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成都市蒲江县西来镇等11个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的批复

颁布单位:四川省成都市人民政府文号:
颁布日期:2013-09-02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成都市蒲江县西来镇等11个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的批复

蒲江县人民政府:

你县《关于〈蒲江县西来镇、寿安镇等11个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成果转报的请示》(蒲府〔2013〕20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修订后的蒲江县西来镇等11个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以下简称规划)。

二、你县要督促和指导各乡镇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经济、社会、人口、环境和资源相协调的可持续发展战略,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节约集约用地制度,统筹土地利用,强化规划的整体控制作用。

三、严格落实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限制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控制建设用地总量。

西来镇到2020年各类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在814.5公顷以内,其中新增建设用地总规模不超过37.3公顷,城镇工矿用地规模不超过74.25公顷,全镇耕地保有量不少于4128公顷,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少于5089.3公顷。

寿安镇到2020年各类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在1585.2公顷以内,其中新增建设用地总规模不超过289.5公顷,城镇工矿用地规模不超过522.36公顷,全镇耕地保有量不少于4021.1公顷,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少于4702.1公顷。

大塘镇到2020年各类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在491.4公顷以内,其中新增建设用地总规模不超过28.00公顷,城镇工矿用地规模不超过124.53公顷,全镇耕地保有量不少于1183.5公顷,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少于1641.1公顷。

朝阳湖镇到2020年各类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在546.8公顷以内,其中新增建设用地总规模不超过138.5公顷,城镇工矿用地规模不超过28.2公顷,全镇耕地保有量不少于783公顷,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少于736.7公顷。

大兴镇到2020年各类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在684.3公顷以内,其中新增建设用地总规模不超过36公顷,城镇工矿用地规模不超过59.1公顷,全镇耕地保有量不少于2793.9公顷,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少于3533.8公顷。

甘溪镇到2020年各类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在446.9公顷以内,其中新增建设用地总规模不超过5.4公顷,城镇工矿用地规模不超过43.28公顷,全镇耕地保有量不少于1398.8公顷,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少于1779.1公顷。

成佳镇到2020年各类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在621.2公顷以内,其中新增建设用地总规模不超过103.3公顷,城镇工矿用地规模不超过77.24公顷,全镇耕地保有量不少于902.2公顷,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少于1270.1公顷。

复兴乡到2020年各类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在374.4公顷以内,其中新增建设用地总规模不超过13.1公顷,城镇工矿用地规模不超过20.47公顷,全乡耕地保有量不少于1649公顷,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少于2133.3公顷。

光明乡到2020年各类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在235.1公顷以内,其中新增建设用地总规模不超过84.1公顷,城镇工矿用地规模不超过2.75公顷,全乡耕地保有量不少于475.7公顷,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少于620.2公顷。

白云乡到2020年各类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在308.2公顷以内,其中新增建设用地总规模不超过17.3公顷,城镇工矿用地规模不超过2.54公顷,全乡耕地保有量不少于641.2公顷,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少于1068.5公顷。

长秋乡到2020年各类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在79.7公顷以内,其中新增建设用地总规模不超过2.4公顷,城镇工矿用地规模不超过0.3公顷,全乡耕地保有量不少于742.8公顷,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少于1239.7公顷。

四、严格执行规划确定的目标和指标,认真组织落实规划提出的各项任务和措施。强化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管理,严格建设用地审批,加强农用地转用审批和规划实施动态监管。西来镇等11个乡(镇)政府主要负责人对行政区域内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执行情况负总责。

五、市国土局要加强对规划实施的指导、监督和检查。

特此批复。

成都市人民政府

2013年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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