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抓好2013年烟叶工作的通知

颁布单位:湖南省张家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
颁布日期:2013-04-02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张家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抓好2013年烟叶工作的通知

张政办发〔2013〕6号

永定区、慈利县、桑植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局委:

为切实抓好2013年烟叶工作,全面提升工作水平,确保烟叶生产稳定健康发展,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2013年烟叶工作的通知》(湘政办发〔2012〕113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全市烤烟种植10040万株,确保收购28万担,上中等烟叶比例96%以上,收购等级合格率80%以上。其中,桑植县种植4372万株、确保收购13万担,慈利县种植3578万株、确保收购10万担,永定区种植2090万株、确保收购5万担以上。

二、总体要求

坚持以现代烟草农业建设为统领,以维护烟农利益为出发点,以稳定规模、优化结构为中心,创新工作方法,全面提升烟叶工作整体水平。

三、有关政策及工作措施

(一)认真落实烟叶种植计划。烟草部门要在烟叶移栽前与烟农规范签订好烟叶产销合同,严格按种植计划供应生产资料和收购烟叶,对无合同、超合同种植的烟叶,一律不予收购。

(二)进一步调整优化烟叶生产布局。各产烟区县要按照适度做大优质烟区、扶持培育潜力烟区和巩固传统主产区的要求,将烟叶生产计划向自然条件适宜、生产基础好的地区倾斜。要加快淘汰规模小、生产基础差的分散产区。对确有发展潜力的新区要经过市烟草公司和市烟办共同审定后,才能安排生产计划和烟叶生产基础设施建设投入。重点培育20—50亩的种烟专业户,力争户均种烟面积达到20亩左右。大力推进集中连片种植,500亩以上连片种植面积要达到50%以上。

(三)扎实做好烟用生产资料供应和专业化服务工作。一是要做好生产资料供应工作。种子由烟草部门无偿提供给育苗专业户。肥料、地膜可由烟草部门按进价代销,并承担从厂家到站点的运输和损耗费用。农药、煤炭等由烟农自行采购,各烟叶产区政府和烟草部门组织协调。二是要搞好专业化服务。各烟叶产区政府和烟草部门要扶持烟农合作社积极开展翻耕、育苗、植保、运输、烘烤和分级等专业化服务。烟苗由育苗专业户按漂浮育苗每亩30元的价格供应给烟农,所得价款用于补贴育苗专业户的劳务费用。对工场化育苗的合作社或专业户由烟草部门按供苗面积给予每亩5元的补贴。

(四)进一步完善烟叶风险保障机制。烟草部门按每担7元、区县政府从烟叶税中按每担3元、烟农根据自愿原则按每亩2元的标准,共同出资建立烟叶生产风险金。烟叶生产风险金只能用于对受灾严重且已交纳风险金的烟农进行救助。除从烟草部门每担7元风险金中以每担3元的标准交由市财政实行专户管理外,其余资金交由区县财政进行专户管理,所有资金节余滚动使用,不得挪作他用。具体管理办法由市烟草局和市烟办制定并报市政府批准后执行。

(五)认真落实烟叶生产收购各项政策。2013年烤烟收购整体价格水平在2012年的基础上提高10%左右,具体小等级的收购价格按国家发改委下达的文件执行。烟草部门对烟农的生产投入,按照上等烟和除B4F、X3F、B2R、B3R、B2V、B3V、X2V、B3L、S1之外的中等烟每担130元的标准予以补贴,对收购的B4F、X3F、B2R、B3R、B2V、B3V、X2V、B3L、S1和下低等烟不予补贴。生产投入以非现金结算的方式与烟叶收购价款同时转账支付给烟农。

(六)进一步加大优化烟叶结构工作力度,改善烟叶等级结构。各烟叶产区要组织、引导广大烟农按照优化烟叶结构的要求在田间处理好不适用鲜烟叶。全面执行下部叶清除2片、上部叶弃烤2片的田间鲜烟叶处理方案,确保在烟株有18—20片的情况下,单株烘烤叶片控制在14—16片之间,抓好烟叶编杆、烘烤和分级等环节,强化过程督查和验收评估,严格控制下低等烟的产出。优化烟叶结构补贴标准为每亩150元,烟草部门要严格按照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确保优化烟叶结构补贴落实到位,切实维护烟农利益。

