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地名委关于加强地名保护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镇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地名委关于加强地名保护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 颁布单位:江苏省镇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镇政办发〔2013〕79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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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3-03-01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镇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地名委关于加强地名保护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辖市、区人民政府,镇江新区管委会,“三山”景区管委会,市有关部门:
市地名委《关于加强地名保护的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镇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3月1日
关于加强地名保护的实施方案
市地名委员会
地名是一座城市的定位符号和指称工具。地名文化是城市历史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作为国家历史文化名城,镇江地名文化内涵丰富、积淀深厚。但随着近年来城市建设的加快推进,一批见证历史、承载文化的老地名正在不断消失,镇江地名文化正面临断代、缺失的严峻形势。为切实加强镇江地名文化建设,保护老地名,传承历史文化,特制订本方案。
一、政策依据
1.民政部《关于加强地名文化建设的意见》(民发〔2012〕106号)、《全国地名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实施方案》(民发〔2012〕117号)。
2.《镇江市地名管理办法》。
二、保护原则
1.保护与发展相协调原则。
2.传承与创新相协调原则。
3.尊重与利用相协调原则。
三、工作内容
建立老地名科学评价体系,编制老地名保护名录,开展老地名非物质文化遗产申报工作,编撰出版《镇江地名故事集》。
四、组织实施
(一)工作准备阶段
1.制定实施方案,成立工作小组。
2.拟定历史地名科学评价体系。
3.通过地名录和地方志等资料,梳理出有价值地名300个。
4.通过新闻及网络媒体,发起“镇江最具文化遗产价值的老地名”评比、“镇江地名故事”征集活动。
(二)评估论证阶段
1.通过媒体对300个老地名进行评议,甄选150个老地名入围。
2.组织专家、网民代表对150个老地名及征集的老地名进行论证,评选出100个“镇江历史地名”、20个“镇江最具文化遗产价值的老地名”、10个“镇江经典地名故事”。
3.通过媒体发布有史料可考的地名故事(部分)。
4.对“镇江经典地名故事”,由文字记者和摄影记者进行专门采访,形成图文并茂的材料在媒体刊登。
(三)汇集整理阶段
1.对历史地名、地名故事进行整理,制作展板。
2.收集各类反映老地名的图片资料。
3.对镇江地名图进行修订。
(四)成果推进阶段
1.举办“城市的记忆——镇江地名文化展”。
2.申报部分老地名为非物质文化遗产。
3.树立一批老地名宣传碑。
4.出版发行《镇江地名故事》,附历史地名科学评价体系、镇江历史地名保护名录(第一批)、镇江市地名图。
5.开展系列地名文化宣传。
五、工作要求
1.强化组织领导,保障资金投入。地名文化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和长期任务。各级政府要进一步提高认识,把地名文化建设纳入重要议事日程。要认真研究解决地名文化建设中的各种实际问题,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目标。要积极争取将地名文化建设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同时要鼓励和引导社会资金参与地名文化建设,建立多渠道、多方式的地名文化建设经费投入机制。
2.广泛宣传报道,增强保护意识。要广泛动员全社会力量参与地名文化建设,要深入社区、学校等地区,积极传播普及地名文化知识,扩大地名文化影响力,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努力营造全社会共同支持、共同参与、共同推进地名文化保护的良好局面。
3.健全制度建设,加强科学管理。要创新地名文化工作理念,拓展工作思路,加强地名文化发展制度建设,构建地名文化建设长效机制,推动地名文化建设的法制化、规范化、科学化。
4.注重队伍培养,开展理论研究。要加强地名文化的教育培训工作,培养地名文化人才,打造富有特色、充满活力的地名文化人才队伍。要发挥地名科研机构、地名协会、地名专家组以及地名爱好者开展地名文化资源的调查和研究工作,不断用地名文化的先进理论指导、推动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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