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11年镇江市科技工作意见的通知

颁布单位:江苏省镇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镇政办发〔2011〕20号
颁布日期:2011-01-26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关于印发2011年镇江市科技工作意见的通知

镇政办发〔2011〕20号

各辖市、区人民政府,镇江新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

为认真贯彻市委五届十次全会精神,提升科技自主创新能力,加快发展创新型经济,为镇江发展新跨越提供科技支撑,现将《2011年镇江市科技工作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二○一一年一月二十六日

2011年镇江市科技工作意见

2011年,全市科技工作要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和市委五届十次全会精神,努力提升科技创新在镇江发展新跨越中的支撑引领作用。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发展方式转变、产业转型升级的目标要求,以争创“国家创新型试点城市”为龙头,以高新技术产业重大科技专项为抓手,贯彻“高端引领、整体跨越”的方针,更加注重科技项目由数量向质量转变,更加注重科技发展由速度向高度转变,更加注重科技创新由面上发动向重点突破转变,全面提升我市科技创新水平,为在苏南率先建成创新型城市奠定坚实基础。

二、目标任务

1.争创全国科技进步先进市“八连冠”;

2.全市科技进步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达54.5%;

3.高新技术产业完成产值超1800亿元,占规模以上工业产值的比重超38%;

4.新认定高新技术企业超30家,全市按国家新标准通过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数力争突破230家;

5.新认定省级高新技术产品120项以上,自主创新产品10项;新认定国家、省级科技孵化器2家;

6.全社会R&D投入占GDP的比重达2.1%、其中大中型企业R&D经费占销售收入比重达1.84%,全市财政科技投入占财政一般预算支出的比例达3%;

7.新引进与建设10家研发机构、检测机构,新建省级科技平台15家以上;

8.全市专利申请总数达到11000件以上,其中发明专利年申请2000件以上,专利授权6500件以上。

三、重点工作

围绕上述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2011年要重点启动实施科技创新“八大工程”,确保“十二五”科技工作开好局、起好步。

(一)实施“大旗舰”打造工程,加快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市本级科技创新资金要继续集中60%以上的工业科技资金实施高新技术产业重大科技专项,重点突破新材料、新能源、航空制造、海工装备、电子信息和生物医药等制约行业发展的关键共性技术,集中力量发展和壮大一批能够引领经济转型、支撑产业升级的“大旗舰”型龙头企业。各辖市区、镇江新区也要集中财力扶持高新技术产业加快发展,打造一批高科技企业。全市精心组织国际国内产学研活动10场以上,集聚吸纳各类创新资源,引进一批重大科技创新成果,积极组建新兴产业技术创新联盟,推动我市新兴产业爆发式增长。要继续注重加快高新技术改造传统产业步伐,促进全市产业结构的转型升级。

(二)实施“小巨人”孵育工程,加快发展科技型中小企业。要进一步强化各类科技创新载体孵化育成能力,通过人才和技术积聚、资金和政策倾斜,加快孵育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创新能力强、市场潜力大、发展活力足的“小巨人”企业群。镇江新区、市各有关部门要集成资源、集中财力,以高标准加快建设镇江科技新城,全面提升“科技新城”的创新、孵化及产业化承载能力,打造成我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先导区和示范区。各级政府要进一步加大投入,加快各类科技孵化器建设,市本级工业科技支撑经费的60%要用于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孵育”,全年确保新增各类孵化器面积50万平方米以上。组建市科技孵化器行业协会。适时召开“全市科技孵化器建设交流会”。要大力加强科技企业孵化器功能建设,使之真正成为全市科技创新、产业结构优化的新兴产业培育发源地、加速器。要适当布局科技企业加速器建设,打造专业的科技企业加速器,帮助科技型中小企业实现快速发展。要加快建设特色科技产业园,依托科技创新战略联盟,把握产业发展方向,提供科教公共服务,打造高新技术产业链,提升产业核心竞争力。

(三)实施科技平台升级工程,提高创新载体承载能力。全市各级要围绕高新产业发展需要,加快建设一批以“人才聚集、资源整合、技术集成、发展裂变”为特征的科技创新平台。要继续引进与建设一批研发机构和检测机构。进一步加大“招所引院”工作力度,2011年将重点引进与建设江苏航空材料与装备研究院、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镇江工程技术研究与发展中心、镇江生物医药技术检测与研发中心等10家以上重大研发机构与检测机构。要大力推动建设一批研发试验、产品设计、试验检测、信息咨询、科技创业、科技成果转化等产业共性技术科技公共服务平台,切实发挥已建各类科技公共服务平台的作用。要依托重点行业打造一批企业创新平台。大力引导和鼓励重点企业加大研发投入,积极建设企业院士工作站、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博士工作站等,确保全市70%以上大中型企业都建有研发机构,增强企业自主研发实力。要加快推进特色产业基地建设。按照突出主业、掌握核心技术、抢占行业制高点、形成强大竞争力的总体目标,引导国家高新技术产业“一园五基地”错位竞争、特色发展。积极在新能源、新材料、生物医药、节能环保、电子信息、航空制造、海洋工程等重点产业领域加快新建一批特色产业基地,使之成为支撑我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重要载体。

