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表彰哈密地区第二届青年科技奖获得者的决定
关于表彰哈密地区第二届青年科技奖获得者的决定 颁布单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哈密地区行政公署 | 文号:哈行署发〔2013〕13号 ---|--- 颁布日期:2013-02-04 | 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关于表彰哈密地区第二届青年科技奖获得者的决定 各县(市)人民政府,行署各工作部门,地直各事业单
关于表彰哈密地区第二届青年科技奖获得者的决定
| 颁布单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哈密地区行政公署 | 文号:哈行署发〔2013〕13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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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3-02-04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关于表彰哈密地区第二届青年科技奖获得者的决定
各县(市)人民政府,行署各工作部门,地直各事业单位,中央、自治区、兵团驻地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全面推进科技创新,大力实施科教兴哈战略和人才强哈战略,积极营造“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社会氛围,努力造就一批在自然科学和应用技术领域中敢于实践、勇于创新的青年学术和技术带头人,激励广大青年科技工作者为哈密经济发展与社会进步贡献力量,行署决定对为地区科技工作作出贡献的青年科技工作者给予奖励。根据《地区青年科技奖实施细则》,经评审委员会评审和地区科协审核,报地区行署研究同意,授予马春江等5名同志哈密地区第二届青年科技奖,每名获奖者奖励5000元。
希望获奖的同志继续发扬成绩,谦虚谨慎,再接再厉,在科技领域不断取得新成绩。地区广大青年科技工作者要向获得哈密地区第二届青年科技奖的同志学习,学习他们求真务实、团结协作的科学精神,学习他们锐意进取、发奋图强的开拓精神,学习他们不畏艰难、敢于突破的攻关精神,不断增强自主创新意识和能力,积极投身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伟大实践中,为哈密地区在全疆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附:哈密地区第二届青年科技奖获奖者名单
2013年2月4日
附件:
哈密地区第二届青年科技奖获奖者名单
马春江地区畜牧工作站高级兽医师
刘瑶地区中心医院副主任医师
李玲地区第二人民医院主治医师
张静兵团第十三师农业科学研究所高级农艺师
高跃吐哈油田教育分局哈密石油第二学校小学高级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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