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3年市政府重点工作任务分解意见的通知

颁布单位: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人民政府文号:
颁布日期:2013-02-06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包头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3年市政府重点工作任务分解意见的通知

包府发〔2013〕6号

各旗、县、区人民政府,稀土高新区管委会,市直各部门、单位:

现将《2013年市政府重点工作任务分解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确保完成目标任务。各地区、部门、单位要认真履行职责,强化协调配合,提高办事效率,抓紧落实工作实施方案,明确每项任务的时间进度和质量要求,并于3月20前报市政府督查室。

2013年2月6日

2013年市政府重点工作任务分解意见

为圆满完成全年各项目标任务,根据市委的决策部署和市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政府工作报告》,市政府对重点工作任务提出如下分解意见。

一、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提高经济增长质量和效益

1.发挥好投资对经济增长的关键作用,在选准方向、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和效益的前提下,进一步扩大投资规模,确保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8%以上。(市发改委牵头落实)

2.着力引进和实施一批新项目,做好项目前期工作,争取国家、自治区更多项目的批复和资金投入。(市发改委牵头落实)

3.加快城市轨道交通项目的规划设计和报批工作。继续抓好神华煤化工二期和小轿车项目的前期工作,推动早日落地。(市重大项目办牵头落实)

4.推进明安至明登铁路项目建设。(市发改委牵头落实)

5.加强与周边城市的经济协作,积极参与呼包银经济带和呼包鄂城市圈建设,主动承接发达地区产业转移。(市发改委牵头落实)

6.加快发展县域经济,统筹抓好产业培育、城镇发展、基础设施建设、生态环境保护等工作。(市发改委牵头落实)

7.严格财政预算管理,做好增收节支各项工作,确保地方财政总收入增长13%左右。(市财政局牵头落实)

8.加快财税体制改革,进一步健全公共财政体系。(市财政局牵头落实)

9.加强金融服务体系建设,积极引进股份制商业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加快包商银行发展,支持村镇银行、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性担保公司发展。(市金融办牵头落实)

10.有效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市金融办牵头落实)

以上重点工作由刘德君常务副市长负责。

11.积极引进增量,优化调整存量,着力构建传统产业新型化、新兴产业规模化、支柱产业多元化的产业发展新格局,实现尊重经济规律、有质量、有效益、可持续发展。(市经信委牵头落实)

12.加快实施包钢综合技改工程,新体系建设项目力争年内投产。加快中国兵器高端装备制造园建设,5万台北奔重卡总装、10万台重卡车架等项目年内投产,铸造、锻造和传动项目尽早开工,新建重卡发动机项目。积极推进包钢氧化矿搬迁和泛海煤化工项目。着力实施国瑞炭谷碳纤维、达茂旗140万千瓦风电、南京高精传动LED蓝宝石衬底、铁路装备和煤机项目,做大高端装备制造、新材料、新能源等新兴产业规模。(市经信委牵头落实)

13.加快制定稀土产业发展规划,加强行业管理,提高应用水平,促进稀土产业健康发展。(市经信委牵头落实)

14.加快信息资源整合与开发利用,鼓励云计算技术应用,推进高端软件产品开发。(市经信委牵头落实)

15.健全完善以奖代补和“共建统管、税收分成”政策,加大园区考核和扶持培育力度。推进稀土高新区与九原工业园区整合,加快达茂旗与白云矿区合作共建工业园区。推进装备制造产业园区晋升为国家级开发区,土右新型工业园区、达茂巴润工业园区晋升为自治区级工业园区。集中力量打造装备制造产业园区成为千亿元级园区,支持稀土高新区更好更快发展,力争使全部工业园区步入营业收入超百亿园区行列。(市经信委牵头落实)

16.实施优质企业扶持政策,加快培育一批主业突出、核心竞争力强、行业领先的企业集团,确保包铝、二冶等4户企业营业收入超百亿,使超百亿元企业达到10户。(市经信委牵头落实)

17.落实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积极解决企业融资难、贷款难等问题,为中小企业提供良好服务。(市经信委、市金融办牵头落实)

18.支持中小企业转型升级,围绕优势特色产业抓延伸,围绕骨干企业做好协作配套。(市经信委牵头落实)

19.推进工业化和信息化深度融合,支持企业提高智能化和自动化水平。(市经信委牵头落实)

