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IC装备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

颁布单位:辽宁省沈阳市人民政府文号:
颁布日期:2013-12-17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沈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IC装备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

沈政发〔2013〕48号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IC装备产业是基础性、战略性产业,是衡量一个国家和地区装备制造业发展水平和综合竞争力的重要标志。发展IC装备产业,对建设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先进装备制造基地具有重要的推动作用。为加快我市IC装备产业发展,根据国家、省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实施意见如下:

一、明确推进IC装备产业发展的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政府扶植与市场推动并举、规模扩张与产业升级并重,以IC产业链建设为主线,以关键精密零部件加工与制造为支撑,努力建设国家IC装备产业高地,为沈阳装备制造业转型升级奠定坚实基础。

(二)发展目标。依托沈阳IC装备产业园,做强做大一批整机设备及关键单元部件制造企业,建设8英寸及以上IC制造和芯片封装测试企业,打造集设计、制造、材料为一体的全产业链条,努力将IC装备产业培育成支柱产业。到2017年,IC装备产业实现年销售收入70亿元、利税24亿元;到2020年,实现年销售收入200亿元、利税70亿元。

二、制定推动IC装备产业健康快速发展的政策措施

(三)加大资金支持力度。从2014年开始,根据实际需求,连续3年每年从我市支持产业发展类资金中统筹安排,以无偿资助、政策性补贴等方式支持我市IC装备产业发展,东陵区(浑南新区)要给予同等规模资金配套;市财政、东陵区(浑南新区)共同组建的规模5亿元的创业投资基金,重点保证沈阳IC装备产业园基础设施和重大产业化项目建设,推动IC装备产业规模化、集群化发展。

(四)支持IC装备产业园开发建设。将沈阳IC装备产业园基础设施、重点项目建设,列入市重点工业地产项目计划,优先安排一定的项目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对开展工业地产开发建设的投资主体,待项目竣工核定后,给予完成固定资产投资额的5%补助。

(五)鼓励企业争取国家项目。积极帮助具备条件的企业争取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和经费支持;对承担和参与国家科技重大专项的,按照国家和省明确的地方配套要求,给予配套支持。

(六)支持企业开展技术创新和引进先进技术。对于IC装备企业独立或联合开展的各类研发及产业化项目,以及企业向境外机构购买技术使用权或所有权,并进行引进消化再创新的研发项目,给予重点支持。

(七)支持企业加大知识产权工作力度。鼓励IC装备企业开展发明创造、引进并实施专利技术;促进专利技术转化和以专利技术创办IC装备科技型企业,推进专利技术在我市运用和产业化;我市专利择优费向IC装备产业重点倾斜和支持。

(八)支持企业重大项目建设。对符合IC装备产业创新要求及产业发展方向的重点项目,可提供代建生产及科研用房,并免收前3年房租。所需资金由东陵区(浑南新区)政府负责。对新引进具有重大影响力的产业化项目,在项目扶持、产业用地等方面,给予积极的支持。

(九)鼓励园区企业开展合作。园区内企业之间生产的整机装备、关键单元部件、精密零部件、设备控制系统等实现内配的,对符合条件的研发、产业化项目给予重点支持。

(十)支持孵化器建设。鼓励国内外有关单位创建企业孵化器,对一次性拓展孵化面积超过1万平方米、在孵企业超过30家或新建并被认定为国家级孵化器的单位,对其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建设给予支持。

(十一)鼓励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建设。支持国内外企业及相关机构创建各类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对单独或联合建立专业性公共技术服务平台的单位,根据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实现的功能,给予投资总额一定比例的支持。

(十二)引进、培养支撑IC装备产业发展的创新人才。对企业引进紧缺、具有特殊才能的人才,按照省、市特殊人才引进政策给予支持。市人才资源开发专项资金对企业引进的高端人才和高层次人才(团队)予以重点资助;对引进并列入国家“千人计划”、“万人计划”(服务年限不低于5年)IC产业人才的企业,给予资金补助;在随迁家属工作安置及子女就学方面给予照顾。鼓励有条件的高校采取与IC装备企业联合办学等方式培养IC装备产业专业人才。支持建立校企结合的人才综合培训和实践基地。允许进入园区内的企业实行股权、期权激励政策。

三、建立促进IC装备产业发展的工作机制

(十三)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市推进IC装备产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市长担任,副组长由相关分管副市长担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科技局,办公室主任由市科技局局长担任。领导小组成员由市直相关部门、东陵区(浑南新区)政府共同组成,负责协调推进沈阳IC装备产业基地建设、总体规划审议、重大政策制定、重大项目引进及解决其他重大问题。

(十四)完善市区联动机制。按照市区联动、属地负责的原则,市直相关部门要大力支持IC装备产业发展,保证财政资金到位,加强对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管。要加强服务、分类指导、一企一策,帮助我市IC装备企业解决发展中的实际问题,推进企业做强做大;东陵区(浑南新区)要建立运转高效、服务到位的园区管理机制,加强建设管理,保障建设成效。要创新资金使用方式,有效利用融资租赁等各种金融工具,形成加快推进IC装备产业发展的政策合力。

(十五)建设科技创新服务平台。整合优势资源,鼓励企业、高校、科研机构、行业组织等单位共同建设面向园区企业、资源共享的科技创新服务平台,为知识创新、技术创新、模式创新提供服务。

(十六)制定产业发展规划。尽快组织编制《沈阳IC装备产业发展规划》,根据产业发展趋势,梳理我市IC装备产业发展现状,突出优势与特色,明晰产业布局,确定发展目标和发展重点。

(十七)加快产业园区建设。在东陵区(浑南新区)集中规划建设占地3平方公里的沈阳IC装备产业园,东陵区(浑南新区)要做好园区建设规划,推进产业园区“七通一平”,加快标准化厂房、孵化器、科研人员公寓等基础和配套服务设施建设。

沈阳市人民政府

2013年1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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