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当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威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当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 颁布单位:山东省威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威政办字〔2015〕35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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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5-06-14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威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当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区市人民政府,国家级开发区管委,南海新区管委,市政府各部门、单位:
《当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已经市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落实。
威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6月14日
当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
2015年,各级各部门要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全面加强政府信息发布、解读和回应工作,加大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力度,强化制度机制建设,不断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实效,进一步提高政府透明度和公信力,推进法治政府、服务型政府和廉洁政府建设。
一、充分利用各类平台和渠道,全面加强主动公开工作
(一)进一步拓展主动公开内容。对于行政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方面的信息,依法依规做好公开工作。进一步健全公开目录内容保障机制,确保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全部纳入目录并及时公开。对制作形成或在履行职责中获取的政府信息,严格依法依规明确公开属性。全面、准确、及时公开涉及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权利和义务的规范性文件。加强互联网政务信息数据服务平台建设,积极稳妥推进政府数据公开,鼓励和推动企业、第三方机构、个人等对公共数据进行深入分析和应用。
(二)加大政策解读回应力度。对重要政策法规,要同步制定解读方案,及时做好科学解读。要更多运用图片、图表、图解、音频、视频等方式发布解读信息,增强政策解读效果。要健全政务舆情收集、研判和回应机制,对涉及本地区本部门的重要政务舆情、重大突发事件等热点问题,要依法按程序第一时间予以回应,并根据工作进展持续发布动态信息,发挥正面引导作用。
(三)充分发挥各类信息公开平台和渠道作用。发挥政府网站第一平台作用,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功能,及时发布和更新政府信息。发挥新闻发布会权威信息发布平台作用,及时发布解读政策、回应社会关切。发挥政府公报作用,及时刊发政府和部门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传统媒体和新闻网站、商业网站等网站,及时准确发布政府信息、政策解读和舆情回应。利用政务服务中心、便民服务中心等政务服务体系优势,及时发布政务服务领域内公众关心的政府信息。利用政务微博微信客户端等新媒体,强化信息发布和舆情回应。明确政府信息发布主体责任,涉及其他行政机关的,应与有关行政机关沟通确认,强化不同平台和渠道发布信息的衔接协调,确保公开内容准确、一致。
二、明确公开任务,深入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按照相关部署继续做好安全生产、就业、财政审计、科技管理和项目经费、价格和收费、信用等领域信息公开,进一步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同时,推进以下领域信息公开工作:
(一)推进行政权力信息公开。推进市政府部门行政审批项目取消、下放,以及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清理等信息公开。及时公开承接的上级下放的行政审批项目。各级政府部门要公开行政审批事项服务信息,发布服务指南,列明设定依据、申请条件、申请材料、基本流程、审批时限、收费依据及标准、审批决定书、年检要求、注意事项等内容。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个人隐私外,所有行政审批事项的受理、进展情况、结果等信息均应公开。深化各级政府工作部门权力清单公开工作,依法向社会公开政府部门的行政职权及其法律依据、实施主体、运行流程、监督方式等信息及动态调整情况。落实政府责任清单信息公开,市县两级政府于7月底前公开。(以上由市编办牵头落实)按照上级部署,推进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公开。(市发展改革委牵头落实)
(二)推进财政资金信息公开。及时公开经批准的预算、预算调整、决算、预算执行情况报告及报表,并对财政转移支付安排、执行情况以及举借债务情况等重要事项作出说明。积极推进预算绩效信息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公开。各级政府及部门预决算在公开到支出功能分类项级科目的基础上,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逐步公开到经济分类款级科目,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预决算公开到具体项目,并公开分地区的税收返还、一般性转移支付和专项转移支付情况。“三公”经费决算公开应细化说明因公出国(境)团组数及人数,公务用车购置数及保有量,国内公务接待的批次、人数,以及“三公”经费增减变化原因等信息。及时完整公开政府采购项目的采购需求、采购预算、采购文件、采购公告、采购结果、采购合同、验收报告、投诉处理结果等信息。按照地方政府债券发行有关规定,及时准确披露相关信息。及时公开扶贫、移民资金的规模、发放明细等信息。(以上由市财政局牵头落实)
