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2015年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

颁布单位:四川省广安市人民政府文号:
颁布日期:2015-01-22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2015年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

广安府发[2015]2号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广安经开区、枣山园区、协兴园区管委会,市级各部门: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以及省委、省政府加强安全生产的系列决策部署,进一步提升安全生产工作水平,促进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现就2015年全市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全面实施新《安全生产法》为契机,以依法治安、体系建设、隐患治理、基础建设为抓手,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把安全生产措施落实到操作层面,全面提升安全生产风险防控能力,为全市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工作目标

(一)确保不突破省政府下达的安全生产控制指标(具体考核指标由市安委会另文下达)。

(二)杜绝重特大事故,遏制较大事故,减少一般伤亡事故。

(三)全面完成省、市重大隐患整治和其他工作任务。

三、主要工作

(一)推进依法治安,深化安全生产改革创新。

1.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全面贯彻实施新《安全生产法》,牢固树立安全生产法治思维,自觉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依法治市整体战略。完善安全生产执法程序,规范执法内容和形式,优化执法数量和频次,提高安全生产执法效率。全面落实安全执法责任制,认真落实“一案一审”和集体决策制度,依法做好听证、复议、诉讼工作。定期不定期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加大检查执法力度。组织开展执法自查和互查,及时纠正违规执法行为,杜绝失职渎职行为。

2.深入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巩固“六打六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成果,进一步明晰“打非治违”责任,坚决落实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上限处罚和严肃追责“四个一律”措施,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将“打非治违”与安全隐患排查治理、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等相结合,健全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常态化、制度化的工作机制。

3.严肃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要求,依法依规开展事故调查,严厉打击各种瞒报谎报事故行为。规范事故调查程序,提高事故调查效率,确保按规定时限结案并公布调查报告。认真落实事故挂牌督办、警示通报、诫勉约谈等制度。

4.积极推动安全管理改革创新。按照市政府领导分工,成立7个行业安全生产委员会,由行业分管副市长任主任,具体负责本行业领域和分管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推动执法重心下移,探索县级安全生产执法大队工作力量向监管任务重的乡镇(街道)延伸。深化安全生产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进安全科技支撑、应急救援、宣传教育培训体系建设。强化乡镇“安办”“交管办”和重点村劝导点建设,积极推广“驾驶员协会”等管理模式。

(二)健全责任体系,强化安全生产红线意识。

1.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全面落实《广安市安全生产“党政同责”暂行规定》《广安市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实施办法》,进一步推动各级各部门落实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制度,定期研究安全生产工作,及时解决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重大隐患整改等问题。加强对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贯彻落实情况的督导检查,督促各级各部门强化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做到守土尽责。

2.严格落实属地和行业安全监管责任。坚持安全生产与经济发展、社会稳定等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督促各级全面落实属地安全监管责任,做到安全责任制纵向到底、横向到边。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督促相关单位切实加强对本行业、本系统安全生产的组织、协调和督导检查,形成齐抓共管安全生产工作格局。

3.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督促企业把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生产经营建设活动的全过程,推动企业认真落实隐患排查治理、高危企业领导带班、安全生产投入、安全教育培训、应急救援等各项规章制度,引导企业大力加强安全生产现场管理、管理机构、技术支撑、职业健康、安全生产责任险等基础建设和基础管理。

(三)突出隐患治理,确保安全生产监管实效。

1.加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和行业管理相结合的原则,加快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设,认真落实市、县、乡三级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健全完善重大隐患挂牌督办、专家现场集中会诊,重大危险源监控,隐患排查治理“一患一档、一企一档、动态监管”、有奖举报和分级分类管理等工作机制,实现隐患排查整治常态化。突出重点地区和特殊时段,深入开展暗访督查、突击检查、交叉检查、随机抽查复查,增强隐患排查治理针对性。

2.加强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

(1)抓好煤矿和非煤矿山安全。深入贯彻中省关于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扎实开展煤矿隐患排查整治,深化瓦斯、水害治理,全面清查煤矿隐蔽致灾因素,严厉打击煤矿非法违法生产建设行为,积极推进煤矿“四化”建设,按时完成省上下达的煤矿兼并重组任务。强化非煤矿山安全监督检查,认真落实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双十条”规定,严把企业审查、审批、许可关,深化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全面完成19户金属非金属矿山整顿(关闭、退出)任务,提升非煤矿山企业安全水平。

(2)抓好水陆交通安全。深化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突出抓好以波形防护栏建设为重点的道路交通安保工程建设,加强桥梁、隧道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强化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管,深化农村道路交通和校车的安全监管,严厉整治超载、超限、超速、酒后驾驶等违法行为。继续开展水上“救生衣”行动,强化码头和渡船、自用船、农用船等专项整治,防范水上安全事故。

