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印发甘孜州加快发展中藏医药产业实施方案的通知

颁布单位: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文号:
颁布日期:2013-04-19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印发甘孜州加快发展中藏医药产业实施方案的通知

甘府发〔2013〕15号

各县人民政府,州级各部门,省属行政企事业单位,州属企事业单位:

《甘孜州中藏医药产业发展实施方案(2013—2015年)》,已经州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2013年4月19日

附件:

甘孜州加快发展中藏医药产业实施方案.doc

甘孜州加快发展中藏医药产业实施方案

(2013年—2015年)

按照“一优先、二有序、三加快”的产业发展思路,结合《甘孜州中藏医药产业“十二五”发展规划(2011—2015)》,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发展优势及发展现状

(一)发展优势。

1.药材资源优势。根据上世纪80年代中药资源普查统计资料记载,全州有药用动、植物(包括地衣类、真菌类)共计2378种,其中,药用植物159科、2158种;药用真菌类22科、77种;药用动物61科、143种。

2.藏医药文化优势。藏医药是继中医药之后的第二大传统医药,历经2000多年的发展历史,名医辈出,疗效确切,藏医药文化典藏十分丰富,仅我州德格印经院就收藏有典籍资料60余部,1200余套藏医药印版,还有大量流传于民间的单方、验方、秘方。2006年“甘孜州南派藏医药”被列入国务院首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

(二)发展现状。

1.中藏药产业培育情况。“十一五”期间,全州有各类中藏药企业14家。其中,已通过GMP认证(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的药品加工企业2家,保健品生产企业2家,有一定规模的流通贸易企业4家,药用动物养殖1家,药材野生抚育和人工种植企业5家。分别开展了中成药生产、雪域俄色茶系列产品的开发及冬虫夏草人工培殖、川贝母、大黄、秦艽、天麻、蓝莓种植等项目。药材野生抚育面积累计达3.5万亩,人工种植面积达1万多亩,人工养麝35头。统计测算分析,2011年度全州中藏药产业增加值为7.61亿元,占全州GDP的5.0%。

2.以医带药能力提升情况。全州中藏医院19所,藏医药研究所3家,床位762张,实际开放床位371张,州、县藏医院2012年业务收入3115万元。已获得《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的有州藏医院、德格、白玉、乡城、理塘、色达和得荣藏医院共7家,藏药制剂批准文号778个,特色优势品种藏药品种337个;拟新办《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的有道孚、炉霍、甘孜、石渠和巴塘县藏医院共5家。全州拥有中藏医药技术人员621人,其中,中藏医院和中医科技术人员262人,乡镇中藏医卫生人员359人,332个乡镇卫生院中有169个设立了中藏医药科室,设置率为51%,基层中藏医药服务量达25.3%。

3.科研工作推动情况。近年来,州、县藏医院和藏医药研究所、德格县藏医院文献研究所在藏医文献收集、整理、研究等方面取得了一定成绩,先后收集整理藏医药古籍文献200余部,承担了州级以上藏医药科研课题10余项,其中,藏药“佐塔”中汞的安全性研究获得省政府科技进步三等奖,为藏药走向市场、走向国际提供了科学的理论依据,为中藏医药产业发展提供了有力的科技支撑。

通过努力,制约我州中藏医药产业发展的药材标准、药品注册、药品生产许可证等瓶颈问题和藏医药人才培养、新药研发、医药产业项目等工作得到省委、省政府及省级部门的高度重视和支持,但中藏医药产业发展还存在产业化程度低、科技创新能力弱、缺乏品牌产品、人才断层和专业单一、名贵药材濒临灭绝、基层中藏医药服务能力弱、产业链不全等诸多问题和困难。

二、发展思路、目标及布局

(一)发展思路。

“十二五”是全面推进全州中藏医药产业发展的关键时期,为把我州丰富的药材资源优势和独特的藏医药优势转化为产业优势,坚持以企业为主体,以市场为导向,以推动中藏医药事业发展服务民生,推动中藏医药产业发展带动地方经济,促进富民增收的发展思路,集中抓好“二园区、五基地、五体系”建设。重点抓好特色藏药新产品和保健食品开发;稳步推进药材种(养)基地建设,培育道地药材大品种;加快推进中藏医药相关产业融合联动,高标准打造“中国南派藏医药传承创新基地”建设;着力提升基层中藏医药服务能力,加强中藏医药人才培养,完善中藏医药医疗保险制度。着力打造完整产业链,实现产、学、研、销结合,助推产业走集中、集约、集群和品牌化发展之路。

(二)发展目标。

到2015年,形成中藏药材种植基地标准化、中藏成药研发品牌化、生产及商贸服务特色化、产业各环节相互衔接的完整产业链,其中:2013年—2015年为产业链初步形成和发展阶段,2015年总产值达到20亿元以上。

(三)发展布局。

加快建设“二园区、五基地、五体系”,二园区:即泸定县和康定县中藏医药工业产业园;五基地:即以白玉、德格、色达、炉霍和乡城等县为重点的产业发展基地,主要开展药材种植、药材饮片加工、中藏药品和健康食品生产;五体系:即资源保护体系、科技创新体系、人才培养与引进体系、中藏医药公共服务体系及药材贸易流通体系。结合全域旅游发展,高标准建设“中国南派藏医药传承创新基地”,同时,依托饮片厂建设,稳步推进全州药材种植基地和药用动物养殖基地建设。

三、实现路径和任务目标

(一)加快推进中藏医药工业发展。

加快推进中藏医药工业园区建设及县域中藏医药产业发展,科学规划,统筹布局,通过招商引资集中精力抓好2个医药工业园区建设,稳步推进12家标准化制剂室建设,力争2家标准化制剂室增挂藏药厂,力争4家标准化制剂室增挂保健食品厂和饮片厂,2015年工业生产总值力争实现10亿元以上。

