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气象为农服务工作的通知
怀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气象为农服务工作的通知
| 颁布单位:湖南省怀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怀政办发〔2012〕15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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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2-05-04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怀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气象为农服务工作的通知
怀政办发〔2012〕1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机关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市委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切实提高我市气象为农服务能力,加快我市农村气象灾害防御体系和农业气象服务体系(以下简称“两个体系”)建设,充分发挥气象服务“三农”的重要作用,最大限度地减少气象灾害造成的损失,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就加强气象为农服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气象为农服务工作的重要性
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下,通过各方面的共同努力,全市气象为农服务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但农村仍然是气象灾害防御的薄弱地区,农业仍然是易受气象灾害影响的行业,农民仍然是最易受到气象灾害威胁的群体。随着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的提高和全球气候变化影响的加剧,农业生产、农村发展、农民生活对气象服务的要求更高、需求更迫切。在新形势下,加强气象为农服务工作,推动“两个体系”建设,对促进农业持续稳定发展,提高农村基层防灾减灾能力,保障广大农民生命财产安全,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二、全面把握气象为农服务工作的原则和目标
按照公共气象服务城乡均等化发展的要求,遵循“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原则,结合各地需求,立足现有基础,科学合理布局,强化薄弱环节,完善体制机制,延长服务链条,积极推进农村气象技术装备和防灾减灾服务基础设施建设,提高气象为农服务水平。
十二五期间,在全市建立适应农业生产区域布局的农业气象观测网络系统,构建结构科学、布局合理、功能先进的农业气象服务体系;完善农村气象应急减灾组织体系,建立覆盖面广的农村气象预警信息发布网络,构建有效联动的农村气象灾害防御体系。实现防御规划到县(市、区),气象信息服务站到乡(镇),气象信息员到村,预警信息发布到人的目标。
三、深入推进“两个体系”建设的任务
各级各部门要按照“两个体系”建设的要求,切实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农村气象灾害监测预警预报能力建设。十二五期间,新增区域自动气象站200个左右,完成每个乡镇至少建设1套多要素区域气象观测站的任务。重点加强中小河流、山区暴雨和地质灾害易发频发区自动气象站建设,充分发挥气象卫星、新一代天气雷达、闪电定位仪、自动气象站的作用,增强对突发气象灾害的监测预警能力。建设乡村精细化气象预报系统,完善短时临近预报预警服务体系,提高对农村灾害性天气气候和高影响天气的预报预警水平。
(二)加强农村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发布网络建设。建立农村气象灾害预警发布网络,力争将预警信息送达农村每一个地方。县级要建立气象部门和乡镇、行政村、中小学校的预警信息传递机制,完善手机短信和96121电话气象信息发布系统,重点开展农村气象预警喇叭、电子显示屏和手机短信平台示范系统建设。
(三)加强农村气象灾害防御机制和应急减灾组织体系建设。开展气象灾害应急准备工作认证,建设政府统一领导、综合协调,相关部门各负其责、有效联动的农村应急减灾组织体系,定期收集和更新乡村气象灾害隐患信息,编制县级气象灾害风险区划图,出台县级气象灾害防御规划。与有关部门合作,开展乡镇干部气象防灾减灾培训。
(四)加强农业气象监测预报技术系统建设。在保持现有农业气象观测站网格局基本稳定的前提下,结合粮食主产区,现代农业示范园区,开展农田小气候观测业务,提高对设施农业、生态农业和特色农业的气象监测服务能力,建立满足需求的农业气象指标体系和业务服务系统。充分运用省级气象为农服务的专业产品,强化市级农业气象实验站能力建设和技术指导作用。
(五)加强农业抗旱防雹减灾人工影响天气服务。在农作物主产区、大型水库集雨区建设人工影响天气示范工程,建设人影作业标准化站点,提高农业增雨抗旱、防雹减灾、水库增蓄等作业能力。强化政府主导作用,建设人工影响天气为农服务专业队伍。建立增雨、防雹和水库增蓄相结合的人工影响天气作业机制,在农业易旱区、农村缺水区、农作物主产区、重点林区适时开展增雨、防雹、水库增蓄等作业。
(六)加强气象为农信息服务站网建设。结合涉农部门“信息入村”工程,按照“有固定场所、有信息设备、有信息员、有定期活动、有管理制度、有长效机制”的标准,加强乡村两级气象信息站网建设,2012年底前实现气象为农信息服务站覆盖全市85%的乡镇,气象信息员覆盖全市85%的村。与农民专业合作社、种养殖大户及乡镇政府建立“直通式”联系;依托各地新农村建设网,建设市、县农村用户气象信息服务平台;建立农业专家联席会议制度,组建农民专家队伍,完善信息资源、网络和共享平台,开展信息互动业务。
四、切实强化各项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由分管副市长任组长,协管副秘书长、市农办主任、市气象局局长为副组长,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农业局、市农业综合开发办、市民政局、市林业局、市水利局、市烟草局、市畜牧水产局、市农机局、市扶贫办、市蔬菜办、市气象局等单位为成员的气象为农服务领导小组。各县(市、区)政府也要成立相应的气象为农服务工作领导小组,切实把这项工作作为农村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
(二)建立长效机制。完善气象为农服务的各项制度,成立气象为农服务工作机构,确定人员编制,将该项工作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纳入政府对农村公共服务建设的财政投入渠道;从2012年起,将气象为农服务工作纳入政府“三农”绩效考核。气象部门要与相关部门共同建立气象为农服务的合作机制,加强协调配合,共同推进信息共享、队伍共建、渠道共用,形成气象为农服务工作的整体合力。
(三)加强宣传引导。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加大对气象为农服务工作重要意义、政策措施的宣传,为气象为农服务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大力开展农村气象防灾减灾科普宣教示范活动。在气象信息服务站点设立气象科普宣传栏目,广泛宣传气象防灾减灾科普知识。大力开展防灾减灾知识和技能宣传,提高广大人民群众防灾减灾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最大程度地减轻气象灾害损失。
二○一二年五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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