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0年度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新区管委会市级各工业园区管委会和市级有关工作部门经济目标责任考核指标的通知
铜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0年度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新区管委会市级各工业园区管委会和市级有关工作部门经济目标责任考核指标的通知
| 颁布单位:陕西省铜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铜政办发〔2010〕35号 |
|---|---|
| 颁布日期:2010-04-14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铜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0年度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新区管委会市级各工业园区管委会和市级有关工作部门经济目标责任考核指标的通知
铜政办发〔2010〕35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新区管委会,市级各工业园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根据市政府第67次常务会议精神,现将《2010年度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新区管委会、市级各工业园区管委会和市级有关工作部门经济目标责任考核指标》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确保完成目标任务。
铜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Ο一Ο年四月十四日
2010年度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新区管委会市级各工业园区管委会和市级有关工作部门经济目标责任考核指标
一、宜君县:生产总值达到12.1亿元,增长15%;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达到7.9亿元,增长21.4%;地方财政收入完成0.6亿元,增长18%;固定资产投资完成10.5亿元,增长43.8%;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达到2.86亿元,增长20.6%;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民人均纯收入分别达到15280元和4140元,增长18%和17%;万元生产总值能耗降至1.44吨标煤,下降4%;城镇新增就业人数0.16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6%以内;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4.5‰以内。
二、印台区:生产总值达到45.3亿元,增长15.1%;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达到57.2亿元,增长24.8%;地方财政收入完成0.7亿元,增长17%;固定资产投资完成15亿元,增长41.5%;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达到9.98亿元,增长19.7%;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民人均纯收入分别达到15790元和4550元,增长18.4%和19.7%;万元生产总值能耗降至0.99吨标煤,下降4.5%;城镇新增就业人数0.31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5%以内;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5‰以内。
三、王益区:生产总值达到42.3亿元,增长15.1%;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达到31.3亿元,增长24.4%;地方财政收入完成0.95亿元,增长18%;固定资产投资完成30亿元,增长40%;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达到20.81亿元,增长17.8%;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民人均纯收入分别达到16210元和5340元,增长18%和17.7%;万元生产总值能耗降至1.49吨标煤,下降4.5%;城镇新增就业人数0.31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6%以内;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5‰以内。
四、耀州区:生产总值达到62.4亿元,增长14.8%;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达到106.9亿元,增长15.5%;地方财政收入完成1.91亿元,增长18%;固定资产投资完成43.5亿元,增长41.2%;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达到12.25亿元,增长20%;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民人均纯收入分别达到16170元和4670元,增长17.7%和17.5%;万元生产总值能耗降至3.15吨标煤,下降6.2%;城镇新增就业人数0.3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5%以内;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5.5‰以内。
五、市新区管委会:生产总值达到17.9亿元,增长15.1%;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达到31.7亿元,增长19.9%;地方财政收入完成0.67亿元,增长30%;固定资产投资完成26亿元,增长44%;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达到1.1亿元,增长28.9%;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民人均纯收入分别达到22890元和5520元,增长17.8%和18.2%;万元生产总值能耗降至1.62吨标煤,下降5%;城镇新增就业人数0.09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6%以内;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5.5‰以内。
六、市黄堡工业园区管委会:生产总值达到5.05亿元,增长18%;固定资产投资完成5亿元。
七、市坡头工业园区管委会:生产总值达到8.66亿元,增长18%;固定资产投资完成5亿元。
八、市董家河工业园区管委会:生产总值达到7.63亿元,增长18%;固定资产投资完成6亿元。
九、市发展改革委:生产总值达到180亿元,增长15%;全市固定资产投资完成125亿元,增长42%;万元生产总值能耗降至1.782吨标煤,下降4.9%。
十、市统计局:生产总值达到180亿元,增长15%;全市固定资产投资完成125亿元,增长42%;万元生产总值能耗降至1.782吨标煤,下降4.9%;配合市劳动保障局完成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6180元,增长18%;配合市农业局完成农民人均纯收入4680元,增长18%。
十一、市经委: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达到235亿元,增长20%,负责分解下达各行办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目标任务;固定资产投资完成40亿元。
十二、市财政局:财政总收入达到24.85亿元,增长18%;地方财政收入达到11.89亿元,增长18%,其中市本级达到7.056亿元,增长17%。
十三、市农业局:完成农民人均纯收入4680元,增长18%;固定资产投资完成2亿元。
十四、市商务局: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达到47亿元,增长19.2%;外贸进出口总额完成1500万美元(含供货)。
十五、市交通局:固定资产投资完成24亿元。
十六、市煤炭局:固定资产投资完成3.5亿元。
十七、市教育局:固定资产投资完成2.5亿元。
十八、市劳动保障局: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16180元,增长18%;城镇新增就业人数1.5万人,其中市本级新增就业人数0.33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6%以内。
十九、市建设管理局:固定资产投资完成5亿元。
二十、市房产管理局:固定资产投资完成23亿元。
二十一、市卫生局:固定资产投资完成2亿元。
二十二、市水务局:固定资产投资完成1亿元。
二十三、市林业局:固定资产投资完成1亿元。
二十四、市人口计生局: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5.5‰以内。
二十五、市开发投资公司:固定资产投资完成7亿元。
二十六、市环保局:二氧化硫排放量控制在17490吨,下降1.5%;化学需氧量控制在7680吨,下降2%,负责分解下达各区县、市新区管委会二氧化硫排放量和化学需氧量目标任务。
二十七、市安监局:安全生产控制指标死亡人数72人,负责分解下达各区县、市新区管委会安全生产控制指标死亡人数目标任务。
延伸阅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