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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码添加微信关于批准沛县经济开发区为徐州市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实验区的通知
| 颁布单位:江苏省徐州市人民政府 | 文号:徐政发〔2009〕155号 |
|---|---|
| 颁布日期:2009-12-16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关于批准沛县经济开发区为徐州市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实验区的通知
徐政发〔2009〕15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徐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公司),市各直属单位:
近年来,沛县经济开发区通过规划和政策引导,不断加大技术和人才投入,强化招商和项目带动,在改造提升传统产业、节能减排等方面进行了卓有成效的探索,积累了有益的经验。为充分发挥沛县经济开发区的示范作用,切实加快我市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步伐,经市政府研究,决定批准沛县经济开发区为“徐州市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实验区”。
沛县政府要以此为契机,进一步加快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步伐;各地都要立足自身资源和产业优势,大力调整产业结构,加快推进经济结构优化升级;市各有关部门要全力支持,搞好服务,共同推动我市传统产业升级转型,努力实现全市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二○○九年十二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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