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辽阳市2011年至2013年城市“四化”竞赛活动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辽阳市2011年至2013年城市“四化”竞赛活动方案的通知
| 颁布单位:辽宁省辽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11-09-01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关于印发辽阳市2011年至2013年城市“四化”竞赛活动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辽阳市2011年至2013年城市“四化”竞赛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辽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一一年九月一日
辽阳市2011年至2013年城市“四化”竞赛活动方案
为提升城市品位,改善人居环境,以整洁、美观、文明、和谐的城市形象迎接第十二届全运会的召开,根据《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住房城乡建设厅2011年至2013年全省开展城市“四化”竞赛活动方案的通知》(辽政办发〔2011〕25号)精神,现制定我市参加2011年至2013年全省城市绿化、美化、净化、亮化竞赛活动(以下简称城市“四化”竞赛活动)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科学、严格、精细、长效”的工作要求,以“美化辽阳,迎接全会”为目标,突出重点,全面推进,大力开展城市绿化、美化、净化、亮化工作,营造城市景观,弘扬辽阳文化,为第十二届全运会的召开创造优美的城市环境。
二、活动目标
(一)到2013年第十二届全运会召开前,河东新城主干路两侧要修建大规模景观绿化带。老城区要通过拆违增绿、拆墙透绿、见缝插绿等方式增加绿量,城市绿化管理得到加强,城市绿化整体水平得到提高。
(二)城市建筑色调规范,主干路、临街路建筑立面得到整治,户外广告和公共标识规范,户外宣传设施完善,城市空间得到美化。
(三)城市道路和排水通畅,城区、城乡结合部地区、施工现场、集贸市场、铁路和公路沿线得到综合治理,公共场所环境卫生得到净化。
(四)城市功能性照明完善,景观性照明得到加强,消灭城区摸黑路,淘汰低效照明产品,推广使用节能高效照明新产品、新技术,城市亮化档次得到提升。
三、活动内容
(一)绿化。全面进行道路、庭院、社区、公园、游园绿化建设,大幅度增加城市绿地面积。2013年,市区绿化覆盖率达到40%。以多种树、种大苗为重点,以公园、游园、广场建设为板块,以街路、公路、铁路两侧绿化带为骨架,以立体、屋顶绿化为辅助,打造绿化精品工程。
1.城市道路沿线绿化。
(1)中心城区绿化。结合城市出入口改造和老城区改造工作,新建南环街南侧30米景观绿化带、北侧5米绿化控制线,民主路至蔡庄转盘段两侧各10米绿化控制线,绿化面积20万平方米。全线采用线型、条块状相结合的复层式绿化模式,形成园林绿化景观大道。全面实施南郊绿地灯饰亮化工程、南出入口新华路从南环街至本辽辽高速公路辽阳南站路段绿化工程、新华路绿岛和文圣路绿岛改造工程、中华大街和民主路树池安砌及卵石铺装镶嵌工程、民主路等街路行道树补植工程、九中绿地和十四中绿地等25块沿街绿地改造工程。同时,对连鞍线、吉高线、沈营线、姑小线公路两侧树木补植加密。
(2)河东新城绿化。起步区新城路、新运大街、襄平大街、天福路、翰林路、德胜街、文昌街、太子河大道、中华大街、辽东路等10条道路的绿化建设,道路总长16公里,绿化面积5.89万平方米。河西及北部路网道路绿化总长70公里,绿化面积26万平方米。中华大街以北绿轴工程总长3.13公里,宽度80至100米,规划面积28万平方米。中轴景观绿化工程绿化面积18.24万平方米。
