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落实甘委常纪〔2013〕9号议定事项的函

颁布单位: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
颁布日期:2013-09-23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落实甘委常纪〔2013〕9号议定事项的函

甘办函〔2013〕338号

州委州政府目标督查办:

根据8月28日十届州委常委会2013年第7次会议安排,州政府庚即按照会议议定事项,抓紧组织实施,深入推进落实。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下半年经济工作和民营经济发展事宜

(一)加大项目督导力度,确保有序推进。

针对5月、7月两次重点项目督导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州政府近期又召开专题会议安排部署,从四个方面着力,切实抓好下半年经济工作。

一是加快项目进度。各县、州级相关部门按照年初任务,协调解决项目推进过程中存在的问题,顺排工序、倒排时间,千方百计加快项目建设。

二是加强重点督查。各项目主管部门深入项目建设现场,开展重点督查。各县以水电、矿产业为主,开展了稳定工业经济增长的专题调研,落实了稳增长的具体办法和措施,进一步分解细化指标,制定生产经营进度表,督促企业挖潜增效。

三是强化资金保障。加强项目资金的统筹安排和调度,保障建设资金需求。对已下达项目计划但资金尚未到位的政府类投资项目,多渠道筹集启动资金,及时开工建设;对项目建设的资金缺口,根据财力状况,分年支付、逐年消化。

四是严格项目督导。坚持实行州重点项目建设月、季通报制度,督促加快推进全州重点项目建设。截至目前,全州共下达建设项目1028个,竣工133个、在建173个、未开工722个。

(二)加强市场监督检查,确保市场稳定。

一是加强物价监管。近期,州发改委先后两次行文从组织领导、价格监测、价格检查、临时价格干预等方面对全州市场价格监管进行了安排部署。

二是强化价格监测。启动了日采报价制度,对各县市场价格进行监测;密切跟踪粮、油、蔬菜等生活必需品价格动态,会同康定县对郭达市场、红艳超市、德惠超市等超市和市场进行定期或不定期价格监测和巡查;加大价格公示力度,及时反映市场价格动态;注重与成都、雅安、阿坝等市州市场物价进行同期对比,以指导我州物价监管。

三是查处违法行为。安排专人值守“12358”价格举报电话,畅通消费者维权渠道,及时查处擅自涨价、囤积居奇等违法行为,竭力营造和谐消费环境。

(三)大力促进社会消费,推进企业发展。

通过大力开展惠民促销、节庆假日消费、商旅融合发展等多项措施,为年底全面完成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目标任务奠定了基础。努力培育限额以上商贸企业,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出台了《甘孜州招商引资工作目标绩效考核办法》,拟定了《甘孜州进一步加快民营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和《甘孜州招商引资优惠政策(试行)》,提交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后适时印发。

(四)召开全州扩大开放暨民营经济发展大会。

截至目前,全州扩大开放暨民营经济发展大会会议方案定,筹备工作已基本完成,将于9月底前召开。

二、贯彻落实会议精神相关事宜

(一)积极汇报争取,做好“93”毕业生就业工作。

今年以来,全州“93”学生就业促进工作顺利推进。一是建立实名登记制度。对回州的“93”毕业生进行摸底调查,开展登记、建档工作,主动与就读地加强联系,动态掌握就业失业状况。二是多措并举促进就业。根据省上统一安排,认真组织应届“93”毕业生招录工作,通过笔试、面试共招录乡镇公务员156人、基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826人;动员各类用人单位腾岗献岗,优先吸纳“93”毕业生257人;鼓励有条件的毕业生自主创业,实现就业15人。三是做好就业工作预案。已落实企业岗位及公益性岗位1000余个,为促进2010级“93”毕业生就业提供了有力支撑。

(二)摸清入学情况,落实帮扶工作。

认真做好控辍保学“一保四环节”工作,确保适龄儿童依法入学接受义务教育。除得荣县因地震影响延迟开学外,其余各县均在8月中下旬和9月1日按时开学,全州新生招生工作基本完成,各县学龄儿童做到应招尽招,各学段在校学生无流失。全面落实义务教育“两免一补”、学前教育“一免一补”(免保教费、补午餐费)、特教学生“三免一补”、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资助、中职国家助学金和中职免学费、大学生生源地助学贷款及普通高校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入学资助等政策,实现“应免尽免、应补尽补”。2013年,全州义务教育阶段在校学生全部免除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为104390名贫困寄宿制学生补助生活费9081.90万元;城乡学前教育全部实现“一免一补”;发放国家资助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6820人次511.50万元,中职国家助学金和中职免费资助3547人次696.30万元,非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学生资助10955人次1026.15万元;大学生生源地助学贷款2168名,落实助学贷款1294.71万元;落实普通高校家庭困难新生入学资助金14.1万元。

三、“安心工程”后续政策有关事宜

十届州委常委会2013年第7次会议决定,继续实施安心工程。用三年时间(即2015年12月31日前)解决2012年12月31日前在册的全州党政机关和全额、差额拨款事业单位未享受房改和安心工程政策的正式干部职工的住房补助,所需资金由州县分级负责。

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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