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康博物馆文物展品征集实施方案》的通知

颁布单位:陕西省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
颁布日期:2014-06-27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康博物馆文物展品征集实施方案》的通知

安政办发〔2014〕87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安康博物馆文物展品征集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6月27日

安康博物馆文物展品征集实施方案

安康博物馆是陕南在建的最大综合博物馆和安康市十二五期间重大民生工程,为顺利完成安康博物馆陈列展览工作,最大限度汇聚突出反映安康历史文化和地域特色的文物和展品,市政府决定向社会和有关部门广泛征集文物和展品,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展示安康“重要资源、重要历史、重要成就、重要规划”为主线,通过征集最具代表性文物和展品,进一步丰富、提升安康博物馆的馆藏文物、展品档次和展示列陈水平,努力把安康博物馆建成安康的“文化祠堂”和“城市会客厅”,建成全省地市级综合博物馆基本陈列的典范。

二、征集范围

(一)自然资源标本

1.矿产资源标本:铅锌、磁铁、褐铁、硫铁、赤铁、重晶石、毒重石、硅灰石、冰洲石、瓦板石、萤石、滑石、绿松石、叶腊石、金红石、磷灰石、钒、钼、镍、砷、锰、铜、铁、金、汞、白云岩、灰岩、磷块岩、瓦板岩、大理岩、电石灰岩、饰面辉长岩、白云母、砂金、白钨、水晶等。

2.生物资源标本:大熊猫、金丝猴、羚牛、林麝、野猪、云豹、苏门羚、黑熊、灵猫、大鲵、栗耳凤鹛、灰头鸦雀、红白鼯鼠(飞虎)、斜鳞蛇、米仓龙蜥、果子狸、凤头蜂鹰、猫头鹰、松鼠、獾子、锦鸡、猕猴、草鹿等;野葛根、绞股蓝、虎杖、桑叶、岩陀、杜仲、金银花、益母草、巫山淫羊藿、厚朴等;各种野生兰科植物(惠兰、春兰等)、竹类植物、木瓜属植物、灌木地被植物等。

(二)历史文物

1.安康境内出土的旧石器时代石器、动物化石等。

2.安康境内出土的反映新石器时代各文化体系的实物(李家村文化、仰韶文化的陶器、石器等)。

3.安康境内出土的夏商周及其以后各朝代具有代表性的文物标本(铜器、铁器、瓷器、陶器、玉器、金银器、书画、古建筑构件、木雕、石器、工艺品等)。

4.安康境内湖广移民山地开发及明清时期农民起义物证。

(三)民俗文物

1.劳动生产工具:旱作农业、稻作农业、刀耕火种农具、蚕桑用具、建房及木工用具、压榨工具、酿酒用具、捕鱼狩猎工具、纺线织布用具、烧制砖瓦各种用具、油漆工具、水车等。

2.生活用具:生活日用品及陈设家具,桌椅床等家居用品;锅、碗、瓢、盆、勺、吊罐、火锅、蒸笼、酱盆、瓦甑子、饮器、餐具、釉陶瓮、浆水坛等炊食用具;旧式男女装、鞋帽、床上用品、梳妆用品、秦巴山区独有的服饰和头饰、首饰等服饰用品。

3.风俗节庆用品:家谱、牌位、钱凿子等年节祭祀用品;竹木轿、嫁妆、符箓、面具、竹角卦、令牌、水陆道场画等婚丧嫁娶用品。

4.其他用品:牌匾、皮影、戏装、剪纸、泥塑、编织、经版、绘画、捕鼠器、传统武术器械、契约、烟具、剃头工具、石木雕、古籍善本、文房用品等。

(四)安康解放后建设成就实物及资料

反映、印证安康1949年至1978年、1979年至2010年两个阶段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态建设等各个方面的实物和资料。

(五)安康“三线”建设实物及资料

1.反映国家、陕西、安康等地与三线建设有关的实物和史料。

2.反映三线建设历时背景、发展历程、建设成就的实物和史料。

3.反映三线建设促进国家和地方政治、经济、国防建设等有关实物和史料。

4.反映参加三线建设的铁道兵、民工和学兵连的学习、工作、生活的物品、文字、手稿及有关文献、影像资料等。

三、征集类别

实物、原版照片、底片、典籍、史料、音像制品等。

四、征集方式

(一)捐赠

接受个人、团体捐赠。收藏者本着自愿的原则,将文物、展品捐赠给国家。安康博物馆将给捐赠者颁发证书,并予以一定的经费奖励。

(二)收购

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前提下,按照自愿出售原则,由安康博物馆在对拟收购的文物展品进行鉴定,对符合入藏标准的文物、展品给予公平合理的评估,在与收藏者协商后,予以收购。

