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批准沛县经济开发区为徐州市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实验区的通知

颁布单位:江苏省徐州市人民政府文号:徐政发〔2009〕155号
颁布日期:2009-12-16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关于批准沛县经济开发区为徐州市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实验区的通知

徐政发〔2009〕15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徐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公司),市各直属单位:

近年来,沛县经济开发区通过规划和政策引导,不断加大技术和人才投入,强化招商和项目带动,在改造提升传统产业、节能减排等方面进行了卓有成效的探索,积累了有益的经验。为充分发挥沛县经济开发区的示范作用,切实加快我市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步伐,经市政府研究,决定批准沛县经济开发区为“徐州市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实验区”。

沛县政府要以此为契机,进一步加快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步伐;各地都要立足自身资源和产业优势,大力调整产业结构,加快推进经济结构优化升级;市各有关部门要全力支持,搞好服务,共同推动我市传统产业升级转型,努力实现全市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二○○九年十二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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