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13年度烟台市市长质量奖获奖单位和个人的通报

颁布单位:山东省烟台市人民政府文号:
颁布日期:2013-12-23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烟台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13年度烟台市市长质量奖获奖单位和个人的通报

烟政发〔2013〕4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东部新区办公室,市政府各部门,各单位:

为深入实施质量强市战略,引导和激励全市企业进一步提高质量水平,根据《烟台市市长质量奖管理办法》,经企业和个人自愿申报、专家组评审、现场答辩和社会公示,市政府决定,授予烟台市喜旺食品有限公司等10家企业和东方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杨恒坤“2013年度烟台市市长质量奖”。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和个人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再创佳绩。全市上下要认真学习获奖单位和个人的先进经验,牢固树立“质量第一”理念,不断增强质量意识,全面提升产品质量、工程质量、服务质量,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为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更大贡献。

附件:2013年度烟台市市长质量奖获奖单位和个人名单

烟台市人民政府

2013年12月23日

附件

2013年度烟台市市长质量奖获奖单位和个人名单

一、获奖单位

烟台市喜旺食品有限公司

烟台海普制盖有限公司

烟台持久钟表集团有限公司

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烟台市振华百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莱州诚源盐化有限公司

山东新冷大食品集团有限公司

烟台市金河保险粉厂有限公司

山东兴民钢圈股份有限公司

山东宝源生物有限公司

二、获奖个人

杨恒坤东方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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