(三)借展

经双方友好协商,在不改变文物、展品收藏保管权或所有权的基础上,对有关收藏单位或个人的文物、展品进行有限期的借展。安康博物馆将支付一定数额的借展费。

(四)调拨

对于国有收藏单位收藏的、安康博物馆陈列展览必需的文物、展品,经双方协商后,报请市政府同意后,进行统一调拨。并根据其重要程度、调拨完成后给予一定程度的经济补偿。

(五)移交

国家公安、司法、工商、监察等机关在查处案件中收缴、罚没的有关安康文物,通过有关手续进行征集并做好移交工作。

(六)复仿制

报请文物行政部门批准后,在确保文物安全的基础上,对安康博物馆急需的、通过以上方式无法获得的文物、展品,借助现代科技手段,进行复仿制。

五、征集程序

(一)清点造册,统计文物、展品基本资料。填写《安康博物馆文物征集记录表》和《安康博物馆文物征集登记表》,注明文物的详细情况,并统一汇总成册。

(二)组织专家鉴定评估。对拟征集的文物、展品先由文物专家鉴定组进行筛选、鉴定。对单位、个人移交或捐赠的文物和展品,由安康博物馆颁发《捐赠证书》或《收藏证书》;并按《安康博物馆捐赠办法》进行奖励;对经鉴定达不到收藏标准的文物、展品,由安康博物馆说明原因并退还收藏单位或个人。

(三)建立、完善征集文物档案。包括照片、征集时间、方式、文物出土地等有关文物的详细信息。

(四)统一移交、入库。经鉴定后,按照文化部《博物馆藏品管理办法》的规定,由安康博物馆造册收藏。

六、征集时间

2012年6月23日至2014年12月31日。

七、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文物征集工作的领导,市政府成立安康博物馆文物征集工作领导小组,协调、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重大困难和问题。

领导小组组长由副市长杜寿平担任,副组长由市政府副秘书长、法制办主任赵德成,市文广局局长杨海波担任,成员为市财政局、市国土局、市水利局、市林业局、市交通局、市科技局、市旅游局、市民政局、市教育局、市民宗局、市档案局、市委党史研究室、市地方志、市文联、市科协、市工商联、安康学院、安康职业技术学院主要负责同志,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文广局,杨海波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市文广局负责社会文物、展品征集和省上文物借展、复仿制工作;各县区政府负责本辖区文物调拨工作;市国土局、市林业局分别负责矿产资源、生物资源标本的调拨、征集工作;市水利局负责水文、水力等资料提供;市委宣传部负责市情有关资料提供;其它部门负责本系统本部门有关文物、展品调拨、征集工作。

八、经费筹措

市文广局根据工作实际,测算安康博物馆文物、展品征集工作经费。市财政局将安康博物馆文物、展品征集经费列入市本级财政预算,给予专项经费支持。

附件:1.安康博物馆陈列展览借展、复仿制省上文物名录。

2.安康博物馆陈列展览调拨县区文物名录。

附件1安康博物馆陈列展览借展.复仿制省上文物名录

(共68件组,均三级以上)

一.借展文物(46件组)

1.乐舞纹瓷壶北魏陕西历史博物馆藏

2.天鸡壶六朝陕西历史博物馆藏

3.胡俑南朝陕西历史博物馆藏

4.彩绘陶俑宋陕西历史博物馆藏

5.彩绘陶俑宋陕西历史博物馆藏

6.彩绘陶俑宋陕西历史博物馆藏

7.彩绘陶俑宋陕西历史博物馆藏

8.彩绘陶俑宋陕西历史博物馆藏

9.彩绘陶俑宋陕西历史博物馆藏

10.彩绘陶俑宋陕西历史博物馆藏

11.仪仗俑南朝陕西历史博物馆藏

12.侍女俑南朝陕西历史博物馆藏

13.仪仗俑南朝陕西历史博物馆藏

14.部曲俑南朝陕西历史博物馆藏

15.部曲俑南朝陕西历史博物馆藏

16.侍女俑南朝陕西历史博物馆藏

17.侍女俑南朝陕西历史博物馆藏

18.仪仗俑南朝陕西历史博物馆藏

19.镇墓兽南朝陕西历史博物馆藏

20.卧侍俑南朝陕西历史博物馆藏

21.楚式铜鼎战国陕西历史博物馆藏

22.“浆膚”陶罐秦陕西历史博物馆藏

23.双鱼纹铜釜战国陕西历史博物馆藏

24.陶龟形盒汉陕西历史博物馆藏

25.青瓷唾盂南朝陕西历史博物馆藏

26.青瓷四系罐南朝陕西历史博物馆藏

27.青瓷六系罐南朝陕西历史博物馆藏

28.铜鐎斗汉陕西历史博物馆藏

29.直百五铢三国陕西历史博物馆藏

30.陶牛车(8件组)南朝陕西历史博物馆藏

31.陶鞍马南朝陕西历史博物馆藏

32.短发俑元陕西历史博物馆藏

33.彩绘陶俑宋陕西历史博物馆藏

34.都统之印金陕西历史博物馆藏

35.宣字副统之印金陕西历史博物馆藏

36.浅腹白瓷碗唐陕西历史博物馆藏

37.西夏文铜镜西夏陕西历史博物馆藏

38.画像砖(2件组)宋陕西历史博物馆藏

二.复仿制文物(22件组)

