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自治州2011年应急管理工作要点的通知

颁布单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
颁布日期:2011-03-17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关于印发自治州2011年应急管理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县市人民政府,阿拉山口口岸管委会、赛里木湖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州人民政府各部门:

现将《自治州2011年应急管理工作要点》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二○一一年三月十七日

自治州2011年应急管理工作要点

为进一步加强全州应急管理工作,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自治区应急办2011年工作要点的通知》(新应急办函〔2011〕5号),结合自治州实际制定本工作要点。

一、工作思路和目标

全面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及自治州关于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的各项决策部署,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的原则,深入推进应急管理体制机制建设,完善和落实应急管理责任考核评价体系,夯实应急管理业务基础,不断提高自治州应急管理水平和抗风险能力。

二、主要工作和措施

㈠以提高应急联动能力为核心,进一步加强应急管理组织体系建设。

⒈全面加强应急管理机构建设。巩固应急机构建设成果,建立健全各级应急委(应急领导小组)定期研究部署应急管理工作机制。根据人员变动情况及时调整充实应急委员会领导和成员单位。重点加强乡(镇、场、街道)应急管理办事机构建设,确保应急管理日常工作顺利开展。各级应急管理办公室要加强自身建设,建立和完善日常工作制度,强化与各专业应急指挥机构的协调联动,建立与驻地军队、武警部队、农五师团场(连队)的信息沟通机制,切实承担起值守应急、信息汇总、综合协调、指导督促的职责。

⒉完善应急管理专家组工作机制。建立应急管理工作情况定期向专家通报机制,在制定应急管理规范性文件、项目论证、应急救援和事故调查处理等方面,及时征询专家意见,各类预案的发布要组织专家评审。一旦发生较大以上突发事件,要及时组织专家开展咨询和技术指导工作。进一步完善专项和部门预案专家组管理机制,做好专家组成员换届工作,结合本地实际和需要,组织开展应急管理专家调研活动。乡(镇、场、街道)要根据总体预案和实际需要,组建相应的技术指导组。

⒊加快应急救援队伍建设。要按照“专业化与社会化”相结合的原则,认真研究应急救援支队和大队的运行机制,促其逐步向“一专多能”的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发展。各县(市、口岸)、各有关部门要结合专业特点制定应急救援队伍管理办法。各乡(镇、场、街道)要积极督促辖区单位建立由本单位职工组成的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共青团和红十字会要加强青年志愿者、红十字志愿者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各级应急管理办公室要积极开展应急救援力量的普查登记,建立完善应急救援队伍登记台帐。

㈡以提高应急处置能力为抓手,加快应急预案体系建设。

⒈注重应用,加快预案编制进度。全面完成州级专项预案的编制、发布工作。梳理和制定部门预案编制指导目录,推进部门预案编制工作规范化。各级应急管理办公室要加大预案编制工作的指导力度,不断扩大各级各类预案的覆盖面。各乡(镇、场、街道)要在完善本级总体预案、专项预案的基础上,督促村队(社区)及驻辖区单位加快编制单位内部安全防范综合应急预案。为增强预案实用性,各县(市、口岸)、各有关部门,要根据各专业的特点,编制应急预案操作手册,报州应急管理办公室备案。州应急管理办公室要加强各类应急预案操作手册编制工作的指导力度。

⒉规范发布程序,加强预案管理。根据自治州应急预案管理办法,规范预案编制、报批、审核、发布、备案、评估、修订程序,提高预案标准化、规范化水平。各级预案备案管理单位要切实履行督促、审查、备案职责,提高编制质量。加强重大活动应急预案编制管理,州直各单位举办大型群众集会活动,必须编制相应预案,并报自治州应急管理办公室备案。

⒊加大预案演练力度,提高预案可操作性。各县(市、口岸)、各有关部门要从实际出发,有计划地组织针对性强、涉及面广的综合性应急演练,推动应急预案定期演练、重点时期演练制度化,不断提高有效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年内,各县(市、口岸)、各有关部门要开展一次大规模应急演练,演练方案要及时报自治州应急管理办公室备案。此项工作将作为年终应急工作考核内容。

㈢以提高风险防范能力为重点,加强应急管理运行机制建设。

⒈加强风险隐患管理。各县(市、口岸)、各有关部门要积极开展重大危险隐患排查行动,摸清本辖区、本业务领域各类风险隐患的种类、数量和分布状况,建立完善隐患排查登计台帐,加强对普查数据的统计分析,实现风险隐患的动态管理、实时监控,为日常预防和应急处置提供依据。适宜公布的风险隐患,可按有关规定,及时通过新闻媒体发布,动员社会公众参与隐患监管、突发事件的预防和应对。各级应急管理办公室要对各部门已有的隐患排查机制进行研究,逐步形成隐患排查结果定期上报、统一登记汇总、综合分析评估、实时监控机制。

⒉强化应急物资管理。各县(市、口岸)、各有关部门要围绕各类预案的需要,进一步完善应急资源统计台帐,积极探索建立跨部门、跨行业、跨地区的应急资源协同保障、资源共享和高效调运机制,以满足突发事件应对处置的需要。自治州有关部门要结合自治区相关项目,进一步完善本行业应急物资储备库。各级应急管理办公室要加强应急资源管理,统计分类。

