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宿迁市2011年城市无车日活动组织方案的通知

颁布单位:江苏省宿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
颁布日期:2011-09-05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宿迁市2011年城市无车日活动组织方案的通知

宿豫区、宿城区人民政府,宿迁经济开发区、市湖滨新城、苏州宿迁工业园区、市软件与服务外包产业园、市洋河新城,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宿迁市2011年城市无车日活动组织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O一一年九月五日

宿迁市2011年城市无车日活动组织方案

为树立绿色交通出行理念,推进城市交通领域节能减排,发展绿色交通,今年,我市将继续响应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倡议,开展第二届城市“无车日”活动。为组织好此次活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2011年宿迁城市“无车日”活动要体现以人为本,从“坚持科学发展、构建和谐宿迁”的高度出发,以“绿色交通•城市未来”为主题,促进城市居民绿色交通出行理念的树立,推进城市交通领域节能减排,发展绿色交通,进一步营造有利于城市公共交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的社会氛围,促进城市公共交通与城市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二、活动主题和目的

2011年城市“无车日”活动的主题为“绿色交通•城市未来”。通过宣传使用公共交通、自行车和步行等“绿色交通”出行方式,使市民充分认识到选择环保型出行方式有利于身体健康,有利于建设节约、环保型的城市,有利于改善城市交通拥堵状况,促进公共交通的良性发展,创建人车和谐发展的城市交通新格局。

三、活动时间

宿迁市2011年城市无车日活动包含“无车日”活动周(9月16日至9月22日)和“无车日”当天活动(9月22日)两部分。

四、活动内容

(一)“无车日”活动周活动内容

1.在各大媒体广泛宣传“无车日”活动,连续播放“无车日”电视宣传片;在公交场站、公交车、办公楼等场所张贴海报和宣传画。(市委宣传部牵头,市交通运输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配合)

2.9月12日起,在“网上宿迁”设立“宿迁市2011年城市无车日活动”专题网页,宣传活动理念,公布活动内容,推广无车日活动文化等。(市委宣传部牵头,市住房城乡建设局配合)

3.履行宿迁市城市无车日活动小组办公室职责,提供宣传视频,印制相关宣传海报、宣传单,协调各职能部门开展好各项无车日活动,并开展活动总结,完成资料汇总上报工作。(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牵头)

4.向公众发送“无车日”绿色出行公益广告信息,呼吁市民日常尽量选择步行、自行车或公交车等绿色出行方式。(市经济和信息化委牵头)

5.举办“城市交通专项规划展示和咨询日”活动。(市交通运输局牵头,市规划局配合)

6.开展渠化交通示范项目建设。(市湖滨新城负责)

7.开展园博园和罗曼园的步行道、自行车道示范项目建设。(市湖滨新城牵头,市住房城乡建设局配合)

8.组织工作人员在街道、社区开展“少开一天车,多一分安全、多一分通畅”宣传活动,倡导无车区内市民步行、骑自行车、乘坐公共交通出行。(宿豫区、宿城区、宿迁经济开发区、市湖滨新城牵头)

9.围绕“绿色交通出行”主题,在市区范围内各中小学校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培养学生从小树立环保意识,养成绿色出行的良好习惯。(市教育局牵头)

(二)“无车日”当天活动内容

1.市领导带头采用步行、自行车或公交车上下班活动(市政府办公室牵头,市委宣传部、市监察局配合)。主要活动事项:

(1)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四套班子领导在9月22日当天采用步行、自行车或公交车等方式上下班;

(2)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全体人员采用步行、自行车或公交车等方式上下班;

(3)市电视台、报社等媒体负责跟踪报道;市监察局负责上述事项的督查。

2.宿迁市2011年城市无车日活动—新公交线路开通和新公交车投放使用仪式(市政府办公室、市交通运输局牵头)。主要活动事项:

(1)新公交线路开通和新公交车投放使用仪式;

(2)开展无车日相关宣传活动。

3.“无车日”小汽车禁行活动(9月22日7:00-19:00,市公安局牵头,宿城区、市交通运输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城管局、市环保局、市卫生局、团市委等配合)。主要活动事项:

(1)划定无车日小汽车禁行活动区域(道路),东至环城西路、南至微山湖路、西至通湖大道、北至骆马湖路以内的区域(不含上述道路)。这一区域只对行人、自行车、公共汽车、出租汽车、其他公共交通(校车、通勤车)和消防、救护、工程等特种车辆开放,其他车辆绕行;

(2)交巡警部门在无车区域周边各有关路口设立车辆停放场地、禁止通行标志和禁行告示牌,实行交通管制;

(3)当日,全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除值班车辆外,所有小汽车全部封存禁行;

