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沈阳公共资源项目进场交易目录的通知
沈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沈阳公共资源项目进场交易目录的通知
| 颁布单位:辽宁省沈阳市人民政府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14-08-21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沈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沈阳公共资源项目进场交易目录的通知
沈政发〔2014〕39号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为加快建设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体系,建立公平、开放、透明的市场规则,按照“应进必进”的原则,我市编制了《沈阳公共资源项目进场交易目录》(以下简称《目录》),现印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工作要求,请认真遵照执行。
一、凡列入《目录》内的公共资源交易项目,必须进入沈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下简称交易中心)进行交易。尚未列入《目录》的交易项目,除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对交易项目的交易场所另有规定以外,鼓励进入交易中心进行交易。
二、和平区、沈河区、皇姑区、大东区、于洪区、苏家屯区实施《目录》内的工程建设项目,必须进入交易中心进行交易。
三、铁西区、浑南区、沈北新区、新民市、辽中县、法库县、康平县实施《目录》内的项目,可以根据有关规定进入当地交易中心进行交易。
四、鼓励中央和省驻沈单位在各区、县(市)实施的重大公共资源交易项目进入交易中心开展交易活动。
五、沈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要会同各行政主管部门加强对全市公共资源进场交易项目的指导和监管,对列入《目录》内的交易项目进场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会同各行政主管部门抓紧制定和完善工程招投标、政府采购等有关进场交易规则和制度。
六、交易中心要严格按照《目录》规定的各类交易项目进行操作,配合监管部门把好交易项目进场关口,切实做到“应进必进”。同时,要简化办事流程,为进场交易各方提供优质便捷的服务。
沈阳市人民政府
2014年8月21日
沈阳公共资源项目进场交易目录
编号
项目名称
A
工程类(包括各类工程的施工、监理、勘察、设计等)
A01
房屋建筑工程
A0101
工业建筑(构筑物)工程
A0102
民用建筑(构筑物)工程
A0103
公共建筑(构筑物)工程
A0104
地基与基础工程
A0105
土石方工程
A0106
建筑装修装饰工程
A0107
钢结构工程
A0108
消防设施工程
A0109
电梯安装工程
A0110
建筑智能化工程
A0111
建筑幕墙工程
A0112
构筑物工程
A0113
电子工程
A0114
环保工程
A0115
防水工程
A0116
园林古建筑(含古建筑修缮)工程
A0117
与工程建设相关的重要设备、材料
A02
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A0201
城市道路工程
A0202
桥梁工程
A0203
隧道工程
A0204
公共广场工程
A0205
给水工程
A0206
污水处理工程
A0207
泵站工程
A0208
给排水管道工程
A0209
燃气工程
A0210
热力工程
A0211
供电工程
A0212
通信工程
A0213
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工程
A0214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
A0215
公交场站工程
A0216
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
A0217
体育场地设施工程
A0218
与工程建设相关的重要设备、材料
A03
园林绿化工程
A0301
园林工程
A0302
绿化工程
A0303
公共绿地(道路、公园、广场)养护
A0304
绿化储备苗木
A0305
与工程建设相关的重要设备、材料
A04
机电安装工程
A0401
工业工程的机电安装工程
A0402
公用工程的机电安装工程
A0403
公用建筑的机电安装工程
A0404
与工程建设相关的重要设备、材料
A05
青山工程
A06
各类建筑物(构筑物)设施设备的拆除工程
A07
交通基础设施工程
A0701
各等级公路工程
A0702
桥梁工程
A0703
隧道工程
A0704
公路养护工程
A0705
绿化工程
A0706
交通安全设施工程
A0707
收费公路权益转让
A0708
经营性公路建设项目投资人选择
A0709
与工程建设相关的重要设备、材料
A08
水利工程
A0801
各类型大坝工程
A0802
电站、厂房及输变电等附属工程
A0803
蓄水、引水和泄水建筑物工程
A0804
通航建筑物工程
A0805
基础工程
A0806
堤防加高加固工程
A0807
泵站工程
A0808
涵洞工程
A0809
隧道工程
A0810
施工公路工程
A0811
桥梁工程
A0812
河势控导工程(河湖疏浚)
A0813
农村饮水工程
A0814
农田水利工程
A0815
水土保持工程
A0816
设备安装工程
A0817
与工程建设相关的重要设备、材料
A0818
其他政府投资的水利工程
A09
政府投资项目代建招投标
A0901
国有政府投资项目采用BT等建设方式时融资主体的选择
A0902
国有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单位、项目管理单位的选择
注: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重要材料设备、项目代建的招投标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限额要求统一进场交易。(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3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单项合同估算价低于前三项每项规定的标准,但项目总投资额在20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立项批复文件核准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的,必须进入平台进行招标。)
B
政府采购类
B01
政府集中采购
B02
部门集中采购(市直属医疗机构医用设备)
参照《关于印发〈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的通知》(财库〔2013〕189号)和《关于修订〈沈阳市政府采购集中采购目录及相关采购限额标准〉的通知》(沈财采〔2010〕921号)执行
C
土地交易类
C0101
商业、旅游、娱乐和商品性住宅等经营性用地
C0102
工业用地
C0103
同一宗地有两个以上意向用地者的土地
C0104
法律、法规及规定等明确应该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的其他土地
C0105
土地整理项目的施工、监理、勘察设计等
D
产权交易类
D0101
国有(集体)企业产权、股权、实物资产的转让
D0102
国有(集体)企业场地厂房、设施设备等实物资产对外合作、租赁等经营权转让
D0103
行政事业单位占有和使用的国有产权、股权、实物资产的有偿转让和整体性质资产租赁
D0104
具有公有属性的知识产权(专利、专有技术等)、商标、商誉等无形资产的有偿转让
D0105
其他涉及国有(集体)权属有偿使用的交易品种和相关公共资源衍生权的转让
E
中省直项目类
E0101
铁路工程项目
E010101
工程施工及监理
E010102
与工程建设相关的咨询服务
E010103
与工程建设相关的重要设备、材料
F
特许经营类
F0101
城市出租车经营权转让
F0102
公共客运特许经营权
F0103
客运线路经营权转让
F0104
政府及国有收益的广告位承租权转让
F0105
公共设施冠名权
G
其他类
G0101
农业综合开发、重大科技项目等使用财政性资金项目
延伸阅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