2.铁路沿线绿化。以铁路沿线为主线,搞好路基、桥梁段、水体段绿化,以及可视范围内农田林网、荒山荒坡、村镇绿化。形成乔、灌、草相结合的绿色通道。坚持科学植树,选择适宜树种,提高新植树木成活率。加强铁路沿线园林绿化管理,对缺苗和断档的要及时栽植补齐,提高绿化水平。加强铁路沿线已毁山体的修复治理,尽快恢复山体自然景观。
3.水系绿化。河东新城起步区水系绿化工程,总长2.2公里,设计宽度100米,规划面积22万平方米。中华大街以北三条水系工程,总长7.6公里,设计宽度80至100米,规划面积71.6万平方米。太子河风光带工程。总占地面积477万平方米,绿化面积357万平方米,5万平方米以上绿化节点10个。
4.公园绿化。完成科普公园、文庙游园、襄渠园等花草栽植。在河东新城、望水新市镇各建1个单位面积2000平方米以上的公园绿地。新建一个5万平方米的综合性公园。
5.体育场馆绿化。实施体育场外部环境绿化建设工程,在市体育场周围种植各类苗木4500株。
6.庭院绿化。全市机关、企事业单位完成市政府下达的庭院绿化栽植大苗任务。完成新建小区绿化配套建设,旧小区分批进行绿地改造。新建小区绿地率30%,改造旧小区绿地率25%。
7.护绿行动。根据绿化管护标准,及时做好植物的浇水、松土、除草、修剪、施肥、病虫害防治等工作,保证植物修剪整齐、枝繁叶茂生长旺盛。减少除雪剂用量直至不用。及时制止侵占绿地、砍伐树木、在绿地内“小开荒”及破坏绿化设施等现象,保护绿地景观的完整性和观赏性。
(二)美化。
1.规范城市建筑色调。编制城市色彩专项规划,在对城市建筑色彩现状分析的基础上,按照与自然环境和谐、延续城市历史文脉、城市功能分区原则,确定城市色彩定位,划定城市色彩控制分区,制定分类控制要素,规范城市建筑色彩,营造和谐的城市色彩环境。
2.整治主干路临街建筑立面。结合老城区改造和出入口改造工作,拆除违规建筑和破旧废弃建筑,对保留建筑根据建筑风格和特点进行粉饰。三个城市出入口以绿化、美化、亮化和遮挡方式改善环境。城市出入口延伸主要道路,包括大庆路、胜利路、新运大街、新华路、中华大街、民主路、青年大街两侧和节点以旧楼改建开发、粉饰美化、亮化改善环境。对南环街、胜利路两侧及新运大街、新华路、中华大街、民主路、青年大街等道路以绿化和亮化改善环境。
3.规范户外广告牌匾。清理取缔城市中心区路灯杆、沿街建筑物墙体、公共场所、商业设施、市政公用设施、建筑工地围挡、透视护栏、火车站、公交车站亭、街路标牌等擅自设立的广告牌匾和落地灯箱。将民主路、新华路打造成广告牌匾示范路,对道路两侧建筑物、构筑物立面广告牌匾进行规范整治,实现一店一牌,达到街景协调、整齐美观。
4.规范路牌、公共标识。规范和完善车站、宾馆、饭店、旅游景点等重点部位导向标识和内容。组织专人对街路地名标志的式样功能、设置地点、设置数量进行调研。全面规范新老城区共计主干路25条、次干路34条、支路89条路牌,实现“街路有路牌、村镇有标志、家家有门牌”。
5.规范交通标识。对市区不规范和有隐患的交通标识进行拆除或更换。建设48处区域交通控制系统、51套闭路电视监控系统、指挥调度系统、指挥中心辅助系统。对民主路、新华路、文圣路的交通标识进行全面更新。
6.完善户外宣传设施。在城市出入口、南环街、民主路、文圣路、中华大街两侧和中华广场、西关商业区、文庙公园等公共场所完善、新建一批电子广告屏和公益广告牌,用于全运会筹备和比赛期间播放有关全运内容的宣传片、新闻片和旅游片,转播全运会比赛实况,营造全运文化氛围。
7.设置公共艺术小品。城市主次干路两侧、广场、公园等场所要设置一批体现城市特色的建筑小品、雕塑和植物花卉景观,营造内涵丰富、景物宜人的艺术氛围。
(三)净化。
1.治理城市道路。全面治理城市道路,城市主次干路、火炬传递路线和全运会吃、住、行、游涉及道路,要达到路面平整无坑包、边石顺直无破损、步道美观无缺失、井盖平稳无松动,完好率达100%;支路完好率达到95%以上。
2.治理城市排水。提高排水能力,确保城市主干路、出口路,一级火车站、比赛场馆等重点部位遭遇暴雨时路面不积水。新建前进桥、徐往子桥、北园桥、小庄桥、爱民桥5处排水泵站。对护城河进行全线清淤治理。
3.治理城区和城乡结合部地区环境卫生。按照现行环境卫生管理体制,区、街道、社区相互配合,做好道路清扫保洁、垃圾清运和排水粪便及时清掏工作,搞好楼道清扫、庭院保洁、临街单位环境卫生。