1.虎钮錞于战国陕西历史博物馆藏

2.羽纹钫战国陕西历史博物馆藏

3.提梁壶东周陕西历史博物馆藏

4.徒附俑南朝陕西历史博物馆藏

5.胡俑南朝陕西历史博物馆藏

6.徒附俑南朝陕西历史博物馆藏

7.徒附俑南朝陕西历史博物馆藏

8.徒附俑南朝陕西历史博物馆藏

9.徒附俑南朝陕西历史博物馆藏

10.徒附俑南朝陕西历史博物馆藏

11.徒附俑南朝陕西历史博物馆藏

12.徒附俑南朝陕西历史博物馆藏

13.徒附俑南朝陕西历史博物馆藏

14.徒附俑南朝陕西历史博物馆藏

15.文吏俑南朝陕西历史博物馆藏

16.立俑南朝陕西历史博物馆藏

17.凤纹铜戈西周陕西历史博物馆藏

18.人头纹铜戈西周陕西历史博物馆藏

19.双血槽铜矛战国陕西历史博物馆藏

20.铜斧汉陕西历史博物馆藏

21.铜斧战国陕西历史博物馆藏

22.铜斧战国陕西历史博物馆藏

附件2安康博物馆陈列展览调拨县区文物名录

(共计58件组)

一.汉滨区(19件组)

1.陶井圈汉汉滨区文管所藏未定

2.铜投壶汉汉滨区文管所藏一级

3.铜灶汉汉滨区文管所藏三级

4.铜牛汉汉滨区文管所藏三级

5.铜药臼汉汉滨区文管所藏三级

6.铜鼎汉汉滨区文管所藏三级

7.凤首带柄盉汉汉滨区文管所藏三级

8.铁器10件组汉汉滨区文管所藏未定

9.铜染炉汉汉滨区文管所藏三级

10.新罗寺铁钟南宋香溪洞风景区藏未定

二.旬阳县(13件组)

1.虎纹铜带钩汉旬阳县博物馆藏三级

2.陶板瓦战国旬阳县博物馆藏三级

3.陶奁盒汉旬阳县博物馆藏三级

4.陶敦战国旬阳县博物馆藏三级

5.铜盆汉旬阳县博物馆藏三级

6.青釉瓷碗宋旬阳县博物馆藏三级

7.月白釉瓷碗宋旬阳县博物馆藏三级

8.天鸡壶南北朝旬阳县博物馆藏三级

9.铜漆案饰件汉旬阳县博物馆藏三级

10.铜甗汉旬阳县博物馆藏三级

11.玉环汉旬阳县博物馆藏三级

12.封泥战国旬阳县博物馆藏三级

13.铜夹汉旬阳县博物馆藏三级

三.汉阴县(12件组)

1.玉具剑2件汉暂存安康博物馆二级

2.玉璧3件汉暂存安康博物馆二级

3.玉珌2件汉暂存安康博物馆二级

4.玉剑首2件汉暂存安康博物馆二级

5.玉剑格1件汉暂存安康博物馆二级

6.芒口瓷碗2件宋暂存安康博物馆二级

四.宁陕县(3件组)

1.铁真武祖师像清宁陕县文管所三级

2.宋陶桌椅一套宋宁陕县文管所三级

3.铁炮清宁陕县文管所三级

五.平利县(4件组)

1.宫灯一套清平利县文管所三级

2.铁祖师像清平利县文管所三级

3.三面佛像清平利县文管所三级

4.普济寺青花香炉清平利县文管所三级

六.石泉县(1件组)

1.鎏金鸟汉石泉县文管所三级

七.紫阳县(3件组)

1.鹿纹画像砖汉紫阳县文管所三级

2.班桃修路碑清紫阳县文管所未定

3.松河口义渡碑清紫阳县文管所未定

八.白河县(3件组)

1.南朝人物画像砖3件南北朝白河县文管所未定

公文PDF原件:安政办发〔2014〕87号

延伸阅读

白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全国“菜篮子”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的安排意见

关于印发重点扶持一批名优白酒企业发展意见责任分解表的通知

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切实抓好当前森林防火工作的紧急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