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宋全祥、白致铭同志工作分工的通知

颁布单位:江西省赣州市人民政府文号:
颁布日期:2015-02-27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赣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宋全祥、白致铭同志工作分工的通知

赣市府字〔2015〕3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赣州、龙南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市属、驻市各单位:

经研究,现将宋全祥、白致铭同志工作分工通知如下:

宋全祥:市政府副市长、党组成员

协助主抓地矿、地质调查等方面工作,协调推进低丘缓坡荒滩等未利用土地、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试点工作。

协助兼管市国土资源局、市矿产资源管理局。

联系赣南地调大队。

白致铭:市政府市长助理、党组成员

协助分管科学技术、科协、民生、工业和信息化等方面工作。

协助兼管市科技局、市科协、赣南科学院、市工信委。

2015年2月27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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