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宝鸡市2014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要点的通知
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宝鸡市2014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要点的通知
| 颁布单位:陕西省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14-04-03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宝鸡市2014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要点的通知
宝政办发〔2014〕22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宝鸡市2014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要点》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4月3日
宝鸡市2014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要点
2014年全市医改工作的总体思路是: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中、省医改工作有关会议精神,以推进全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试点市为抓手,以破解公立医院改革难题、全面提升卫生服务能力为突破口,统筹推进六大体系综合改革,抓好十项重点工作,不断保障人民群众健康,为加快打造关天副中心、建设和谐新宝鸡,努力走在建设“三个陕西”前列做出积极贡献。
一、扎实做好综合改革试点
我市作为全省唯一的医改综合改革试点市,按照省上“先行先试、创新突破”的要求,认真调研论证,制定切实可行的综合改革方案,统筹抓好卫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公共卫生、医疗服务、医疗保障、药品供应、支撑保障六大体系改革,在体制机制上力求有新的突破,为全省探索市级层面改革发展的新模式,在全省率先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凤翔县要按照省上“一市十县”的试点要求,创新工作思路,强化政府责任,细化工作任务,保证试点工作的顺利推进。
二、健全完善医疗保障体系
以构建符合区域实际的基本医疗保障为基础,大病医疗保
险为辅助,医疗救助和各类健康保险为补充的医疗保障体系。扩大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参保参合覆盖面,医保、新农合政策范围内住院补偿比例提高到75%以上。合理分配政府新增医保补助资金,按人均20元标准加大门诊慢病报销力度,按人均25元标准提高大病医疗保险基金筹资水平。继续探索城乡居民大病医疗保险试点,扩大受益人群,提高报销比例,简化报销流程,强化对大病保险商业经办机构的运行监管。完善城乡医疗救助制度,城乡低保对象政策范围内住院自付医疗费用救助比例达到70%。建立重特大疾病救助和疾病应急救助制度,将新生儿疾病筛查、听力筛查等纳入医保、新农合报销范围,最大限度的降低儿童残障发生率。全面推行总额预付、临床路径指导下单病种付费、按床日付费、按人头付费等支付制度改革,探索引入第三方控费机制,控制医疗费用过快增长趋势。
三、加快公立医院体制机制创新
积极实施我市《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合理配置卫生资源,打造与关天经济区副中心城市要求相适应的区域医疗中心建设,明确市级各公立医院的功能定位,引导其发挥特色优势,实现错位发展。县级公立医院重点加强急诊、儿科、产科、传染病和精神卫生、老年康复、慢性病管理、血液透析等科室建设,提升综合服务能力。深化公立医院内部机制改革,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在市人民医院、口腔医院开展法人治理结构试点。继续巩固市级公立医院人事分配制度改革的成果,探索建立适合行业特点的薪酬管理体系,深化市级公立医院第二轮人事分配制度改革,推进县级公立医院人事分配制度改革,全面推行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推行以绩效考核为主的多劳多得、优绩优酬分配制度,形成用人灵活、分配激励的新机制。探索二级以上医院设立医学转诊协调科,合理分诊,双向转诊。按照中省关于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有关要求,落实对县级公立医院基本建设、大型设备购置、重点专科发展、人才培养、离退休人员供养、公共卫生服务补助的投入政策,今年力争将省政府提出的对县级综合医院人员70%工资及县中医院、妇保院人员工资全额预算的政策落实到70%。逐步化解县级公立医院历史债务,足额落实药品零差率销售后的财政补偿资金,合理调整医疗服务价格。
四、多措并举强化服务能力建设
