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于开展政务服务事项梳理审查工作的通知

颁布单位:湖南省岳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
颁布日期:2011-06-28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岳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于开展政务服务事项梳理审查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城陵矶临港产业新区、南湖风景区、屈原管理区,市直各单位,中央、省属驻岳有关单位: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全省网上政务服务和电子监察系统建设的通知》(湘政办明电〔2011〕90号)精神和省人民政府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政务服务事项梳理、审查工作的通知》(湘审改办发〔2011〕2号)要求,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就开展政务服务梳理审查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梳理政务服务事项的范围

市直各单位、中央、省属驻岳有关单位和县、市、区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办事机构要认真组织政务服务事项梳理、审查工作。凡保留了行政审批项目(含行政许可和非行政许可项目)和其它管理服务事项的部门单位,都应按要求开展政务服务事项梳理和信息上报工作。

二、梳理政务服务事项的内容

此次梳理政务服务的内容为三类:第一类为本级行政许可项目及转报的行政许可项目;第二类为本级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及转报的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第三类为其它管理服务事项。上述三类项目,均应编制目录和办事指南,绘制流程图。

各部门单位统一填写《湖南省网上政务服务和电子监察系统政务服务事项汇总表》(附件1)和每个事项(含子项)的《湖南省网上政务服务和电子监察系统政务服务事项信息表》(附件2)。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规范权力运行制度建设的要求,每个事项(含子项)均应参照附件2所附样图,以图表形式绘制该事项从受理到办结的格式化审批流程图。涉及转报的政务服务事项填写《湖南省网上政务服务和电子监察系统政务服务事项转报件目录表》(附件3)(上述表格可登录省政府门户网站下载)。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抓紧开展梳理审查工作。省政府明确要求,省级网上政务服务和电子监察系统必须在今年7月底运行,时间紧,任务重。梳理政务服务事项、规范政务服务流程、输入完整准确的信息,是实现系统运行的难点和关键。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及各部门单位务必高度重视,抓紧行动,明确一名主要领导亲自抓,抽调业务骨干、组织专门的工作班子,抓紧开展梳理审查工作。

(二)全面准确填报政务服务事项信息。行政许可项目和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的梳理,原则上以省政府第235号令、省政府第249号令、湘政办发〔2008〕34号文件和2011年2月27日省政府第79次常务会议决定取消、调整的目录(上述依据可登录省政府门户网站查阅、下载)以及各地最新公布的目录为依据,填写的信息应规范、一致。转报事项和其它办事服务事项,不得瞒报、漏报。每一个事项(含子项)的流程图,要涵盖从受理到办结(尤其是内部运转审批环节)的全部过程,必须充分体现省委、省政府关于规范程序、精简环节、审批提速(一般项目原则上提速1/3以上)、方便群众等要求。

(三)梳理、审查方式及时间要求。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组织专门的工作班子,对本级各部门单位政务服务事项的梳理情况进行审查、汇总。县、市、区务必于7月底前完成梳理汇总工作并报市政府法制办。市直各部门单位和中央、省属驻岳有关单位务必于7月25日完成本部门单位的梳理汇总工作并报市政府法制办。联系人:向建华,联系电话:8880244、13789009669。

附件:1、湖南省网上政务服务和电子监察系统政务服务事项汇总表

2、湖南省网上政务服务和电子监察系统政务服务事项信息表

3、湖南省网上政务服务和电子监察系统政务服务事项转报件目录表

岳政办函66号附件表格.doc

二○一一年六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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