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淄博市信息基础设施规划(通信基础设施)》的批复

颁布单位:山东省淄博市人民政府文号:淄政字〔2015〕132号
颁布日期:2015-12-14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淄博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淄博市信息基础设施规划(通信基础设施)》的批复

市经济和信息化委:

报来《关于申请批复〈淄博市信息基础设施规划(通信基础设施)〉的请示》(淄经信发字〔2015〕39号)及相关规划成果收悉。经审查,《淄博市信息基础设施规划(通信基础设施)》成果内容完善,图纸资料齐全,基本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及相关规范要求,现予批复,望认真组织实施。你单位在无线基站选址和建设时,要严格履行论证和公告等程序,把对周边居民和城市景观的影响降到最低。站房选址和建设时,要严格履行基本建设程序。

此复。

淄博市人民政府

2015年1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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