20.积极争取国家、自治区的政策和资金支持,加大企业减负和治理“三乱”力度,协调解决好企业发展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市经信委牵头落实)

以上重点工作由徐德林副市长负责。

21.培育壮大物流企业,加快发展第三方物流。整合物流资源,完善物流园区的信息服务、仓储配送、联运和展示交易功能。(市商务局牵头落实)

22.加快建设华电物流、华蒙钢铁物流、北方风驰物流港等项目,推动中远洋物流等项目尽快落地。(市商务局牵头落实)

23.大力实施金融文化中心、新阳光国际城、茂业天地等商贸项目。深入推进北方国际工业原料城、瑞盛置业国际汽配城、西部五金机电城建设,培育具有较强辐射力的区域营销中心。实施时代广场、维多利新天地等城市综合体建设,着力提升传统服务业层次。(市规划局、市商务局牵头落实)

24.深入实施社区商业示范工程和家庭服务体系建设工程,促进便民消费。(市商务局牵头落实)

25.开拓农村牧区市场,积极推进“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发展农企居民对接、农批对接、农超对接等流通模式。(市商务局牵头落实)

26.建设肉菜酒类流通追溯体系和再生资源回收体系,争取进入国家试点城市行列。(市商务局牵头落实)

27.加强市场监管,规范市场秩序,营造良好消费环境。(市商务局牵头落实)

28.加强和改进招商引资工作,科学策划和组织招商引资活动,积极引进国内外大企业在包头设立地区总部,建立研发机构、生产基地、营销中心和采购中心。(市商务局、市对外合作局牵头落实)

29.加快满都拉口岸建设,大力发展边境贸易和口岸经济。(市商务局牵头落实)

30.加强包头国际会展中心的配套设施建设,提升会展业水平,打造“稀土论坛”、“装备制造论坛”等会展品牌。(市商务局牵头落实)

31.强化政策支持,积极引导民间投资,毫不动摇地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努力解决各种影响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矛盾和问题,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市工商联牵头落实)

以上重点工作由安润生副市长负责。

32.进一步优化旗县区政府所在地城关镇的空间布局,增强城关镇、建制镇的承载能力和辐射带动作用。(市规划局牵头落实)

33.大力探索小城镇建设发展模式,争取进入国家绿色重点小城镇建设试点行列。(市城乡建设委牵头落实)

34.搞好国家开发银行“三融”试点工作。(市国土资源局牵头落实)

以上重点工作由高志勇副市长负责。

35.推动城乡统筹一体化试点村镇和新农村新牧区示范村镇建设。(各地区、部门和单位按照市委农村工作部统一安排抓好落实)

36.在集体经济实力较强、改制条件较成熟的城中村、城边村开展新型集体经济股份制改造试点。(各地区、部门和单位按照市委农村工作部统一安排抓好落实)

37.积极争取项目,整合各类资金,推进农村牧区公路、农田水利、电力等基础设施建设,着力在城乡规划、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等方面推进一体化。(市农牧业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牵头落实)

38.实施“蔬菜产业提升工程”,稳步发展蔬菜保护地,新增保护地2万亩,达到15.5万亩。强化蔬菜示范园区和种苗基地建设。(市农牧业局牵头落实)

39.实施“马铃薯产业转型工程”,稳定滴灌面积,新增5万亩,达到45万亩;新增种薯5万亩,达到20万亩,打造种薯产业。(市农牧业局牵头落实)

40.实施“肉羊产业提质工程”,推进舍饲圈养,加快品种改良,发展饲草产业,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市农牧业局牵头落实)

41.实施“奶牛产业增效工程”,稳定饲养数量,加强标准化、规模化奶牛小区(牧场)建设,推进“奶业振兴、苜蓿发展”行动,提升奶业整体发展水平。(市农牧业局牵头落实)

42.加快推进农牧业产业化,强化政策、投入、科技、装备、安全五项保障,重点培育规模大、层次高的加工流通企业,规范壮大专业合作组织。(市农牧业局牵头落实)

43.积极开发具有包头特色的都市休闲农牧业项目,促进第一和第三产业融合发展。(市农牧业局牵头落实)

以上重点工作由任福副市长负责。

44.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实现保值增值。深化草原糖业、明天科技等国企改革,加快厂办大集体改革。(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牵头落实)