(4)增加开往无车区公交车数量,加大班次密度,视具体情况开通临时专线车,并准备机动应急车辆。

4.其他相关活动

(1)市环保局在无车区内开展空气质量、噪音等环境指标监测,对比日常指标检测结果进行分析,形成分析报告,评定无车日开展效果。

(2)市公安局开展交通事故发生率、道路交通量、车速等交通技术指标测定,对比日常指标检测结果进行分析,形成分析报告,评定无车日开展效果。

(3)市卫生局在无车区内开展免费提供健康检查活动,宣传选择步行、骑车交通方式对健康有益、长期采用机动车出行有害身体健康的相关知识。

(4)团市委组织青年志愿者开展绿色出行、健康生活相关宣传和咨询活动,开展绿色出行民意问卷调查活动。

五、组织机构及职责

市政府成立城市无车日活动领导小组,负责活动的组织领导、协调和督查工作。市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市政府分管交通、公安、城建副市长任副组长,市委宣传部、市交通运输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城管局、市财政局、市环保局等部门负责人为组成人员。

领导小组负责此项活动的组织领导工作,审查活动总体计划方案和各专项活动方案,监督、指导活动任务分解、经费筹措和分配,考核、奖评各工作组和成员单位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一办四组”,按职责分别开展工作:

(一)办公室。设在市住房城乡建设局,主任:房庆忠,电话:84387505。

工作职责:在宿迁市城市无车日活动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负责组织协调城市无车日活动,研究制定城市无车日活动的方案,落实领导小组布置的各项工作,协调解决工作中出现的相关问题,负责各相关部门的联系和协调工作。

(二)交通管理组。设在市公安局,负责人:高超,电话:84352007。

工作职责:制定城市无车日活动期间各专项活动的交通秩序管理方案,并组织人员实施,确保交通有序、安全。

(三)公交保障组。设在市交通运输局,负责人:沈学标,电话:84355001。

工作职责:制定城市无车日活动期间各专项活动的公交保障方案,组织人员实施,运力准备充足,并及时合理调度车辆,基本满足市民出行需求。

(四)宣传报道组。设在市委宣传部,负责人:张莉,电话:84368701。

工作职责:制订城市无车日活动宣传报道计划,负责播放电视宣传片、设立专题网页、宣传报道城市无车日活动开展情况,确保宣传报道工作超前、全面、连续。

(五)督查考核组。设在市监察局,负责人:薛永干,电话:84368628。

工作职责:负责督查城市无车日期间各成员单位工作开展情况,督促各部门履行职责,促使活动顺利开展。

六、相关要求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把开展城市无车日活动作为促进城市公共交通良性发展、提高城市居民绿色交通出行意识的重要举措,通过深入开展这项活动改善城市交通拥堵状况,推动我市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战略的实施,创建人车和谐发展的城市新格局。

(二)精心组织,严格落实。各成员单位要制定活动计划和方案,明确专人负责,并准备相应的工作设备和宣传材料。各专项活动牵头组织部门,要结合本方案制定详细的专项活动计划和组织方案,于9月10日前报至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人:张永,84387909,[email protected])。各配合单位要主动与牵头部门联系,配合做好各项活动,在人、财、物等方面给予牵头部门全力支持。

(三)统筹协调,搞好保障。各相关单位要各负其责,加强协调配合,制定具体保障措施,搞好保障。要充分发挥自身优势,组成绿色志愿者队伍,大力宣传“绿色交通”和“公交优先”理念,引导人们广泛参与到无车日活动中来。

(四)积累经验,总结表彰。活动结束后,领导小组办公室要认真总结经验,查找不足,整理资料,进一步提高开展城市无车日活动的组织水平。各专项活动牵头部门要及时形成专项活动实施书面总结,于9月25日前报至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便汇总上报。市无车日活动领导小组将对在活动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将进行表彰奖励。

附件:宿迁市城市无车日活动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附件:

宿迁市城市无车日活动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长:蓝绍敏市委副书记、代市长

副组长:许步健副市长

刘亚军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

吕德明副市长

成员:薛永干市政府党组成员、市纪委副书记、

市监察局局长

陈久春市政府副秘书长、市统计局局长

王柏生市政府副秘书长、市经济和信息化委

主任

蒋复洋市政府副秘书长

张莉市委宣传部副部长、文明办主任

李公平市教育局局长

章其波市财政局局长

张向明市环保局局长

房庆忠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局长

刘加利市城管局局长

沈学标市交通运输局局长、市铁路办公室主任

葛志健市卫生局局长

臧广甫市体育局局长

高玉华团市委书记

高超市公安局副局长、交巡警支队支队长

沈素青市规划局副局长

张晓伟宿豫区委副书记、区长

卞建军宿城区委副书记、区长

王守兵宿迁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主任

赵昌市湖滨新城管委会主任

丁琦苏州宿迁工业园区管委会副主任

延伸阅读

白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全国“菜篮子”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的安排意见

关于印发重点扶持一批名优白酒企业发展意见责任分解表的通知

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切实抓好当前森林防火工作的紧急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