(三)推进公共资源配置信息公开。做好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特别是棚户区改造建设项目信息、保障性住房分配信息公开工作。定期公开住房公积金管理运行情况,及时公开推进工程质量治理行动的进展情况。(市住房城乡建设局、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住房保障房产管理局分别落实)全面做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补助奖励政策和标准、初步评估结果、补偿方案、补偿标准、补偿结果等公开工作。(市住房保障房产管理局牵头落实)做好土地供应计划、出让公告、成交公示和供应结果公开工作,重点公开棚户区改造用地年度供应计划、供地时序、宗地规划条件和土地使用要求。按照上级部署,推进征地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及时公开征地政策和征地信息。(市国土资源局牵头落实)
(四)推进重大建设项目信息公开。围绕铁路、城市基础设施、节能环保、农林水、土地整治等涉及公共利益和民生领域的政府投资项目,推进审批、核准、备案等项目信息的公开。做好项目基本信息和招投标、重大设计变更、施工管理、合同履约、质量安全检查、资金管理、验收等项目实施信息的公开工作。(以上由市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分别落实)做好城市规划方面的信息公开。(市规划局牵头落实)
(五)推进公共服务信息公开。定期向社会公开各项社会保险参保情况、待遇支付情况和水平,社会保险基金收支、结余和收益情况等信息。及时发布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以及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诊疗项目范围、辅助器具目录等信息。(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卫生计生委分别落实)做好城乡低保、特困人员供养、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信息公开工作;实行政策和办理流程公开,加大救助对象人数、救助标准、补助水平和资金支出等信息公开力度。(市民政局牵头落实)全面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推动高校重点做好录取程序、咨询及申诉渠道、重大事件违规处理结果、录取新生复查结果等信息公开工作,全面实行考试加分考生资格公示工作。推动高校制定财务公开制度,加大高校财务公开力度。(市教育局牵头落实)做好法定传染病和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信息公开,推动各类医疗机构健全信息公开目录,全面公开医疗服务、价格、收费等信息。(市卫生计生委牵头落实)
(六)推进国有企业信息公开。做好国有企业主要财务指标、整体运行情况、业绩考核结果和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改革重组、负责人职务变动及招聘等信息公开。参照有关监督机构及上市公司监事会信息披露的做法,公开监事会对国有企业监督检查情况,进一步推动国有企业公开财务信息,推动各级履行出资人职责机构公开国有企业财务汇总信息。(以上由市国资办牵头落实)
(七)推进环境保护信息公开。推进空气质量、水环境质量、污染物排放、污染源、建设项目环评等信息公开以及环境重点监管对象名录和区域环境质量状况公开。加大环境执法检查依据、内容、标准、程序和结果公开力度。公开群众举报投诉重点环境问题处理情况,违法违规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名单和处理、整改情况。加强突发环境事件信息公开,及时公布应对情况及调查结果。推进核与辐射安全信息公开,重点公开核电厂核与辐射安全审批信息和辐射环境质量信息。(以上由市环保局牵头落实)
(八)推进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公开。做好食品药品重大监管政策信息、产生重大影响的食品药品典型案件,以及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药品监督抽验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发布网上非法售药整治等专项行动信息和保健食品消费警示信息。(以上由市食品药品监管局牵头落实)
(九)推进社会组织、中介机构信息公开。加大社会组织成立、变更、注销、评估、年检结果、查处结果等信息公开力度。制定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信息公开管理办法,推动服务、收费等事项公开。建立行政审批中介服务项目信息公开制度,公开提供服务的社会组织和中介机构名称、经营地址、资质状况等基本信息,以及实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的收费标准,方便企业和公众选择。推动慈善组织信息公开。(以上由市民政局、市政府有关部门分别落实)
三、规范管理,进一步强化依申请公开工作
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规范。严格按照法定时限履行答复程序,推行统一规范的答复格式,依法依规做好答复工作。强化信息公开场所的管理和服务,明确工作标准,做好现场解疑释惑工作。探索建立依申请公开促进依法行政机制,加强对情况复杂或疑难申请的会商研究,各级政府办公室可征求同级政府法制机构意见,各级政府部门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可征求本部门法制机构意见。及时总结本单位本系统信息公开申请情况以及工作中发现的依法行政方面的问题,加强调研分析,提出工作建议。
四、建立健全制度机制,依法依规做好公开工作
各级行政机关要对公开指南进行复查,及时完善。要加强统计数据分析和运用。强化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和发布,进一步充实公开内容,并采用公众喜闻乐见的形式予以展现。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依法依规做好保密审查。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评议制度,强化问责制度,定期开展社会调查评议。建立政府信息公开举报办理工作制度,对经举报查实的有关问题,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注重发挥政府法律顾问专业优势,提高信息公开专业化、法制化水平。
五、加强组织领导,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保障水平
各区市、国家级开发区、南海新区和各部门要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经济社会管理工作紧密结合,同步研究、同步部署、同步推进。要理顺工作关系,加强专门机构建设和人员配备,并在经费、设备等方面提供必要保障。把信息公开列入公务员培训科目,加大市县两级政府相关工作人员培训力度。要制定本工作要点分解细化方案,确保各项任务落实到位,并将落实情况纳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向社会公布。市政府办公室将适时对本要点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并对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施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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