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市人民政府关于试鸣防空警报的通告

颁布单位:江苏省宿迁市人民政府文号:宿政发〔2015〕82号
颁布日期:2015-04-21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宿迁市人民政府关于试鸣防空警报的通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增强人民群众国防观念和防空意识,决定于2015年5月19日9时至10时之间在市区和沭阳县、泗阳县、泗洪县主城区进行防空警报试鸣。届时请各单位和广大群众保持正常的工作生活秩序。宣传媒体做好通告发布工作。

防空警报试鸣次序如下:

一、预先警报:响36秒,停24秒,3遍后停3分钟;

二、空袭警报:响6秒,停6秒,15遍后停3分钟;

三、解除警报:一长声3分钟。

特此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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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市人民政府

2015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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