(七)为确保烟叶计划资源利益最大化,同时促进烟叶生产整体水平提升,GY1、GY2、B2K、B3K、CX2K、S2等6个等级的烟叶不予收购。

(八)全市烟叶生产发展经费按每收购一担上中等烟叶8元的标准控制,其中市烟办4元、区县烟办4元,发展经费必须用于发展烟叶生产,不得挪作他用。

(九)为充分调动乡镇和村抓烟的积极性,市烟草公司对收购0.5万担以上且不低于去年收购基数93%的乡镇,按每担5元的标准补贴其发展烟叶生产劳务费用。具体办法由产烟区县政府制定,并报市烟草公司和市烟办备案,收购工作结束后兑现。

(十)为确保稳规模、提质量、调布局等目标的实现,在烟叶收购工作结束后,以乡镇行政区划为单位,对下低等烟控制在4%以内,没有收购外地烟、没有发生群体性事件等收购秩序良好的单位进行奖励。对收购0.5万担至0.8万担,且增长幅度在30%以上的乡镇奖励1万元;对收购0.8万担(含0.8万担)至1万担,且增长幅度在10%以上的乡镇奖励1.5万元;对收购1万担(含1万担)至1.5万担,且收购量不低于去年收购基数的乡镇奖励3万元;对收购1.5万担(含1.5万担)至2万担,且收购量不低于去年收购基数93%的乡镇奖励5万元;对收购2万担(含2万担)至2.5万担的乡镇奖励7万元;对收购2.5万担(含2.5万担)至3万担的乡镇奖励10万元;对收购3万担以上的乡镇奖励15万元。市烟叶生产领导小组根据年度各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对有突出贡献的各级抓烟干部、烟叶工作人员进行表彰和奖励,以上奖励所需资金从市烟办提取的烟叶发展经费中支出。

(十一)对湘政办发〔2012〕113号文件明确的烟叶质量与市场管理奖,按市、区县4:6的比例分配。

(十二)全市烟草系统按烟叶收购价提取1%的烟叶技术改进费,专项用于烟叶科研和技术推广。

(十三)按照“政府领导、烟草主导、部门配合、烟农参与”的要求,切实加大烟叶生产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发改、水利部门要搞好烟草水源性工程的的勘测、规划、设计和申报工作;交通运输部门要搞好烟路工程的规划设计和技术指导;农机部门要加强对烟叶生产全程机械化试点的技术指导,搞好烟用机械的研发、使用和推广工作;国土资源部门要搞好土地整理的勘测规划和技术指导,解决烤房、烟站、烟路和烟水配套工程的建设用地;林业部门要支持解决烟田整理过程中涉及林业的有关问题;电力部门要协助解决好密集烤房配套用电需求;气象部门要加强对烟区防雹和人工增雨工作;审计、监察部门要加强对烟叶生产基础设施建设资金使用情况的审计监督工作。烟草部门要继续积极争取国家烟草专卖局的支持,进一步加大对我市烟叶生产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为进一步加快烟叶生产基础设施建设步伐,各产烟区县政府要从当年实现的烟叶税中按每担20元的标准予以配套,其中按每担3元的标准提取项目建成后的管护费。

(十四)扎实推进现代烟草农业建设。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围绕卷烟品牌原料需求,认真制订基地单元规划,全面推行“基地单元+合作社+土地整理+农机试点”四位一体减工降本模式,把现代烟草农业建设作为发展现代农业的重要突破口和示范工程来抓,加快实施整县(区)推进现代烟草农业建设。

(十五)按照“统分结合、双层经营、专业合作”的发展思路,坚持自愿民主、服务烟农、规范发展、先示范后推广再普及的原则有序推进烟农专业合作社建设,突出烟农主体地位,实行民办、民管、民受益和普惠共享。凡是纳入建设计划的基地单元中,至少要建有一个综合服务型的烟农专业合作社。对于被评为省级烟农专业合作社示范社的,烟草部门给予10万元的发展经费扶持。

张家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4月2日

延伸阅读

白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全国“菜篮子”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的安排意见

关于印发重点扶持一批名优白酒企业发展意见责任分解表的通知

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切实抓好当前森林防火工作的紧急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