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贯彻落实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汛期防汛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贯彻落实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汛期防汛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 颁布单位:四川省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12-06-07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贯彻落实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汛期防汛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广安经开区管委会,市级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5月2日全省防汛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汛期防汛工作的通知》(川府办发电〔2012〕15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提出如下贯彻意见,请一并抓好落实。
一、高度重视防汛工作
根据市气象台预测,今年汛期我市总降水量以偏少为主。据南充和达州水文局预测,嘉陵江中游、渠江流域可能发生中偏高洪水,部分支流可能发生大洪水。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清醒认识今年的汛情特点,高度重视今年的防汛工作,进一步增强抓好防汛工作的紧迫感、责任感,牢固树立防大汛、抢大险意识,把困难和问题估计得更加充分,落实过硬工作措施,最大限度减少灾害造成的损失。
二、突出防汛工作重点
各地各相关部门要围绕今年全市防汛“两确保、两安全”(确保不发生防汛抗旱责任事故,确保不发生水库溃坝和堤防溃堤,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城乡居民生产生活用水安全)总体目标要求,周密安排部署,狠抓防汛工作重点,牢牢把握防汛关键环节,切实增强防汛工作实效。特别要针对水库、江河、沿江、沿河城镇等防汛重点中存在的一些薄弱环节,研究落实具体的安全度汛措施办法,切实维护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三、夯实防汛工作基础
各地要根据实际,充分汲取其他地区的经验和教训,及时充实、修订和完善各类防汛应急预案,进一步提高预案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要组织人员对各类江河、水库、堤防、山洪易发区、城镇等防洪重点部位开展拉网式排查,确保不留隐患和死角。要落实好防汛抢险物资,并按照就近、便捷、快速的原则进行储备。要抓好专业抢险队伍和群防队伍建设,积极组织开展技术培训和实战演练,在防渗、加固、查险、排险、堵口、泄流等方面提升专项技能,提高防洪抢险实战能力。各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及各防汛抗旱成员单位要严格执行汛期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及时传递和处置防汛工作信息,增强防汛工作的前瞻性,把握防汛工作主动权。
四、全面落实工作责任
各地各部门要切实加强防汛工作的组织领导,全面落实工作责任,做到防汛工作有人管有人抓。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各自工作职能,认真履职尽责,密切协调配合,努力增强防汛工作合力。要严肃工作纪律,凡因工作不力造成重大损失和恶劣影响的,要依法依纪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要将本区域内防汛工作开展情况,包括责任制落实、防汛重点部位排查、山洪灾害县级非工程措施建设、水利工程除险加固以及防汛基层组织体系完善等,形成书面材料,于6月15日前报送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
二〇一二年六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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