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全市电子政务队伍建设的意见
枣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全市电子政务队伍建设的意见
| 颁布单位:山东省枣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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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3-05-23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枣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全市电子政务队伍建设的意见
枣政办字〔2013〕53号
各区(市)人民政府,枣庄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大企业:
为加强全市电子政务队伍建设,健全电子政务专业人才储备、培养和应用管理机制,进一步推进全市电子政务建设和管理工作,经市政府同意,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电子政务队伍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发展电子政务是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提高行政效能、建设服务型政府的有效途径与手段。近年来,我市各级各部门加快推进电子政务建设、管理和应用工作,培养造就了一批优秀电子政务管理型、应用型和技术型人才,为推动全市电子政务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但工作中仍然存在着高层次复合型人才比重小、工作人员创新能力不强等问题。各级各部门要从全面加强电子政务建设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电子政务队伍建设的重要性,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培养锻炼出一支高素质的电子政务队伍。
二、队伍组成与职责
(一)网站内容保障队伍。队伍组成:各区(市)及所辖乡镇(街道)、市政府各部门单位要明确一位负责同志具体分管,确定一名政治业务素质高、协调能力强、有一定文字功底和计算机应用基础的工作人员作为政府网站内容保障员。主要职责为:在市政府信息中心的指导下,负责市政务门户网站(以下简称枣庄政务网)和本单位政府网站的内容保障工作,具体负责采集、整理网站已分配的栏目信息,并准确、及时报送(发布)到枣庄政务网和本级政府网站,严格执行《枣庄市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办法(试行)》(枣政办字〔2011〕50号)和上级有关保密规定,未经保密审查的信息,一律不得在政府网站发布,做好信息发布登记、备案,以及信息日常监测和值班读网工作。二是负责枣庄政务网和本级政府网站互动栏目,对网友提出涉及本地本部门单位的事项,予以办理答复,正确引导舆论。三是整理、报送本地本部门单位电子政务工作开展情况。
(二)电子政务建设与应急队伍。队伍组成:各区(市)、市政府各部门单位、网络运营商明确一位业务负责人具体分管,遴选计算机及应用、网络通信、信息安全、网站设计等方面专业技术人员作为电子政务建设与应急队伍成员。主要职责:一是在市政府信息中心的组织指导下,负责全市电子政务内网、专网、外网和信息网络安全保障体系、软件体系及其它应用支撑技术体系等电子政务基础设施和应用系统(包括政府网站)的规划设计、建设和运行维护。二是对电子政务网络及应用系统运行进行监测,协同网站内容保障员预防和处置网络及信息安全等突发事件。
三、队伍管理与培训
(一)人员报备制度。电子政务队伍成员要保持相对稳定,如有工作变动,需及时选定新的工作人员接替,并及时报市政府信息中心备案。每年3月15日前,各级各部门单位集中向市政府信息中心报备一次电子政务工作人员名单。
(二)信息报告制度。网站内容保障员每月向市政府信息中心报送一次工作情况(包括工作中出现的问题、意见和建议)和《市政务门户网站信息发布登记表》(附件6),每半年和年度报送一次工作总结。实行电子政务信息月报告制度,电子政务建设与应急队伍成员,每月10日前报送一次本地本部门单位电子政务(包括政府网站)网络及应用系统运行监测分析报告。
(三)实践轮训制度。一是每年由市政府信息中心制定实践轮训计划,抽调部分电子政务工作人员到市政府信息中心参加为期半年的培训交流,参与枣庄政务网和市级电子政务项目规划建设,以及政务信息资源组织、开发和利用工作。二是会同有关部门单位定期举办专题培训班,不断丰富电子政务队伍成员的保密、安全、舆情引导、技术应用等专业知识。三是适时邀请国内电子政务知名专家、学者授课,定期输送优秀人员到国内知名院校进行集中短训。
四、保障措施
人员报备、信息报告和实践轮训工作将纳入全市电子政务工作考核,每季度对各区(市)、各部门单位电子政务工作情况进行通报,对年度优秀电子政务工作人员给予表彰。各区(市)、各部门单位要关心和支持电子政务工作,积极为电子政务工作人员开展工作提供方便条件,并把其参与实践轮训工作情况作为本单位评先树优的重要参考条件。
附件略
枣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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