(1)加大道路清扫保洁力度。道路的清扫保洁工作要达到“一扫全保,七净全无”的质量标准,延长重点道路的保洁时间,实行全天四班制保洁,保洁全覆盖和三级以下道路无缝衔接。积极推进机械化清扫车的作业模式,对重点路段实行机械化清扫,提高环境卫生质量。
(2)做好垃圾运输工作。垃圾二次运输做到日产日清,垃圾袋装化运输要按规定时间作业。垃圾架套袋牢固,摆放整齐,做到垃圾架下无外溢垃圾和堆积垃圾;散点垃圾剩余量不得高于规定标准,车辆运输过程中做到封闭严密,集装箱干净整洁、垃圾不外溢,运输车辆沿途不出现遗撒;沿街的集中点要清扫干净,袋装化集中点达到车走地净的标准;对袋装化集中点临时出现的散倒垃圾要进行处理,行业内部的各项工作做到相互配合。
(3)做好公厕和化粪池清掏工作。继续按照清掏周期进行清掏,并加强对水厕的管理,保证水厕每天免费、按时开放,保证水厕内干净整洁,设施完好,为居民提供良好的出行入厕环境。
4.治理施工现场环境卫生。整治城市规划区范围内所有建筑施工现场,包括门脸装修施工现场。重点整顿违法施工建设工地,擅自搭建售楼处和临时建筑设施,不按规定设置施工现场标志牌、围挡,施工场外堆放物料侵占道路,占压市政设施,运输车辆带泥上路,超载、超限、不覆盖、沿街溢洒,乱排、乱放粉尘、废气、废水、固体废弃物等有害物质和噪声。
(1)建设项目开工必须具备卫生整治条件。建设项目经规划部门和城管执法部门共同实施开工放线后,方可开工建设,项目建设竣工的给予验收;否则,城管执法部门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查封施工现场或不予验收,并实施行政处罚。项目建设竣工综合验收不合格或不经验收入住的,对建设单位予以行政处罚。
(2)建筑施工现场围档必须规范、坚固、美观、整洁。市区一级干道(民主路、新华路、文圣路、繁荣路、振兴路、中华大街、新运大街、青年街、南郊街、南环街)和河东新城区域内的施工现场,必须设置高4.5米以上的围挡。围挡形式为砖砌基座0.5米高、基座外墙面抹灰并刷彩色涂料,基座上设置4米高钢结构彩色喷绘围挡。
(3)建筑施工现场进出口处必须设置大门、铁制或木制门楼、工程概况标牌。门楼高度不低于4.5米、宽度不小于4米,门头设置企业标志,门楼顶部和两侧应有规范的安全标语。
(4)建筑施工现场进出口必须进行混凝土硬覆盖。设置车辆清洗设施,对驶出施工现场的车辆进行清洗,防止车辆将施工现场泥浆、建筑垃圾等污物带到城市路面;规范施工车辆装载、覆盖,防止扬尘和泄漏。
(5)有效治理建筑施工扬尘,废气、固体废弃物以及噪声、振动对环境的污染和危害。晚间22点至清晨6点禁止施工;夜间施工必须经过有关部门审批,并向居民公告。
(6)建筑施工现场保持清洁。设置水冲厕所;设置渗水井和排水沟,禁止泥浆、污水外流或将未经处理的泥浆水直接排入城市排水设施或河流;现场内路面要硬化处理;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必须及时清理,做到日产日清。
5.治理集贸市场环境卫生。加强集贸市场卫生整治,取缔违规占道经营的马路市场、马路加工厂、摊点、流动商贩、店外经营、露天烧烤等。
(1)清理整顿占道经商。主次干道两侧第一排建筑物前无擅自设置的商亭、冷饮、修车、修鞋等各类经营摊点。沿街商家、店铺无擅自店外堆放、销售商品、商业宣传、出店设桌、摆放炉灶、露天烧烤和流动售货、售物等违法占道经营行为。无擅自占用人行道加工、维修、清洗、焊接等违法占道施工作业及堆放物料行为。无新自发形成的占道摊区、马路市场。
(2)治理整顿马路市场。取缔严重影响交通和市容的马路市场,改造破烂不堪、乱搭乱建、严重影响市容市貌的马路市场。清理整治市场探头经营现象。清理市场内店外经营、乱堆乱放、乱吊乱挂、乱贴乱画等现象。实施垃圾袋装化,随时保洁,做到垃圾日产日清、定点排放;整治市场周边环境卫生,解决市场经营产生的垃圾影响市容环境问题。规范早市下市时间和夜市上市时间,早市上市时间为5时,下市时间8时;夜市上市时间为17时,下市时间23时。市场摊位摆放整齐,商品归行纳市,美观整洁,做到管理规范,场容场貌常见常新。