⒊规范信息报送流程。各级、各部门要严格按照自治州应急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自治州人民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和协助处置工作流程的通知》(博州应急办发〔2010〕7号)要求,进一步规范信息报送流程,坚决杜绝迟报、漏报、瞒报、谎报信息现象的发生。认真落实应急日报、突发事件接报台帐、领导批示跟踪督查等制度,切实增强预警和快速反应能力。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不断建立完善各类突发事件监测预测、预报预警体系,提高监测预警工作的及时性、准确性。针对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充分利用手机短信、广播电视、互联网、电子显示屏等多种媒介和手段,及时向广大群众发布各类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坚持“快速反应、主动引导、正面宣传为主”的原则,强化信息发布和舆论引导机制建设。加强突发事件发生后的信息发布、舆情分析和舆论引导工作,建立健全相关信息的核实、审查和管理制度,依据突发事件信息发布的有关规定,通过主流媒体及时主动、公开透明地发布相关信息,确保公众的知情权。加强对网络媒体的监管,充分发挥网络等新兴媒体在处置应对突发事件中的积极作用。

⒋不断提高处突能力。加强分工协作,完善应急方案和相关文件资料库,改善通信联络等应急装备,确保紧急情况下拉得出、用得上。在应急处置过程中,准确掌握事态发展和处置情况,主动分析研判形势,提出工作建议。加强与各县(市、口岸)、各部门的沟通,做好统计、排查、摸底等基础工作,掌握主要应急救援力量、物资、通信等资源分布,提高组织协调能力。各级、各部门要通过预案建设和应急演练,进一步明确事件处置中的各方职责,形成统一、高效、科学的决策指挥制度和各方协作的应急处置联动机制,做到领导决策在第一现场,专业应对在第一现场,主管部门自觉牵头、主动负责,相关部门积极参与,密切配合,确保组织有序、协调有力、处置高效。

⒌加强评估统计工作。积极推进较大以上突发事件处置评估、突发事件形势定期分析会商、年度评估报告等工作,总结经验、预测趋势、提出对策,不断提高应急管理为领导决策提供服务的能力。按照自治区统一要求,认真研究应急管理相关数据统计的规律和特点,逐步建立预案编制、应急演练、资金投入、救援队伍、应急资源、宣传培训、突发事件发生情况等统计报表制度,推动应急管理统计工作由阶段性统计向常态统计转变。

㈣以提高应急管理科技水平为切入点,推进基层应急基础设施建设。

⒈稳步推进应急平台体系建设。积极配合自治区应急平台综合应急系统建设工作,依托政府专网,进一步完善应急信息报送、分类、统计功能。充分利用应急处置跨组织、跨部门、多单位协同工作的特点,把分散在不同系统,不同行业的信息资源,通过整合,实现应急业务的流转和数据共享,从而实现业务协同。各县(市、口岸)、各部门要以平台建设为契机,重新检视梳理业务流程,加强和其他部门的沟通合作,提出共享数据要求,建立共享资源目录,实现信息资源整合,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建立多种通讯方式相结合的应急指挥通讯系统,实现集中指挥调度和无线指挥调度功能。

⒉加强应急管理业务数字化管理。结合应急管理工作特点,充分利用现代化办公设备,规范应急管理体系,把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社会安全以及应急物资储备、风险隐患管理、装备管理、应急救援队伍等23项业务表格进行数字化管理,动态监管。按照职责分工和自治州相关要求,认真做好与本地、本部门相关的应急管理数据、信息的采集、汇总、分析、上报工作,借助计算机网络提升应急管理效率,为应急管理工作提供真实可靠依据,提高辅助决策水平。

⒊加强行业应急基础设施建设。自治州公安、民政、国土资源、建设、交通、水利、农业、林业、卫生、食品药品监管、地震、气象等单位,要按照行业要求,积极推动突发事件监测预警系统、信息与指挥系统、物资保障能力等方面的基础设施建设,全面提升处置突发事件能力。

三、强化应急管理保障措施

㈠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各部门要切实把加强应急管理工作作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应急管理、化解社会风险、保障发展成果、优化发展环境、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进一步增强紧迫感、责任感和使命感,将应急管理工作列入重要工作议程,大力推进本辖区、本行业应急管理体系建设。各级领导干部要进一步加强对应急管理相关知识和各类预案的学习,不断增强新形势下依法办事和应急管理、舆论引导、新兴媒体运用等方面的能力;突发事件发生时,要深入一线,坐镇指挥,沉着应对,及时有效化解各类险情和矛盾。

㈡强化工作责任。自治州应急管理办公室要进一步完善应急管理考核评分办法,统筹日常工作完成情况与年底考核评分情况,使考核结果全面反映工作实际,充分发挥激励督促作用,促进应急管理工作责任落实。为提高年度评估报告质量,将对被考核单位的年度评估分析报告进行质量评比,定等结果作为全州应急管理年度考核量化评分的依据。对年度考核优秀单位和先进个人进行表彰。

㈢加大宣传培训力度。各级、各部门要采取多种形式,认真做好《突发事件应对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办法》的宣传贯彻,有计划地开展各类预案的解读和公众避险防灾知识宣传,进一步加大新闻媒体的宣传力度,督促各涉灾部门做好各相关领域安全宣传工作,增强全社会的公共安全意识和社会责任意识,提高公众应对突发事件的综合素质。各类企业特别是高危行业要加强重点岗位职工岗前宣传教育和培训。自治州应急管理办公室要继续办好博州应急管理网和博州应急管理信息刊物,扩大信息来源,加大宣传力度。各县(市、口岸)、州直各部门要结合政府信息公开及政府网站群建设工作,认真做好应急管理宣传网页建设有关工作。切实加强应急管理培训工作。制定《2011-2015年应急管理培训工作实施方案》,各级行政学院(校)举办的各类培训,要继续安排应急管理课程。各部门要针对业务范围内易发突发事件,对本行业、本系统干部职工进行经常性的应急管理知识培训。州应急管理办公室认真做好自治区“以干代训”的安排和协调工作,抓好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和协助处置流程培训工作。年内,聘请自治区应急管理专家,举办1期领导干部应急管理专题讲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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