以上重点工作由张世明副市长负责。

二、积极推进宜居城市建设,进一步增强城市的服务功能

45.完成城市北出口等主要出入口及北梁地区的城市设计。(市规划局牵头落实)

46.推进新都市区地下“综合管廊”试点规划编制,完成110和210国道户外广告设置规划以及地下管网普查工作。(市规划局、市城乡建设委牵头落实)

47.科学实施钢铁大街—阿尔丁大街等11项重点区域城市规划设计。(市规划局牵头落实)

48.全年实施城建项目187个,年内完成计划投资268亿元。(市城乡建设委牵头落实)

49.高质量建设新都市区,抓好赛汗塔拉城中草原西侧“城中村”迁建、东河北梁棚户区改造工作。(市城乡建设委、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牵头落实)

50.加快完善供热设施布局,建设两座热源厂,满足昆区北部地区、青山区东北部地区各800万平方米热源需求。(市城乡建设委牵头落实)

51.完善市区垃圾转运站及公厕设施,促进污泥、餐厨垃圾回收再利用,提高垃圾回收和无害化处理率。(市城乡建设委牵头落实)

52.加快园林绿化建设,做好建设路等重要路段美化、亮化工作。(市城乡建设委牵头落实)

53.继续推动城市立交和地下通道建设,打通哈屯高勒路东西段、青山路东西段、昆河西路等12条道路,努力缓解交通拥堵。(市城乡建设委牵头落实)

54.加强建筑工程管理,确保施工安全和工程质量。(市城乡建设委牵头落实)

55.加强市容环境管理,不断改进城市道路、节点、出入口、旧小区和小街巷市容环境卫生。(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牵头落实)

56.加强市政设施维修管护,加快城市出入口、重要节点的户外广告整治。(市城乡建设委、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牵头落实)

57.加强综合整治,坚决打击城乡结合部和拆迁改造区域的私搭乱建行为。(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牵头落实)

58.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严控市场准入,建立规范有序的市场秩序,促进房地产业健康发展。(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牵头落实)

59.加强物业管理,提升服务水平。(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牵头落实)

以上重点工作由高志勇副市长负责。

60.加快推进昆河、二道沙河、四道沙河综合整治以及黄河大堤加固,启动东河二期改造治理,不断完善城市防洪和减灾体系。(市水务局牵头落实)

以上重点工作由任福副市长负责。

61.继续推进以国省干线为主的公路建设,确保110国道、包石公路建成通车,开工建设沿黄一级公路,改建希拉穆仁至百灵庙一级公路,配合做好京藏高速包头段南幅建设。(市交通运输局牵头落实)

62.建立城市公交政策支持和补贴长效机制,开工建设公交车辆保养基地和两处公交综合站场,开辟、优化公交线路,增加运营里程,购置公交车辆,加强运营管理。(市交通运输局牵头落实)

以上重点工作由徐德林副市长负责。

63.加强停车场建设和管理,规范道路停车秩序。(市公安局、市城乡建设委牵头落实)

以上重点工作由郝光东副市长负责。

三、全面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积极培育转型发展的新动力

64.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完善科技创新体系,推动科技和经济更紧密结合。全年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力争达到55亿元,增长22%,占生产总值的比重达到1.4%。(市科技局牵头落实)

65.围绕优势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现代农牧业,组织实施重大科技项目20项。(市科技局牵头落实)

66.实施企业技术创新引导工程。支持北奔重汽、瑞科稀土、包铝集团创建国家创新型试点企业,新增国家高新技术企业10家,市级以上创新型企业20家,自治区级和市级企业技术中心10家以上。争取一机集团“中重型传动实验室”建成国家级企业重点实验室。(市科技局牵头落实)

67.加快推进北师大创意园、清华科技园项目落地。(市科技局牵头,稀土高新区管委会落实)

68.积极推动北京大学科技园建设,促进更多的研究成果在我市实现产业化。(市科技局牵头落实)

69.加快推进中科院、清华大学在我市设立科研分支机构,促进与我市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的合作。(市科技局牵头落实)

70.进一步加强北重特种材料、稀土新材料院士工作站建设,年内力争新增2个院士工作站和2个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市科技局牵头落实)

71.加强科技创新融资平台建设,积极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市科技局牵头落实)

72.加快建设包头装备制造业科技创新服务平台、世界稀土行业专利信息平台、大型科学仪器设备协作共享平台。(市科技局牵头落实)