6.治理公路沿线环境卫生。公路沿线环境整洁美观,无私搭乱建的建(构)筑物及其附属物、无破旧建筑及残墙断壁、无乱堆柴草、无暴露垃圾渣土及“白色污染”物、无河塘漂浮物。
7.治理铁路沿线环境卫生。对铁路沿线两侧不小于200米范围内以及200米外可视范围内村镇、破旧厂房、建筑、广告牌匾、垃圾堆、破损山体等实施综合整治。加大违法建设查处力度,拆除铁路沿线两侧规定范围内的违法建筑和危及安全的破旧废弃建筑。全面排查铁路沿线各类排污行为,彻底杜绝视域范围内冒黑烟、排污水现象。对沿线村屯结合新农村建设,进行环境综合整治,加强对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和处理的管理,实行家畜圈养,加强畜禽养殖场的卫生管理,使沿线城乡环境卫生面貌有较大改观。
8.治理公共场所卫生。火车站、长途汽车客运站、宾馆、网吧、电影院、洗浴中心、体育馆等公共场所实行全面禁烟,设有整洁完好的垃圾回收容器,有专职保洁人员保洁,公厕开放,整洁干净,绿地、树木完好,无乱摆乱卖现象。
(四)亮化。
1.组织编制景观亮化规划。组织国内知名规划专家参与,完成我市景观亮化规划,作为迎接第十二届全运会市容景观整治提升工作的依据。
2.组织开展迎全运亮化景观建设。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和“节能环保、美观现代、安全合理”的原则,制定迎全运亮化景观建设年度计划,对重点街路、重点区域和重要节点的景观照明设施进行建设、改造提升。
3.加强照明灯饰维护工作。建立城市街灯及景观照明的巡视、维护制度,健全城市照明设施节能管理机制,杜绝照明灯饰设施不亮、缺失、损坏、断条现象,保障城市亮化效果。确保夜景灯饰设施维修及时率、巡视到位率、设施完好率、整体亮灯率达到98%以上,扩大景观亮化设施集中控制系统的覆盖范围。
四、组织领导
为加强全市“四化”竞赛活动的组织领导,成立市“四化”竞赛活动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组长由市长王正谱担任,副组长由副市长韩春军、市政府副秘书长王齐鲁、市城管执法局局长姜德印担任,成员由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张学清、市纪检委常委王艳薇、市财政局副局长杨亚硕、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副主任李自非、市城建公用事业局副局长郭东锴、市规划局副局长李晓红、市城管执法局副局长李晖、市交通局副局长陈焕明、市环保局副局长付卓、市民政局副局长徐党玲、市服务业委副主任杨宇、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副局长金铁龙、市体育局副局长周军、河东新城管委会副主任郭洪华、市旅游局副局长栾宇、市政府接待办主任赫润、广佑寺景区管委会副主任吴玉彬、市爱卫办主任赵香兰、市公安交警支队副支队长刘迎海、辽阳日报社社长李勇、辽阳广播电视台台长王梦伟、市工商局副局长王秉宏、辽阳火车站站长单明旭、辽阳县副县长崔安勇、灯塔市副市长张君昶、白塔区副区长张俊英、文圣区副区长毕桂利、宏伟区副区长马志刚、弓长岭区副区长富绍华、太子河区副区长李希林担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王齐鲁兼任,常务副主任由李晖兼任,副主任由崔安勇、张君昶、张俊英、毕桂利、马志刚、富绍华、李希林兼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综合、绿化、美化、净化、亮化、评议6个组。
五、责任分工
市委宣传部:负责竞赛活动的宣传工作;
市监察局、市政务公开办:负责竞赛活动的网上民意测评工作;
市城建公用事业局:负责城市绿化,规范户外广告和公共标识,完善户外宣传设施,设置公共艺术小品,城市主次干道、主要街路环境卫生,城市亮化,公路净化等工作;
市规划局:负责组织制订城市绿化、美化的规划工作;
市住房城乡建设委:负责整治主干道临街建筑立面、施工现场及物业小区环境卫生整治工作;
市交通局:负责公路控制区及长客站等部位整治,规范责任范围内户外广告和公共标识、城市景观照明、道路标志工作;
