底排除重大安全隐患,依法关闭取缔非法违法企业,增强全社会安全意识,进一步提高安全生产保障水平,有效防范和减少各类生产安全事故,为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的根本性好转奠定扎实基础。
二、检查时间及步骤
检查时间:6月7日—9月30日。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阶段(6月7—25日)。主要任务是成立领导机构、制定方案、召开动员部署会议。
第二阶段:自检自查和督促检查阶段(6月26日—9月15日)。主要任务是各地、各有关部门全面开展安全生产自检自查和督促检查,深入排查并消除各类安全隐患,依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彻底整顿和规范安全生产秩序。
第三阶段:巩固提高阶段(9月16—30日)。主要任务是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回头看”,查缺补漏,全面总结检查成效,不断健全和完善安全生产工作制度和措施。
三、检查范围及内容、分工
检查范围:全市所有地区、行业领域、生产经营企事业单位和人员密集场所。重点检查煤矿、金属非金属矿山、尾矿库、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冶金有色、消防、道路交通、水上交通、铁路、民航、建筑施工、水利、电力、农业机械、渔业船舶、特种设备、食品药品加工、民爆器材等行业领域。突出事故多发的重点地区;突出煤矿、非煤矿山、消防、交通运输、危险化学品等重点行业;突出地下商业经营场所、学校、医院、商业和文化娱乐场所、机场、港口、车站、旅游景点等人员密集公共场所;突出农民工等人员集中的劳动密集型企业;突出反复发生、长期未得到根治的重点问题开展检查。
检查内容:一是各地、各单位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情况;落实安全生产管理和监督责任,开展“打非治违”,强化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是否做到不留死角、不留盲区;是否把安全生产工作放在重中之重的位置来抓,安全生产管理和监督的责任分工是否明确、是否落实、是否做到监管工作的全覆盖,“打非治违”和专项整治是否取得实效。二是各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是否落实到位,各类安全生产制度是否健全完善,是否把保护职工生命安全作为最重要的职责;是否依法依规组织生产经营建设;建筑、设施、设备、生产经营各个环节是否符合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制度的要求;加强安全管理、标准化建设、科技支撑、教育培训、持证上岗、应急管理等安全生产基础工作情况;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和治理纠正违规违章行为情况。三是按照“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开展事故查处情况,重点检查责任追究是否严格依法,各类防范措施是否落到实处,相关安全标准、制度是否完善。四是开展汛期隐患排查和隐患点除险加固情况,加强重大危险源监测监控情况,汛期各项安全防范措施是否落到实处。强化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情况,健全完善预防自然灾害引发事故工作机制情况。
各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顿具体内容及分工按照《黑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市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顿工作的紧急通知》(黑市政办发〔2013〕68号)要求,结合实际,进行细化落实。
四、组织机构
为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全市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顿工作领导小组,由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姚龙任组长,市政府副市长范志国任副组长,市安监局、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质监局、市城乡建设局、市工信委、市农机局、市水产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卫生局、市教育局、市煤管局、市旅游局、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市水务局、市人防办、黑河海事局、黑河电业局、黑河铁路(集团)公司、黑河机场管理公司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由市政府安委会办公室牵头,落实必要的人力、物力和财力保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市安监局副局长、市政府安委办副主任袁亚东担任,具体负责大检查大整顿工作日常统筹协调工作。
五、有关要求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抓好责任落实。要把大检查大整顿工作作为现阶段我市安全生产工作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和重点工作,摆上突出位置,全力组织好、开展好、落实好,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市政府安委办及市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顿工作办公室,要强化组织指导和综合协调。市政府大检查大整顿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以下简称各成员单位)要明确此项工作的负责人和具体负责科室,组织指导和监督本行业、本系统的检查督查工作。各地也要成立相应机构,抓好本地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顿工作。各地、各成员单位要按照市政府统一安排部署,根据安全生产实际,制定大检查大整顿工作实施方案,细化明确本地、本行业、本系统大检查大整顿的重点内容、标准和要求,并开展全过程督查、抽查和专项检查。要求和督促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制定本单位自查自纠工作方案,并将隐患排查情况、整改方案和整改结果每月报各地安全监管和行业管理部门备案。
请各地将本地大检查大整顿工作实施方案、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顿工作办公室牵头单位和负责人、联络员名单;各成员单位将本系统、本行业大检查大整顿工作实施方案、大检查大整顿工作负责人及联络员名单,于7月12日报市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顿工作办公室,联系人:汪哲、马四维,电话:6770878,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二)开展全面排查,彻底整改到位。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坚持“企业自查是基础、政府督查是关键、消除隐患是核心、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是目标”的工作原则,深入排查,严格整改,真查真改、真整真治,重在强化责任、重在基层落实、重在消除隐患、重在实际效果。一是全面覆盖、彻底检查。坚持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在企业深入彻底自查自纠基础上,各地、各成员单位开展全过程、全覆盖检查。市级检查要覆盖所辖各县级人民政府和直接监管的生产经营单位、管理的企事业单位,并对各地的生产经营单位进行抽查;县级检查覆盖辖区所有生产经营单位。