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日照市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
日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日照市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
| 颁布单位:山东省日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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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4-10-30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日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日照市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
日政办字〔2014〕32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管委,市政府各部门、单位,国家、省属驻日照各单位:
《日照市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试点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日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10月30日
日照市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
试点工作方案
为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整合基层宣传文化、党员教育、科学普及、体育健身等设施,建设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的要求,文化部和省文化厅部署开展了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试点工作,我市被列入全省5个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试点市之一,试点周期为2014年8月至2015年12月。为切实做好试点工作,制定方案如下:
一、试点工作目标
按照建设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和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标准化、均等化的要求,发挥各级党委、政府的主导作用,加强部门协同,结合社区建设实际,整合基层各类公共服务资源,统筹推进社区综合性公共服务基础设施建设,形成统一建设、统一管理、统一服务、标准化的基层综合性公共服务平台;发挥综合管理职能和基本公共服务功能,为基层群众提供便捷的基本公共服务,满足基层群众多层次、多样化的基本公共服务需求,推进社区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到2015年底,全市所有社区基本建成集宣传文化、党员教育、科学普及、农技推广、卫生计生、便民服务、体育健身等各类公共服务于一体的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立一套管理和服务标准、评价机制,培育一批基层文化骨干队伍,初步实现基层公共文化服务设施综合利用、服务统一提供的目标。
二、试点工作标准
(一)完善公共文化服务平台建设。按照农村社区建设规划,充分利用现有设施,对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即社区服务中心)进行完善提升,健全“一厅”(综合服务厅)、“一场”(室外群众文体活动场所,面积不低于800平方米)、“两栏”(公开栏、宣传栏)、“十室”(党员活动室、村民议事室、社区卫生室、警务室、人口计生服务室、图书阅览室、文化娱乐健身室、老年活动室、志愿者服务室、残疾人康复训练室)等设施,室内建筑面积一般不少于500平方米。城市社区参照执行。
(二)健全公共文化服务功能。加强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服务能力建设,将文化服务功能与党员教育、农技推广、科学普及、卫生计生、民政服务、体育活动等公共服务职能结合起来,共建共享,使每个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配有“十个门类的设备器材”,包括便携式音响、乐器(如锣鼓、二胡等)、服装道具、E农移动影库设备、书画创作用品、图书期刊(或电子图书期刊)、电脑、多媒体设备(如电视机、投影仪等)、健身设备、档案橱等,基本具备书刊阅览、视频剧场(辅导培训)、文艺排练、书画展览、非遗展示、科普教育、健身养生、课外辅导、志愿服务、便民服务等十项公共文化服务功能。
(三)壮大基层文化活动队伍。注重社区文化队伍建设,每个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至少有“六支队伍”,即:管理服务队伍、广场舞队伍、戏曲爱好者队伍、书法美术爱好者队伍、读书(科普)爱好者队伍、志愿服务队伍,参与面不少于社区居民的40%。
(四)落实文化管理服务人员。社区领导班子定期研究文化工作,明确一名班子成员分管。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入推进农村社区管理和服务创新实验工作的意见》(日发〔2013〕6号)要求,按照每300户村民设1名的标准配备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并明确1人负责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的管理服务。鼓励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开发公益性岗位等办法,落实社区文化管理服务人员,同时动员文化志愿者参与管理服务。
(五)公共文化服务实现常态化。每个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都有自己策划的特色公共文化服务项目,至少每月开展一次活动,逐渐培育成为有一定影响力的文化品牌。利用现有书刊、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文化资源等,每年至少举办两次读书活动(座谈、演讲、征文、讲座等);戏曲爱好者队伍、书法美术爱好者队伍、志愿服务队伍每月至少集中开展一次活动;广场舞队伍常年坚持活动。
三、试点工作时间安排
(一)制定工作方案(2014年8月至10月)。在充分调查、研究、论证的基础上,制定《日照市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试点工作方案》。
(二)开展区县试点(2014年11月至12月)。东港区、岚山区、莒县、五莲县分别选3个社区进行试点,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山海天旅游度假区、日照国际海洋城分别选1个社区进行试点,探索试点工作经验。
(三)工作全面推开(2015年1月至2015年10月)。2015年1月召开全市基层综合性文化中心建设现场会,总结区县试点工作经验做法,在全市所有社区推广。
(四)工作验收总结(2015年11月至12月)。市里成立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试点验收小组,对各区县试点工作进行检查验收,形成验收总结报告报市政府。
四、试点工作保障措施
(一)建立组织协调机制。各级政府是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试点工作的责任主体,要将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试点工作列入文化体制改革的重点内容,按照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山东省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和省政府与市政府签订的《山东省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目标责任书》的要求,参照省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协调机制的做法,建立市文广新局牵头,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市编办、日照大学科技园工委、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科协、市残联、市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管理中心、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住房城乡规划建设委、市农业局、市体育局、市质监局、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市老龄办等成员单位组成的“日照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协调机制”,协调各方面力量,共同推动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协调机制成员单位要根据部门职责,积极参与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共建共享的有关工作。各区县政府(管委)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抓好落实。
(二)建立经费保障机制。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入推进农村社区管理和服务创新实验工作的意见》(日发〔2013〕6号)要求,市、县、乡各级分别落实社区服务中心建设扶持资金和运转保障经费。切实用好社区建设、管理、服务的相关资金,各区县每年从农村文化建设专项资金中拿出一部分为社区购买公共文化服务项目。协调机制成员单位要在资金、设备器材上,加强对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管理、服务的支持。
(三)建立评价反馈机制。一是网上调查。在日照政务网、日照文化网上开设社区文化满意度调查,调查结果占20%;二是随机入户调查。乡镇(街道)负责或委托第三方在每个社区随机选10户进行入户调查,调查结果占30%;区县文化部门或受委托的第三方在每个乡镇选1个社区,每个社区随机选10户进行入户调查,调查结果占10%(适用于该街道所有社区);市文广新局或受委托的第三方在每个区县选2个社区,每个社区随机选10户进行入户调查,调查结果占10%(适用于该区县所有社区);三是电话调查。市里每年开展群众文化满意度电话调查,调查结果占30%(适用于该区县所有社区)。调查反馈结果将作为进一步完善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管理、服务的重要参考依据。
(此件主动公开)
日政办字〔2014〕32号(文化服务中心).pdf
http://www.rizhao.gov.cn/uploadfile/201412/2014122301531422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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