市城管执法局:负责整治和规范户外广告牌匾,整治居住区环境卫生、城市集贸市场环境卫生、商业街环境卫生,以及清理公路堆占等工作;
市环保局:负责施工现场环境卫生整治等工作;
市民政局:负责规范户外公共标识、整治道路标志工作;
市工商局:负责城市集贸市场卫生整治工作;
市体育局:负责全运场比赛场馆环境整治工作;
市服务业委:负责封闭集贸市场环境卫生整治工作;
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负责规范市博物馆户外广告和公共标识、完善户外宣传设施工作;
市旅游局:负责整治和规范旅游景点及标志工作,规范宾馆饭店户外广告、公共标识和环境卫生整治工作;
市公安交警支队:负责整治和规范责任范围内户外公共标识、城市道路指路标志,完善户外宣传设施工作;
市爱卫会:负责公共场所卫生整治工作;
广佑寺景区管委会:负责规范广佑寺景区范围内户外广告和公共标识,完善户外宣传设施、设置公共艺术小品、城市景观照明、旅游景点和标志,以及公园环境卫生整治工作;
辽阳火车站:负责规范火车站内户外广告和公共标识,铁路“绿化、美化、净化”、火车站卫生整治工作;
沈铁辽阳公务段:负责城市铁路“绿化、美化、净化”整治工作;
辽阳公路路政管理局:负责路域环境美化整治等工作;
各县(市)区、河东新城管委会负责本区域内城市“四化”竞赛活动各相关工作。
六、考核验收
对照省城市“四化”竞赛活动领导小组制定的竞赛活动验收标准及细则,各相关责任部门和县(市)区政府要认真组织实施,及时做好迎接省、市考核组检查验收工作。
(一)验收方式。验收工作在自评的基础上,采取民意测评和现场检查相结合的办法。民意测评由省政府纠风办、省政务公开办组织,由群众在“民心网”上以投票的方式进行;现场检查由省竞赛活动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抽调人员组成检查组,采取听汇报、现场检查、抽查等办法进行。民意测评和现场检查的成绩各占50%。
(二)考核时间。每年考核一次。全市考核工作于7月份开展,每年7月底前,由市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将竞赛活动自评材料及拟申报范例奖项上报省“四化”竞赛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考核结果。对各县(市)区政府采取星级评定制,在活动起步阶段,设一至四星4个等级,实行动态升降制度;对城市街路、广场、公园等单位项目,评出“范例奖”。考核结果于每年8月份公布。
七、相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责任单位要加强领导,明确负责人,并指定联络员负责“四化”竞赛日常工作的组织领导和沟通协调。各相关单位要相互配合,认真履职,确保“四化”竞赛活动有序开展。
(二)加大宣传力度。要充分发挥政府网站的作用,通过开辟专题或专栏等形式,广泛宣传城市“四化”竞赛活动的重大意义、先进经验和先进典型,努力营造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关心参与城市建设管理的社会氛围。
(三)强化监督检查。市领导小组要加强对全市“四化”建设情况的协调调度和监督检查,采取定期检查与不定期检查相结合,明查和暗访相结合的办法,量化检查内容,扩大检查范围,深化检查层次,加大检查频率。市政府督查室要将“四化”建设工作纳入督查范围,加强督查。建立联合检查通报制度,对应付了事,走过场以及不服从工作安排、不能按时完成建设任务的地区和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并在相关新闻媒体上曝光。
(四)建立长效机制。要充分整合城市管理资源,创新城市管理体制,探索城市管理新模式,将城市“四化”竞赛活动内容纳入城市管理长效机制。
附件:1.辽阳市城市“四化”星级考评责任分解表
2.辽阳市“城市四化”竞赛活动项目明细表
延伸阅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