要定期分析研究大检查大整顿工作中的问题,及时加强指导,并将有关情况每月上报地方政府和上级相关部门。要对生产经营单位上报的隐患排查清单、整改方案和整改结果建立档案,进行对照检查、现场抽查,如果发生事故,要将其作为依法查处的重要依据。二是严格执法、落实整改。对查出的每一个隐患和问题,现场依法提出处理意见,并跟踪落实整改。对拒不整改隐患或查出重大隐患、问题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或组织纪律要求对相关责任人严肃处理,严肃追究责任。每次检查都要认真填写检查情况表,记录要翔实准确,要有被检查单位主要责任人签字确认,按照隐患程度,提出明确的整改要求以及被检查单位的整改落实情况,留存备查。对因检查发现的隐患整改不到位而引发事故的,不仅要严肃追究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责任,同时要倒查检查人员责任。三是依法依规、从严查处。对以往存在和新发现的重大安全隐患,要以此次大检查大整顿为契机,督查到底,解决问题,落实责任,取得实效。对已经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要作为重点检查对象,彻查安全隐患,全面落实责任,防止重蹈覆辙。有关县(市、区)政府要在规定时限内完成调查,依法依规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对因非法违法行为导致的事故,要依法从严从重处理。所有挂牌督办的事故处理意见,须先按程序报市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审查。通过严肃事故查处,依法追究和督促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政府和部门安全监管责任、属地管理责任。四是注重长效、完善机制。要把隐患排查纳入日常工作范畴,建立隐患排查常态化工作机制。各类生产经营单位要进一步完善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机制,建立细化到每个岗位的日常隐患排查整改制度,定期向地方政府和安全监管部门、相关行业管理部门报备隐患排查情况、整改结果。各地、各成员单位要把安全检查贯穿于日常安全管理和监督工作中,建立完善隐患排查治理体系,促进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
(三)采取有效措施,强化督导督查检查。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督导督查、监督检查,深入开展暗访暗查,不打招呼、不走过场,不搞迎送接待,直接深入基层、现场,并邀请专家和记者进行抽查暗查,强力推动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顿各项工作。一是开展巡视检查。市委、市政府安全生产巡视组将对各地及市有关部门开展安全生产巡视检查,重点巡视检查各地、各有关部门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领导同志重要指示以及6月6日全市安全生产紧急会议精神,落实安全生产责任,部署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顿情况。二是开展综合督查。市政府安委会组织综合督查组对各地、各行业领域开展贯穿全过程的持续综合督查。重点督查各地、各行业领域是否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顿工作部署,是否落实对隐患“零容忍”并进行彻底整治的要求等,以督导检查推动工作落实。三是强化行业检查。按照检查分工,各成员单位组成市重点行业专项督查组,结合所主管或监管的行业领域实际,对大检查大整顿工作进行全过程、全覆盖督查、检查、抽查,并组织互查,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不留盲区。要在大检查大整顿工作中对各地、各行业领域存在工作不落实、不到位、不细致的现象进行整改,促进工作作风转变。对企业存在的安全隐患要进行认真分析解剖,查清根源,找出要害,彻底整治,达到举一反三、引起思想重视和责任落实的目的。四是加强监督考核。进一步健全完善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加强对大检查大整顿工作开展情况的监督检查和考核。各级领导干部尤其是主要负责人要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带头深入基层、深入现场督促指导,解决实际问题。市政府将大检查大整顿开展情况和年度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及效果纳入各级各有关部门考核的重要内容,加强检查考核。五是开展约谈警示。对大检查大整顿工作开展不力、超安全生产控制指标进度以及对发生较大以上事故的县(市、区)分管负责同志、县级安全监管部门、行业管理部门主要负责人,事故发生乡镇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及事故单位主要负责人等,实施约谈警示,帮助其分析存在的问题,提醒、督促、指导其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抓好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顿工作。
(四)广泛开展宣传,注重舆论引导。要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领导同志的重要指示精神,并迅速传达到基层和所有生产经营单位,督促各单位认真贯彻落实。要大力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充分利用各种媒体,通过开设专栏、集中报道、配发评论、开展访谈、召开新闻发布会等形式,迅速对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顿进行广泛宣传发动,及时组织报道先进典型和经验。要充分发挥群众和舆论监督作用,鼓励通过“12350”举报电话举报安全隐患,及时兑现举报奖励。同时对安全检查走过场、隐患排查治理不力的,要予以公开曝光。各级安委会办公室要及时编发简报专刊,反映情况、交流经验。
(五)建立健全工作制度,确保取得实效。一是建立工作例会制度。市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顿工作领导小组每月听取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顿工作办公室工作进展情况汇报,适时听取各地和重点行业领域工作情况汇报。市政府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顿工作办公室定期召开例会,汇总分析各地、各行业领域大检查进展情况,研究下步重点工作,协调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各地安委会(大检查大整顿工作办公室)每月分析研究解决大检查大整顿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及时通报有关情况。二是建立信息交流制度。各地、各成员单位要明确专人负责大检查大整顿信息工作,编制工作信息报送市大检查大整顿工作办公室,报送内容为主要做法、成效和发现的突出问题及1—2个正反两方面典型案例,重大情况随时报告。市大检查大整顿工作办公室编发工作信息,及时反映工作进展情况,进行学习交流,指导开展工作。三是建立调度统计制度。市大检查大整顿工作办公室将按照国家、省有关要求,明确统计内容和指标,对各地、各有关单位提出具体要求,实行周调度、月统计制度,及时通报进展情况。四是建立总结报告制度。各地、各成员单位要每月对大检查大整顿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认真汇总、分析、小结,形成月度总结材料,于每月22日前报市大检查大整顿工作办公室,重点总结工作进展、经验和做法、存在问题和下步工作措施。同时,于9月30日前将大检查大整顿工作总结报告,报市大检查大整顿工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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