(二)稳步推进中藏药材种(养)基地建设。

立足我州丰富的中藏药材资源优势,大力推进中藏药材资源保护、野生药材抚育和人工种植基地建设,加强对野生药材人工栽培技术研究,建立特色药材生产基地。五年内建成中藏药材资源保护基地5000平方公里、抚育基地20万亩、人工种植基地5万亩,人工养麝200只。科学有序采集野生中藏药材,实现中藏药材资源的可持续利用。2015年,中藏药材总产值力争实现5亿元以上。

(三)着力培育相关产业。

结合全域旅游发展战略,调整优化产业结构,推进中藏药相关产业融合联动。进一步规范药材营销市场,打造特色药材交易一条街,开发特色旅游产品;积极培育药材营销集团,建立营销队伍;结合旅游业的发展鼓励企业发展藏药康复保健和藏药洗浴服务,将中藏医药康复和保健服务业广泛服务于群众,服务于旅游业,延伸产业链。2015年,相关产业总产值力争实现5亿元以上。

(四)加大藏医药研究开发。

整合全州藏医药科研技术力量,健全州藏医药研究所的科研职能,力争上升为四川省级藏医药研究所,高标准、高起点建设“中国四川南派藏医药传承与创新基地”。依托省、州藏医药科研院所的技术力量,重点抓好新产品的开发和标准的制定。到2015年,计划完成150个道地药材标准的研究工作,完成2—5个特色藏药新产品(药品、保健品)的研发工作;加强藏药新药证书的申报、文献收集和整理工作;研究制定传统藏医药知识产权保护战略,积极引导企业开展知识产权保护,力争企业申请专利达30项以上。

(五)加强中藏医药人才培养。

根据产业发展需要,依托制药企业、加工企业、营销企业、研究所、医疗服务机构培养和引进人才;依托成都中医药大学等高校开展定单、定向培养紧缺专业技术人才;结合卫生十年行动计划,通过理论学习和临床实习相结合培养县、乡业务骨干,形成合理的梯级队伍,计划完成300名社区和乡镇卫生院藏医药技术骨干培训和200名现代制药工艺及检验等人才的培训;加强学科带头人培养,严格执行理论进修、跟师学习、临床实习相结合的培训模式,培养17名藏医药学科带头人。

(六)加快推进中藏医药服务体系建设。

按照国务院《“十二五”期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规划暨实施方案》和《民族地区卫生事业发展十年行动计划》的总体部署,全面提升基层中藏医药服务能力,加强州、县两级中藏医院标准化、服务能力、重点专科专病建设,全面提升服务能力;充分利用中藏药制剂调剂使用政策,加强基层中藏医药网点布局,健全中藏医药服务体系,推进公共服务均等化。健全332个乡镇卫生院中藏医药科室,确保办公场地、专业人员、常用藏药制剂和中藏医诊疗设备“四配套”,基层中藏医药服务量占医疗服务总量的30%以上。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政策扶持,保证引导资金投入。

按照政府引导、企业自主发展、资源开发与保护并重的原则,稳步推进中藏医药产业发展。根据产业项目实施情况和投入情况,逐步加大政府引导资金投入,设立产业发展专项基金,并纳入财政预算。

(二)加强组织领导,健全责任体系。

充分发挥州、县部门的联动作用和州药业领导小组办公室统筹协调职能;建立州级领导牵头、相关部门为成员的联席会议制度;落实部门职责,将重点工作纳入目标绩效考核。

(三)加快园区规划,强化科学论证。

加快推进泸定医药工业园建设,根据发展趋势,拓展园区用地,力争引进其他企业落户园区,形成完整的产业园;加快启动康定医药工业园区建设的专家论证与规划。

(四)落实产业发展政策,推进招商引资。

认真落实国家西部大开发、国家支持中药现代化发展、扶持高新技术企业、扶贫开发及农业产业化等方面的税收优惠政策,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出台中藏医药产业发展信贷指导意见,制订覆盖中藏药研发、种养、生产、销售等全产业链的信贷支持方案;加强政、银、企、担合作,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鼓励银行开展新药证书、专利等知识产权质押贷款,切实解决中藏医药企业融资问题;推荐有条件的中藏医药生产企业进入“十二五”国家民族特需产品定点企业名录,享受更加优惠的贷款政策;引进有实力的企业来州投资、开发中藏药业。

(五)落实工业用地政策,做好用地保障。

按照《甘孜州关于强化工业用地保障的意见》(甘委发〔2010〕15号)规定,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十二五”工业规划的项目,加快用地预审,及时办理审批手续,对确需调整土地规划的,依法予以调整;医药产业园区建设用地使用国有未利用土地的,可按《全国工业用地出让最低标准》的15—50%执行。

(六)完善激励机制,建立人才引进政策。

大力引进和培养高端专业技术人才和管理人才,制定医药领军人才创业计划,对带项目、带团队的创业项目,三年内给予启动资金、研发资金等支持;落实技术成果作价出资入股政策,完善人才管理机制,建立“来去自由、利益共享”的人才引进机制,通过技术入股,管理要素入股,对有突出贡献者奖励股权、期权等多元分配方式,构筑产业发展的人才保障机制。

(七)整合资源,促进科技成果转化。

充分利用“厅州”、“局州”、“校州”科技合作,整合资源和科研技术力量,将制药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的研制开发和推广种植药材项目优先纳入科技攻关计划和成果推广计划;优先推荐申报国家、省相关专项计划,加大科技成果的转化力度,大力实施科技成果转化推广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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