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市人民政府关于授予2014年镇江市市长质量奖的决定

颁布单位:江苏省镇江市人民政府文号:镇政发〔2014〕42号
颁布日期:2014-12-19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镇江市人民政府关于授予2014年镇江市市长质量奖的决定

各辖市、区人民政府,镇江新区、“三山”景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企事业单位:

为引导和激励各类组织加强质量管理、追求卓越绩效,推动全市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质量总体水平提升,根据《市政府关于加快推进质量强市建设的意见》(镇政发〔2012〕71号)和《镇江市市长质量奖管理办法》(镇政办发〔2012〕299号),经企业申报、资格审定、现场评审、专家论证、媒体公示等程序,市政府决定授予大全集团有限公司、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堂皇集团有限公司2014年镇江市市长质量奖。

希望获奖单位珍惜荣誉,充分发挥标杆引领作用,努力在新的起点上争创更大成绩。各地、各部门和单位要认真学习借鉴获奖单位的经验,坚持把创新驱动作为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把以质取胜作为质量发展的核心理念,切实发挥质量主体作用,不断增强质量优势和竞争优势,为质量强市和苏南现代化示范区建设作出积极贡献。

镇江市人民政府

2014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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