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议事协调机构清理调整结果的通知
怀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议事协调机构清理调整结果的通知
| 颁布单位:湖南省怀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怀政办函〔2014〕123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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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4-11-17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怀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议事协调机构清理调整结果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机关各单位:
根据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有关精神和市委、市人民政府部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对1998年11月以来市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发文成立的领导小组等议事协调机构进行了清理,并对保留的议事协调机构组成人员进行了调整。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清理调整后保留的议事协调机构及组成人员名单通知如下:
一、市突发事件应急委员会,赵应云同志任主任,杨亲鹏同志任常务副主任,石希欣、向型楚、王行水、杨开凤、李自成、胡长春、欧阳明、张干太、许军、李旺同志任副主任,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市属国有企业改革领导小组,赵应云同志任组长,杨亲鹏同志任常务副组长,石希欣、王行水、李自成、欧阳明同志任副组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国资委,周子良同志任办公室主任。
三、智慧怀化建设领导小组,赵应云同志任组长,杨亲鹏同志任常务副组长,石希欣、王行水、李自成、胡长春、张干太同志任副组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张干太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四、市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赵应云同志任组长,杨亲鹏、张干太同志任副组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政府法制办公室,赵跃清同志任办公室主任。
五、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赵应云同志任组长,杨亲鹏、李自成、刘生再同志任副组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房产管理局,舒清富同志任办公室主任。
六、市机关效能建设和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领导小组,赵应云同志任组长,杨亲鹏同志任副组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张干太同志任办公室主任。
七、市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与“双拥”模范城创建工作领导小组,赵应云同志任组长,杨亲鹏、向型楚、王行水、李中伟、傅刚球、戴永福同志任副组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民政局,夏先中同志任办公室主任。
八、市重大交通项目建设协调领导小组,赵应云同志任组长,石希欣同志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禹玉奇同志任办公室主任。
九、市“碧水青山蓝天”工程领导小组,赵应云同志任组长,石希欣、王行水、李自成同志任副组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水利局,董伟同志任办公室主任。
十、市会同石煤综合利用开发项目建设协调工作领导小组,赵应云同志任组长,石希欣同志任常务副组长,禹玉奇、余建勇、杨陵俐同志任副组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发改委,余建勇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刘尧、李佑长、王旭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
十一、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赵应云同志任主任,王行水、李自成同志任副主任,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向英甲同志任办公室主任。
十二、市城区“菜篮子”工程领导小组,赵应云同志任组长,王行水同志任副组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蔬菜办,董伟同志任办公室主任。
十三、西南商贸物流园及综合保税区建设指挥部,杨亲鹏同志任指挥长,石希欣、李自成、欧阳明同志任常务副指挥长,姚述铭同志任执行副指挥长,指挥部办公室设在怀化经开区管委会,姚述铭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十四、市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杨亲鹏同志任组长,张干太、杨宏高、单柏华同志任副组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政府金融办,单柏华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十五、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杨亲鹏同志任主任,张干太、杨宏高、向彩柏同志任副主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夏荣同志任办公室主任。
十六、市老龄工作委员会,杨亲鹏同志任主任,杨宏高、戴永福同志任副主任,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市民政局,梁厚富同志任办公室主任。
十七、市人民政府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王行水同志任主任,董伟、马利平同志任副主任,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市妇联,马利平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十八、市残疾人工作委员会,王行水同志任主任,董伟、曾祥荣同志任副主任,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市残联,曾祥荣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十九、市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领导小组,杨开凤同志任组长,杨世木、吴德雄、陈朝晖同志任副组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知识产权局,陈朝晖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以上议事协调机构的具体职能及成员名单由各议事协调机构自行发文公布,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备案。
今后,议事协调机构的设立、调整、变更按照《中共怀化市委办公室、怀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怀化市市级议事协调机构管理办法>的通知》(怀办发〔2014〕16号)规定执行。
怀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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