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5年中心城市规划编制与研究计划的通知

颁布单位:江苏省宿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宿政办发〔2015〕67号
颁布日期:2015-06-04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5年中心城市规划编制与研究计划的通知

宿豫区、宿城区人民政府,市各开发区、新区、园区、景区管委会,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2015年中心城市规划编制与研究计划》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一思想认识,明确工作目标。加强规划编制与研究工作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增强中心城市载体功能、提升城市综合竞争力、实现宿迁跨越发展的重要保障。各责任单位必须统一思想认识,按照明确发展战略、增强城市功能、丰富城市内涵、优化城市环境、提升城市品位的要求,迅速组织实施,确保高质量按时完成各项规划编制任务,并做好各项规划的报批工作。

二、强化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为保证规划编制与研究工作的顺利推进,市城乡规划委员会办公室要切实加强统筹,定期召开协调会、督办会,及时解决存在问题,全力加快项目进度。要建立统计、分析、报告制度,每季度汇总一次情况,及时提出推进意见。各地、各部门要从大局出发,服从项目编制需要,服从统一调度安排,切实加强沟通协调,妥善处理好各方面的关系。市财政局要协调解决由市财政出资项目的经费问题,自筹资金项目责任单位要加强统筹调度,确保资金及时到位。

三、加强督查考核,确保工作成效。市城乡规划委员会办公室要全程跟踪督查,对进度缓慢、工作滞后的责任单位予以公开通报。各责任单位要围绕目标任务,明确责任分工,确保各项任务落实到位,各责任单位要确保完成报批任务。各责任单位应于2015年6月19日前将责任人员名单(姓名、职务、联系方式)报送至市城乡规划委员会办公室(电话:84387229,邮箱:[email protected])。

附件:2015年中心城市规划编制与研究计划

http://www.suqian.gov.cn/cnsq/szfbwj/201506/1228da5dd0bb40eebce9c270be1d26c6.shtml

宿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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