(3)抓好危险化学品及烟花爆竹安全。继续加强涉及“两重点一重大”及剧毒品、易爆品、易制毒品企业的安全监管,严把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许可准入关。加强城市燃气、石油天然气、液化石油气输送管网的检查维护,严厉查处冒险蛮干施工、占压建设等危及管网的行为。强化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燃放等环节的安全监管,严查烟花爆竹企业“三超一改”、分包转包等违法违规行为。

(4)抓好建筑施工安全。全面落实建筑工程招投标、资质审批、施工许可、现场作业等各环节的安全监管责任。认真治理建筑施工领域的突出问题,重点抓好高处坠落、物体打击、坍塌、起重伤害、触电等易发生事故的专项整治,积极推进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建设。

(5)抓好消防和粉尘防爆安全。认真贯彻落实《四川省劳动密集型企业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川安委〔2014〕17号),加强易燃易爆单位、城乡结合部、人员密集和“三合一”场所、高层建筑、地下空间及森林防火等专项整治,完善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努力提高火灾防控能力。加大对涉及粉尘爆炸危险企业的监管力度,督促企业强化现场管理,落实通风、除尘、防火、防爆等安全设施,消除安全隐患。

国土、质监、旅游、学校、卫生、水利、电力、食品药品、特种设备、冶金机械等其他行业领域要结合实际,深入开展专项整治,认真落实各项防范措施,有效防范安全生产事故尤其是较大以上事故的发生。

(四)强化基础建设,进一步筑牢安全发展根基。

1.加快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抓住智慧城市、应急救援指挥平台、安全生产应急会商系统建设机遇,整合码头、车站、矿山、重大危险源等现有监控资源,2015年底前建成集预警、监控、指挥于一体的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平台,实现省、市、县、企业四级并网运行。建立安全生产许可、行政执法、生产安全事故统计分析、重大危险源管理、应急管理和救援、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等安全生产信息数据管理系统,逐步实现全市安全生产工作网络和电子化管理。

2.深入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和安全社区建设。继续开展以“岗位达标、专业达标和企业达标”为主要内容的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巩固标准化创建成果,对已达标企业实行动态监管,定期复查;对复查不合格的,实行限期整改、告诫或摘牌。深入推进安全社区建设,全面完成省上下达的建设任务。

3.着力优化安全生产环境。一是加大宣传力度。精心组织开展“安康杯”知识竞赛、安全生产“七进”等活动,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杂志、手机短信、微信微博等媒体,普及新《安全生产法》等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强化群众安全生产意识。二是强化教育培训。加强各级领导、安全监管人员的教育培训,不断提升安全生产履职尽责能力和监管水平。针对企业尤其是高危行业企业法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组织开展专项安全培训,提升企业安全生产能力。将安全培训纳入年度执法检查计划,对存在无证上岗等行为的企业,依法给予行政处罚。三是加强安全文化建设。深化安全文化示范企业创建活动,打造一批省级安全文化创建示范企业,积极争创国家级安全文化创建示范企业。四是加强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2015年底前,市、县安全监管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要建立企业安全生产诚信承诺、安全生产不良信用记录和诚信“黑名单”、安全生产诚信报告和公示等制度。

4.着力提升应急救援能力。加强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健全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机构,配齐配强应急救援人员,保障应急救援装备,建立以市矿山救护大队为依托的市安全生产综合应急救援队伍,进一步拓展应急救援领域,做到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全覆盖。不断完善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预案,积极组织开展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演练,提升应急救援单位的部门联动和快速反应能力。各区市县、园区及高危行业企业全年至少组织开展1次有针对性的安全生产应急演练。强化全市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实现电子化档案备案。

5.加强安全生产监管能力建设。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检测、信息管理、考试考核、应急救援、重大危险源监控和宣传教育培训等业务保障体系建设,进一步提高信息化水平。理顺煤矿安全监管体制,设立煤矿安全技术服务中心。加强园区和乡镇(街道)安全监管机构建设,强化基层安全监管力量尤其是专业技术队伍建设,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水平。健全完善安全生产专家库,强化安全中介机构及注册安全工程师业务指导和管理。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地各部门要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理念,始终将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放在第一位,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监管部门全力抓,全面实现安全生产“五个全覆盖”。

(二)强化监督检查。畅通投诉举报渠道,通过网络、政风行风热线、市长信箱、“12350”安全生产举报电话等途径,鼓励媒体和群众举报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和违法行为。严格执行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完善安全生产信访举报投诉查处机制。加强安全生产信息发布和社会舆情引导,强化重大安全隐患治理、典型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的监督。

(三)强化督查考核。市安办、市督查办要围绕安全生产重点工作开展督查,严肃查处监督检查走过场、隐患整改不落实等行为。完善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办法,加大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工作力度,对各级各有关部门控制考核指标实施进度实行月分析、季通报、年考核,严格执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度。凡一年内发生1起较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所在区市县、园区安全生产工作降等排名;一年内发生2起及以上较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发生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或死亡指标超过年度控制指标的,所在区市县、园区综合目标绩效考核“一票否决”。

广安市人民政府

2015年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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