(四)实施知识产权推进工程,提升市场核心竞争力。要深入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切实落实市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分解任务,进一步提高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的水平。实施“113”知识产权人才培养工程,强化科技创新的知识产权导向,在确保专利数量稳定增长的基础上,确保“两个提升”:提升发明专利的比重,提升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比重;要推进企业实施知识产权战略。以贯彻实施《江苏省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为切入点,大力推进企业的知识产权标准化建设,力争今年新增贯标企业60家。促进企业建立产品专利信息数据库,鼓励企业主导或参与制订国际标准、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增强企业在市场竞争中的话语权。适时召开“企业知识产权管理与应用交流会”,进一步增强企业对知识产权管理、应用及保护的水平;要加强知识产权服务体系建设。围绕我市优势产业及重点领域,建立包括专利、品牌、版权等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全面提升我市知识产权服务机构能力和水平。开展知识产权价值评估试点,积极做好“国家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试点城市”的有关工作。推进省级以上科技企业孵化器普遍设立知识产权服务中心,提供集知识产权代理、维权援助、咨询服务为一体的综合服务。推动知识产权交易市场建设,加速专利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要加大知识产权行政执法力度。完善市、县两级行政执法体系,强化行政执法能力建设。市、县两级要深入开展打击侵犯专利权和假冒专利行为的专项行动,指导企业建立知识产权保护长效管理机制。开展与工商、版权、公安等部门联合执法,完善知识产权保护协作机制;要完善知识产权预警与维权援助机制。选择我市战略性新兴产业等重点行业开展专利预警分析,加强对国际知识产权制度和规则的研究,规避国际知识产权争端。成立中国(镇江)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开通全国统一的12330维权专用热线。

(五)实施科技金融创新工程,加快完善科技投融资体系。要进一步加强科技与金融的有效对接,加快建立有利于促进自主创新的多元化、多层次、多渠道科技投融资体系。要加快建设科技创新融资平台。积极支持江苏银行镇江科技支行和科技小额贷款公司开展相关金融业务,加快引进与建设创业(风险)投资公司,探索设立科技金融专项资金,积极开展科技风险补偿贷款及贴息、创业投资和科技担保服务;要大胆创新政府科技资金的使用模式。积极探索市本级科技创新资金以贴息、后补助、奖励、参股等形式的使用办法,在资金使用上以设备购置为主,提高科技资金使用效率。积极扩大市本级科技经费规模,努力使全市财政科技投入占财政一般预算支出的比例达3%,全社会R&D投入占GDP的比重达2.1%、其中大中型企业R&D经费占销售收入比重达1.84%。各辖市区、镇江新区也要按照法定比例增长“科技三项经费”,确保足额到位、专款专用。市财税部门要认真落实高新技术所得税优惠、技术开发费加计扣除等有关鼓励企业科技投入的各项优惠政策,促进企业真正成为自主创新投入的主体。

(六)实施科技惠民示范工程,提升民生科技发展水平。各地与市各有关部门要坚持以科技促发展、以科技惠民生,让科技创新成果惠及广大老百姓,为镇江建设山水花园城市和幸福和谐城市提供科技支撑。要积极发展低碳经济和节能环保技术。围绕国家生态市创建,加快低碳经济和节能环保产业关键技术和共性技术的攻关,启动实施一批清洁能源应用示范工程,引导和支持企业加快运用节能减排新技术、新工艺,提高绿色生产水平,积极创建节能减排科技创新示范企业;要坚持用科技大力推动现代高效农业建设。适时召开“全市农业科技示范园建设交流会”,进一步强化市级农业科技示范园的建设与管理,集中50%以上农业科技专项资金支持市级以上科技示范园的建设,促进其在新品种、新技术、科技成果转化与推广等方面切实发挥示范与辐射作用,使园区建设“上水平、有规模、显特色、出效益”。要加快发展社会事业领域科技。大力推进科技惠民工程,加快发展社会事业领域的科技工作,引导科技工作进一步贴近百姓、贴近民生。以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为切入点,组织实施“面向物联网环境的远程医护与协作诊疗系统”、“建筑节能减排示范工程”和“社区公共安全示范工程”等一批覆盖面广、社会影响大的民生科技示范工程。

(七)实施高端创新人才汇聚工程,强化创新型城市建设的智力保障。继续围绕我市高新技术产业自主创新的需求,突出高层次人才和创新团队建设,努力把我市建设成为高端创新人才聚集高地。要加快集聚高端创新人才。各地与市各有关部门要积极组织实施好“国家千人计划”、“省双创计划”、“科技创新团队”、“企业博士集聚计划”、“科技企业家培育工程”、“江苏产业教授”和镇江市“新331”人才计划,加快在重点发展的高新技术产业领域引进、培育一批领军人才和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团队。努力引导与鼓励传统企业、民间资本参与“人才”计划实施,实现创新人才加快集聚和传统产业转型提升的“双赢”局面。要集成扶持创新创业人才。继续通过集成各类科技计划与科技资源,扶持领军人才创新创业,建立健全向我市高层次领军人才倾斜的激励制度,为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创造良好的环境。要重奖科技创新创业人才。继续做好2011年度科技进步奖励工作,认真组织评选2011年度镇江市“自主创新重大成果奖”和“自主创新杰出人才奖”,进一步营造“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浓厚氛围。

(八)实施科技管理提升工程,增强服务保障能力。要强化科技创新工作的组织程度。以建设创新型城市和“八创”全国科技进步先进市为抓手,推动省级创新型市区、创新型乡镇、创新型园区等试点工作,夯实全市科技工作的基础。继续完善实施党政领导科技创新和人才工作目标责任制指标体系及考核办法,切实加强对各地科技工作的分类指导,促进区域科技工作协调发展。要进一步加强科技系统队伍自身建设。进一步增强服务的主动性,提高服务的针对性,不断提升服务能力。加强学习型领导班子和学习型党组织建设,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深化党务政务公开,加强对重要权力节点监控,推进“权力阳光透明运行”,着力打造“阳光科技”。全市各级要进一步重视政务信息和科技宣传工作,努力为全市科技创新工作营造良好的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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