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信丰县承办赣州市第五届运动会的批复

颁布单位:江西省赣州市人民政府文号:赣市府字〔2015〕249号
颁布日期:2015-11-06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赣市府字〔2015〕249号

赣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信丰县承办赣州市第五届运动会的批复

信丰县人民政府:

你县报来《关于申请承办赣州市第五届运动会的请示》(信府文〔2015〕119号)收悉。经研究,同意你县承办2019年赣州市第五届运动会。望你县加强与市体育局等部门的沟通衔接,精心筹备组织,坚持改革创新,注重勤俭效能,努力把赣州市第五届运动会办成一届精彩圆满、富有特色、和谐难忘的体育盛会,为推动赣南苏区振兴发展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做出新贡献。

2015年11月6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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