按照“深化市级促均等,巩固县级强基层”的原则,巩固我市“三级帮扶,四级联动”成果,市级层面要探索建立多种形式的医疗联合体,县级层面要深化医疗服务县镇一体化、卫生管理镇村一体化,健全向镇卫生院轮换派驻骨干医师制度,促使优质医疗资源下沉。加强重点专科建设,年内建成市级医学重点专科10个。突出学科带头人培养,选派一批优秀专科人才赴国内外知名医院进修培训。切实做好基层万名医师、县级临床骨干培训,为县及县以下医疗机构招聘医学本科毕业生200名,镇卫生院缺编补充人数不低于缺编总数的50%,解决基层人才短缺问题。强力推进重点项目建设,加快市全科医生临床培训基地、市中心医院感染性疾病中心、市人民医院儿科楼建设和市精神卫生中心整体搬迁步伐。启动建设市中心医院门诊医技综合楼,做好市中医医院扩建前期工作。加快县级血液透析室建设项目,推进县妇幼保健机构建设。抓好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试点工作,切实落实学员待遇、考核和资格认证等工作。推进国家全科医生执业方式和服务模式试点,开展城乡居民契约服务,建立完善分级诊疗模式和双向转诊的就医新秩序,患者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首诊率达到40%以上,在县域内就诊率达到85%以上。建立公共卫生和医疗服务数量、质量、效果为核心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考核机制,将绩效考核结果与政府各类补助挂钩。深化镇卫生院体制机制改革,按照“预防为主,同步加强”的原则,持续提升镇卫生院医疗、预防、保健能力,力争全市有4-6所镇中心卫生院服务能力达到二级医院水平。鼓励村卫生室向村级社区服务中心集中,落实乡村医生补偿政策和“两个40%”规定(基本公共卫生项目总任务量的40%和项目补助资金的40%)。针对乡村医生老化的现状,探索建立乡村医生进入、退出和养老机制,加强乡村医生培训,落实乡村医生政策内补偿及养老待遇,持续提升村卫生室的服务能力。
五、巩固基本药物制度
理顺医药服务价格,破除以药补医机制,继续完善县级公立医院及基层卫生机构药品“三统一”及零差率销售制度,基本药物使用率、配送率达到省上标准,在市级公立医院稳步推行药品“三统一”管理。积极实施新版基本药物目录,完善低价药、短缺药和罕见病急救药品供应保障机制。加强药品采购管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药品网上采购率达到100%,基本药物配备使用达到中省规定比例。完成药品电子监管项目建设任务,建立健全医疗机构药品质量可追溯体系。完善药品统一配送管理,引入竞争机制,加强考核和退出管理,解决药品配送效能低的问题。
六、加强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
加大疾病预防控制、妇幼保健、卫生监督、应急急救等公共卫生机构标准化建设力度,加快市县传染病、精神卫生专业防治机构建设。规范实施11类43项基本公共卫生项目和6类19项重大公共卫生项目,将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补助标准提高到35元,重点做好流动人口、农村留守儿童以及老年人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配套资金到位率、及时拨付率均达到100%,并实行专款专用。全面开展项目绩效考核,对重大公共卫生项目实行单项考核,群众对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满意度达到85%以上。统筹全市卫生应急救援力量,开展多部门合作,加强联防联控,提升突发公共卫生、医疗事件应急处置能力。理顺急诊急救指挥体系,强化院前急救等环节管理。积极开展创建“健康城市”活动,推进“健康宝鸡”全民健康教育行动,用3-5年时间达到国家健康城市指标要求。
七、提升中医药服务能力
实施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力争使95%以上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90%以上的镇卫生院、70%以上的社区卫生服务站、65%以上的村卫生室能提供中医药服务。加强二级以上中医医院和综合医院中医重点专科建设,加强中医人才建设及名老中医师带徒工作管理,推广中医药适宜技术和特色服务。巩固提升创建全国中医药先进市、县的成果,健全中医药发展财政保障制度,中医药投入逐年增长。借助太白山、千陇山区中药资源优势,积极发展中医药产业。
八、强力推进卫生信息化建设步伐
加快推进卫生计生信息化建设,以全员人口信息、电子健康档案和电子病历三大数据库为基础,以公共卫生、医疗服务、医疗保障、药品供应、计划生育、综合管理六大业务应用为重点,突出抓好市县两级平台、远程会诊系统和基层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完成电子健康档案与电子病历对接工作,加快居民健康卡的发行。扩大门诊网上预约诊疗服务范围。
九、鼓励社会资本举办健康相关产业
按照“做大总量,做优质量”的思路,鼓励社会资本以新建、改制、托管、公办民营等,支持城市二级医院转型、三级医院延伸服务链等多种形式,发展康复、老年病、临终关怀等专科医疗机构和健康体检、个体健康管理等新兴医疗服务产业。民营医疗机构在医保和新农合、市场准入、重点专科、职称晋升、技术准入等政策方面与公立医院享受同等待遇。推行和完善医师多点执业制度。
十、健全卫生行业监管评价体系
强化全行业监管职能,建立信息公开、社会多方参与的监管考评机制。加强医德医风建设和行业自律,完善以群众满意度考核为基础的第三方评价机制,定期对全市公立医院进行全方位综合考评,考评结果与财政补贴挂钩。优化医务人员的从业环境,构建和谐医患关系,依法严厉打击非法行医和医疗服务过程中的违法违规行为,试点开展医疗责任险,创新完善医患纠纷第三方调解机制,保障医患合法权益。强化医务人员法制教育,建立医疗服务、质量、安全评价体系,严格人员、设备、技术的准入和退出标准,全面开展临床路径管理和单病种质量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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