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汉中市促进农民增收十条措施的通知
汉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汉中市促进农民增收十条措施的通知
| 颁布单位:陕西省汉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12-09-26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汉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汉中市促进农民增收十条措施的通知
汉政办发〔2012〕68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汉中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汉中市促进农民增收十条措施》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汉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2年9月26日
汉中市促进农民增收十条措施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市农民增收工作会议精神,加快城乡统筹发展,确保农民收入持续较快增长,实现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17%的年度目标,结合我市农业、农村发展实际,现就促进农民增收提出以下措施:
一、做大做强主导产业促进农民增收。深入推进粮油高产创建,全年粮食面积稳定在400万亩,总产达到95万吨;油料面积120万亩,总产达到17万吨。狠抓百万头生猪大县、万头专业村和万头规模养殖场建设,生猪饲养量达到760万头。新建无性系茶园5万亩,全市茶园总面积达到75万亩,茶叶产量达到2.3万吨。实施设施蔬菜“515工程”,发展设施大棚蔬菜2万亩,蔬菜复种面积达到88万亩,产量180万吨。实施果业提质增效工程,柑桔总面积达到38万亩,产量27万吨。力争实现粮油、生猪、茶叶、蔬菜、水果五大产业板块产值201亿元,增加值达到115.5亿元,农民人均增加生产经营性收入472元。
二、建设现代农业园区促进农民增收。抓好15个省级现代农业园区和27个市级现代农业园区建设,按照园区规划建设内容,加大对园区建设的支持和投入力度,省市级现代农业园区完成投资6亿元。积极引导猪、茶、果、菜等特色主导产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产业化龙头企业等市场主体进园区发展。大力推进人才、技术、资本、土地等各种生产要素向现代农业园区集聚。统筹协调资金项目向园区倾斜,集中力量把园区打造成为引领现代农业发展、增加农民收入的示范样板。
三、狠抓农民转移就业促进农民增收。强化农民职业技能培训,提高农民外出就业竞争能力。组织农民工有序输出,全年实现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85万人。建立返乡农民创业项目库,加大小额担保贷款力度,为返乡农民创业提供项目和资金支持,帮扶5000名返乡农民工实现创业,带动2万人就业。大力推进家庭服务业发展,家庭服务业从业人员达到5000人。全年实现劳务收入100亿元以上,促进农民工资性收入持续快速增长。
四、提升农民组织化程度促进农民增收。创建市级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20个,市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销售收入达到90亿元以上,带动农户超过100万户。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创建活动,培育市级以上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30个。积极推行龙头企业+合作社+农户的经营模式,引导龙头企业与农户建立稳定产销关系和紧密利益联结机制,规范提高合作社运行质量,使农民从农产品加工、销售环节中分享更多利润。
五、加快土地流转促进农民增收。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发展适度规模经营的意见》(汉发〔2011〕1号),坚持依法、自愿、有偿原则,创新土地流转机制,健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调解仲裁体系,加快土地向现代农业园区、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种养殖大户集中。农村土地流转面积力争达到23.54万亩,省市级园区土地流转比例要达到70%以上,通过发展规模经营,带动农民增收。
六、积极发展渔业和休闲农业促进农民增收。突出区域特色,在平川县区集中连片开发名优水产品养殖示范基地,依托水库资源,建立串珠式鱼类精养基地,全市年生产水产品2.4万吨,实现渔业产值3亿元。大力发展以家庭养殖为主体、以龙头企业为引领的大鲵特色养殖示范基地,把汉中大鲵培育成农民致富的新兴产业。依托特色产业和旅游资源,以休闲农业示范园、休闲农庄、休闲农家明星村等示范点建设为抓手,深度开发农业的文化传承、生态保护、休闲娱乐等多种功能,大力发展休闲观光农业,拓宽农民增收渠道。全年新培育国家级休闲农业示范点1个、省级示范点4个、市级示范点40个,休闲农业从业农户达到2万户,年接待旅客340万人次,休闲农业产值达到5亿元。
七、强化农业基础建设促进农民增收。加快推进云河水库、嘉陵江梯级电站等重点水利工程和焦岩水库项目前期工作,抓好中小河流治理工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等项目,启动5个小水电重点县建设和大中型灌区节水改造项目。新修基本农田4500亩,改造提高基本农田7500亩,新建基本口粮田2万亩,实施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7万亩,大力推广先进实用农机具,提升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夯实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基础。
八、落实强农惠农政策促进农民增收。不折不扣地落实好各项惠农补贴政策,争取扩大补贴范围,提高补贴标准,调动农民生产积极性,增加农民转移性收入。全年落实各项补贴资金总额3.8亿元,其中:粮食直补2051万元,农资综合补贴2.34亿元,良种补贴5740万元,农机购置补贴5200万元,能繁母猪补贴1600万元。
九、推进扶贫和移民搬迁促进农民增收。抓住国家新一轮扶贫开发政策机遇,“输血”与“造血”并重,搞好扶贫产业发展规划,坚持扶贫到户,创新扶贫机制,实施“千企千村扶助行动”,努力实现帮扶村三年内农民收入在自然增长的基础上再增收1000元。坚持移民搬迁与工业化、城镇化、农业产业化发展相结合,鼓励搬迁农户通过就地就近务工、经商、房屋出租等多种方式增加农民收入。
十、完善农村社会化服务促进农民增收。坚持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加快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实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全覆盖,60岁以上农村居民领取养老金60万人。规范和完善城乡低保、五保供养、医疗救助、灾民救助和临时救助,妥善安排农村困难群众生活。进一步完善自然灾害综合协调、应急指挥机制和灾害损失评估体系,防范和及时处置各种灾害,抓好受灾群众救助,减轻灾害给农民群众造成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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