73.促进大学科技园、留学人员创业园、国家级软件园、稀土企业孵化器、科技信息、专利服务等科技中介机构快速发展。(市科技局牵头落实)

74.推动有实力的企业在关键技术领域形成拥有核心技术的发明专利,专利申请量力争达到2000件。(市科技局牵头落实)

75.开展国家、自治区和包头市三级知识产权制度试点示范和国家企业专利工作站建设,全年新增试点、示范单位和国家企业专利工作站10家左右。(市科技局牵头落实)

以上重点工作由任福副市长负责。

76.以44个创新团队、257名领军人才为重点,大力实施“5512”专业技术人才创新能力提升工程。(市公务员局牵头落实)

77.完善人才政策,搭建信息平台,营造创业氛围,不断引进各类专业人才,特别是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或掌握核心技术的海内外高层次人才。(市公务员局牵头落实)

78.优化人才评价办法,完善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公开招聘制度,形成激励各类人才脱颖而出、积极进取的长效机制。(市公务员局牵头落实)

以上重点工作由张世明副市长负责。

四、加快文化大市建设,着力增强文化软实力

79.净化银屏声频,开展“扫黄打非”活动,整治校园周边环境,为青少年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社会文化环境。(市文化局牵头落实)

80.深入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充分发挥好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和图书馆、博物馆等公益性文化设施功能。(市文化局牵头落实)

81.根据新的形势要求,广泛征集各方面意见,提炼形成新的包头精神,激励全市人民争做爱岗敬业、诚实守信、文明有礼、务实进取的模范。(市文化局配合市委有关部门落实)

82.扎实开展农村牧区民风建设,倡导移风易俗,抵制封建迷信,在全社会形成积极向上的精神追求和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市文化局牵头落实)

83.深化拓展道德实践活动,继续开展“讲文明树新风”、文明礼仪“六进”活动。(市文化局牵头落实)

84.深入挖掘阴山边塞文化、草原文化、敕勒川文化、西口文化、工业文化等资源,打造具有鲜明特色的文化品牌。(市文化局牵头落实)

85.提升鹿城文化艺术节的举办质量,加强与旅游、商贸相结合,扩大节庆活动影响力。办好春节联欢晚会、新年音乐会、鹿城元宵文化节等文娱活动。(市文化局牵头落实)

86.提炼各地特色文化,打造国家和自治区级“民间艺术之乡”、“特色艺术之乡”等品牌。(市文化局牵头落实)

87.继续开展文化艺术惠民“五进活动”,努力把优秀剧目、民族音乐和文化知识送到广大群众身边。积极实施农村牧区电影放映工程,每个行政村放映电影不低于12场。(市文化局牵头落实)

88.打造民族特色文艺精品,编创大型旅游歌舞剧、精品话剧和具有地方特色的电视剧,力争有一批精品创作获得自治区、全国“五个一工程奖”。(市文化局牵头落实)

89.加大文化遗产保护力度,重视民间工艺、音乐、剪纸、面塑和蒙古族传统文化等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挖掘、保护、传承和发扬。(市文化局牵头落实)

90.加强文化人才队伍建设,鼓励我市大专院校、科研院所、社会培训机构培养文化紧缺人才,选拔专业人才进修学习,建立文化人才库,积极引进高层次、高技能的文化人才,努力培养一批具有影响力的文化骨干。(市文化局、市公务员局牵头落实)

91.加快文化体制改革,完成国有文艺院团和国有直属影剧院转企改制。推进新闻业务与经营业务分开,建立报业集团和广电传媒公司,实现多元经营。(市文化局、市广播电影电视局、包头日报社和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牵头落实)

92.加快建设赛汗塔拉城中草原蒙元文化、南海湖西口文化、九原秦汉文化、秦长城文化、迪士尼消费品迪趣等一批重点文化产业项目,积极推进五当召、美岱召、希拉穆仁景区改造,推进小白河景区项目和包头国家广告产业园区建设,加快申报“中国(包头)少数民族文化产业交易中心”。(市文化局、市旅游局牵头落实)

93.加快重点景区旅游设施建设,开发特色旅游线路和产品,发展旅游新业态,推进文化产业与旅游业深度融合。(市旅游局牵头落实)

94.完善扶持文化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引导和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文化服务,鼓励支持民间资本进入法律法规许可的文化产业领域。(市文化局牵头落实)

