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株洲市委办公室关于成立市委决策咨询委员会的通知
中共株洲市委办公室关于成立市委决策咨询委员会的通知
| 颁布单位:中共湖南省株洲市委办公室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14-05-06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中共株洲市委办公室关于成立市委决策咨询委员会的通知
株办〔2014〕20号
各县市区委,各企事业单位党委,市直机关各单位、各人民团体和中央、省属在株各单位党组(党委):
为提高市委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水平,推进我市经济社会健康较快发展,实现转型升级的目标,市委决定成立市委决策咨询委员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市委决策咨询委员会机构性质和主要职能
市委决策咨询委员会是市委领导下的决策咨询机构,其主要职能是:紧扣党委工作重心,发挥专家学者作用,依托社会智慧,广泛集中民智,为市委科学决策提供咨询服务。
(一)为市委常委会成员承担的重大课题做好组织协调服务。
(二)统筹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等重大问题和重大课题的调研,对全市重大调研课题实施委托招标和成果评审。
(三)组织建立专家资源库,在省内和全国范围邀请知名专家学者担任决策顾问,开展决策咨询。
(四)收集整理顾问和特聘专家意见,为市委提供信息和建议。
二、市委决策咨询委员会组织领导
市委决策咨询委员会设主任1名,副主任4名,主任由市委常委、市委秘书长兼任,常务副主任由市委副秘书长、市委政策研究室主任兼任,另3名副主任由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市政协研究室主任兼任。
市委决策咨询委员会由市委办公室、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委政策研究室、市委党校、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农办、市政府法制办、市社科联、市财政局、市科技局、市规划局、市国土资源局、市住建局、市商务局、株洲国调队、湖南工业大学、湖南铁路科技职业技术学院组成成员单位。
市委决策咨询委员会下设产业、区域经济、改革和环境优化三个专业咨询委员组。
市委决策咨询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市委政策研究室,主任由市委政策研究室主任兼任。其主要职能是:
(一)负责全市重大课题调研的协调服务工作,根据市委安排,组织重大课题委托招标和成果评审。
(二)按照市委决策咨询委员会决定,组织开展决策咨询工作。
(三)建立专家库,搞好专家的组织、联络、协调服务工作。根据市委领导需要,召集有关专家提供决策咨询意见。
(四)负责收集整理顾问和特聘专家提供的意见和建议,供市委主要领导决策参考。
(五)负责市委决策咨询委员会日常工作。
(六)承办市委决策咨询委员会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办公室机构设置、人员编制等事宜按市编办批复文件执行。
三、市委决策咨询委员会委员构成
市委决策咨询委员会委员实行聘任制,由市委颁发聘书,任期一般为两年,可以连聘连任。主要聘请有实践经验、有研究能力、热心决策咨询工作的以下人员:中央、省直部门现任领导和身体状况较好的离退休老领导;年富力强、长于宏观经济管理、具有较强综合分析能力、在本学科有较大影响的专家学者;在市场竞争中能有效进行经营管理和资本运营的企业家。
(一)顾问:从中央部门现任领导和曾担任副省级以上领导职务的老领导中邀请。
(二)特聘专家:中央部门现任领导,省内外、国内外知名专家和企业家。
(三)专家委员:来自专家资源库。
(四)专职委员:由市委决策咨询委员会指定。
(五)兼职委员:由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担任。
四、市委决策咨询委员会工作开展
(一)市委决策咨询委员会每年至少召开1次全体委员会议,总结工作,部署任务;每季度进行1次工作联系,通报工作,交流情况。
(二)咨询可采取当面咨询、书面咨询、综合咨询、专题咨询等方式,既可全体委员参与,也可分组进行。顾问和特聘专家可以直接就某些问题,向市委提出意见和建议。
(三)市委决策咨询委员会可以借助社会力量,每年就一些重要问题和重点课题面向社会进行课题招标。
(四)咨询报告上报市委、市政府作决策参考,特别重大的咨询报告,向市委常委会或市政府常务会专题汇报。
(五)市委决策咨询委员会对调研咨询成果,每年组织1次评选活动,对优秀成果给予适当奖励,并推荐参加国家和省相关评选活动。
(六)市委决策咨询委员会可以与国内外知名咨询机构联系,加强沟通和交流。
(七)相关单位要大力支持市委决策咨询委员会的工作,提供尽可能的方便和支持。
(八)市委决策咨询委员会2014年度工作经费、课题经费、专家咨询津贴、奖励经费和专项事项开支由市财政根据实际需要追加。从2015年起上述经费列入市财政预算。
中共株洲市委办公室
2014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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