95.认真总结全国文明城市创建经验,打造创建活动品牌,推动创建工作常态化,全面抓好年度测评工作。(市文化局牵头落实)

96.实施重大文化项目带动战略,推进文化产业招商和上市融资,培育一批骨干企业,发展一批专精特新的中小型文化企业,实施一批文化产业园区建设,支持重点文化企业做大做强。(市发改委、市文化局牵头落实)

97.加强文化产业统计工作。(市统计局牵头落实)

以上重点工作由张世明副市长负责。

98.深入推进广播电视户户通工程向农村牧区覆盖,不断提高覆盖率。加快广播电视采编制作播出中心和广播电视发射塔项目建设。(市广播电影电视局牵头落实)

99.加强公共体育设施建设,广泛开展全民健身运动,促进群众体育和竞技体育全面发展。(市体育局牵头落实)

以上重点工作由乌云副市长负责。

五、加大社会建设力度,完善基层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网络

100.合理布局、均衡配置各类教育资源,满足适龄儿童就近接受优质义务教育。(市教育局牵头落实)

101.全面普及高中阶段教育,突出优质学校的示范引领和辐射带动作用,推动高中教育多样化、特色化发展。(市教育局牵头落实)

102.大力发展公办幼儿园,积极扶持民办幼儿园,全面完成自治区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市教育局牵头落实)

103.加快职教园区建设,形成集教学、科研、实习、服务、生产为一体的多功能职教基地。(市职教园区管委会牵头落实)

104.加快回中新校区建设,年内实现包头蒙中搬迁。(市教育局牵头落实)

105.大力促进教育公平,推动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市教育局牵头落实)

106.加大教师培训力度,提高师德水平和业务能力。稳定农村牧区教师队伍。(市教育局牵头落实)

107.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培养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市教育局牵头落实)

以上重点工作由张世明副市长负责。

108.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推进县级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市卫生局牵头落实)

109.优化医疗资源配置,加快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市卫生局牵头落实)

110.建设10个标准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市卫生局牵头落实)

111.为全市65岁以上老人免费体检。(市卫生局牵头落实)

112.完善新农合制度,推进大病商业保险试点。(市卫生局牵头落实)

113.实施“名医人才”培养工程,加强农村牧区医疗卫生队伍建设。(市卫生局牵头落实)

114.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加大违法违规案件查处力度。(市卫生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牵头落实)

115.巩固提高国家卫生城市创建成果。(市卫生局牵头落实)

116.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提高出生人口素质,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牵头落实)

117.全面贯彻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广泛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和创建活动,促进各民族和睦相处、和衷共济、和谐发展。(市民族事务委员会牵头落实)

以上重点工作由乌云副市长负责。

118.落实信访工作责任制,不断化解各类信访积案。(市信访局牵头落实)

119.加强“大调解”机制建设,推进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有机结合。(市司法局牵头落实)

以上重点工作由刘德君常务副市长、郝光东副市长负责。

120.强化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抓好闲散青少年、农村牧区留守儿童等特殊人群服务管理。(市民政局牵头落实)

121.全面推广“精街道强社区”试点经验,促进基层管理力量整合联动,提高社区管理水平。(市民政局牵头落实)

以上重点工作由任福副市长负责。

122.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突出抓好重点行业和领域安全生产,杜绝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市安监局牵头落实)

以上重点工作由徐德林副市长负责。

123.加强应急管理与处置能力建设,深入推进平安建设,积极防范和依法打击违法犯罪活动,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市公安局牵头落实)

以上重点工作由郝光东副市长负责。

六、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

124.千方百计抓好增收工作,分解落实地区、部门责任,确保城乡居民收入分别增长12.5%和13%(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农牧业局、市统计局牵头落实)

125.完善社会救助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的联动机制,及时向困难群众发放临时价格补贴。(市发改委牵头落实)

以上重点工作由刘德君常务副市长、任福副市长、张世明副市长负责。

126.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政策,推行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完善企业工资正常调整机制。(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落实)

127.大力推进职业技能培训,强化就业服务实名制管理,切实抓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等重点群体就业,年内实现城镇新增就业4.1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9%以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落实)

128.积极推进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制建设,加强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管理和劳动争议仲裁实体化建设,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落实)

129.加强中介组织、经纪人和农牧民培训,提高农牧民素质,强化农村牧区劳务输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落实)

130.做好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工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落实)

131.做好各项社会保险扩面、核定和征缴清欠工作。积极探索医疗保险付费方式改革,推动包钢、一机、包铝封闭运行企业纳入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落实)

132.加大老工伤人员纳入工伤保险统筹的资金征缴力度,将机关和参公事业单位职工纳入工伤保险统筹管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落实)

以上重点工作由张世明副市长负责。

133.城镇低保标准提高15元,达到每人每月520元,农村牧区低保标准提高144元,达到每人每年4624元。全市集中和分散供养“五保户”供养标准提高800元和516元,达到每人每年7500元和4816元。(市民政局牵头落实)

134.农村牧区低保家庭冬季取暖补贴达到每户每年400元。(市民政局牵头落实)

135.大力发展社区养老服务,新建30个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市民政局牵头落实)

136.加大扶贫工作力度,投入扶贫资金1.2亿元以上,全面实施整村推进、产业化扶贫、集中连片、科技扶贫等项目,解决2.5万贫困人口的生产生活问题。(市扶贫办牵头落实)

137.继续组织社会力量集中帮扶固阳县。(市扶贫办牵头落实)

以上重点工作由任福副市长负责。

138.继续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力度,基本建成保障性住房2万套。(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牵头落实)

以上重点工作由高志勇副市长负责。

七、加强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努力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

139.做好华业特钢周边企业、西河楞、万水泉地区的企业与煤场的搬迁,基本完成“三片两线”环境综合整治的预定任务。(市经信委牵头落实)

以上重点工作由刘德君常务副市长、徐德林副市长负责。

140.落实国家万家企业节能低碳行动,加快推进企业能源审计和节能规划编制,完成国家要求的进度目标。强化节能目标管理,确保完成工业节能目标。(市经信委牵头落实)

以上重点工作由徐德林副市长负责。

141.完成自治区下达的主要污染物减排任务。(市环保局牵头落实)

142.加强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安全监管,尽快推进保护区范围内排污口及违章建筑清理整顿。(市环保局牵头落实)

143.实施再生水利用工程,提高中水回用水平。(市城乡建设委牵头落实)

144.实施PM2.5监测。(市环保局牵头落实)

145.加快扬尘污染综合整治,完成东河区公积板、土右旗大城西煤场等区域环境整治工作。(市环保局牵头落实)

146.加快实施“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和污染控制”工程,完善固废综合利用政策措施,提高工业固废处置利用水平。(市环保局牵头落实)

147.加大环保执法监查力度,坚决清理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污染治理设施稳定运行,确保环境安全。(市环保局牵头落实)

148.继续大力度、大投入推进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创建工作,加快完成创模重点工程。(市环保局牵头落实)

149.全力推进九原、西郊等四个污水处理厂新建、扩建,加快污水收集管网建设。(市城乡建设委牵头落实)

150.合理开发矿产资源,加强尾矿库保护,加快铌、钍等战略资源开发利用。(市国土资源局牵头落实)

以上重点工作由高志勇副市长负责。

151.推行机动车黄绿标管理制度,逐步淘汰2005年以前注册运营的“黄标车”。(市公安局、市环保局牵头落实)

以上重点工作由郝光东副市长负责。

152.完成国家重点林业造林任务38.5万亩和大青山南坡绿化二期工程1万亩。(市林业局牵头落实)

153.推进大青山生态供水配套工程建设,大力发展滴灌造林,打造设施林业。(市水务局、市林业局牵头落实)

154.建设村屯绿化示范区,继续实施56个村屯的绿化工作。(市林业局牵头落实)

155.实施绿色通道工程,逐步绿化市域内高速公路、国道、省道、县道。(市林业局牵头落实)

156.全面开展黄河国家湿地公园建设,加快实施包头黄河湿地生态系统定位观测研究站项目。(市林业局牵头落实)

157.深入落实草原生态补奖机制,强化禁牧管护,妥善解决转移牧民后续的生产生活问题,进一步巩固围封禁牧成果。(市农牧业局牵头落实)

以上重点工作由任福副市长负责。

2013年市政府重点工作任务,由牵头单位组织落实,相关地区、部门、单位协同落实。

延伸阅读

白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全国“菜篮子”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的安排意见

关于印发重点扶持一批名优白酒企业发展意见责任分解表的通知

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切实抓好当前森林防火工作的紧急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