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开展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理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颁布单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田地区行署办公室文号:和行办发〔2010〕33号
颁布日期:2010-07-05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转发关于开展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理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和行办发〔2010〕33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行署有关部门、各直属机构,驻和有关单位:

地区财政局《关于开展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理检查工作的实施方案》已经行署同意,现转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附:和田地区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理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二〇一〇年七月五日

和田地区开展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理检查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关于开展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理和检查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切实做好我地区强农惠农政策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工作,进一步规范涉农资金管理,全面提升各项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着力保障农牧民群众根本利益,现结合和田实际,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和基本原则

(一)总体要求。以促进强农惠农政策落实为着力点,以加大强农惠农专项资金清理力度、纠正和查处违规违纪问题、保障资金管理使用安全为重点,切实解决涉农资金管理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通过开展专项清理检查,力争实现政策制度更加完善、部门管理职责更加明晰、资金监管体系更加完备、资金统筹安排更加合理、资金使用效益更加显著、广大人民群众更加满意的目标。

(二)基本原则。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查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是分级负责,分口把关。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理检查工作实行地、县(市)分级负责,各相关涉农资金主管部门分口把关,财政内部各职能科室各负其责的机制,建立健全责任制,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二是全面推进,突出重点。既要对各级财政安排的各项强农惠农资金进行全面清查,又要突出重点,对资金规模较大、涉及面广、农民群众关心、社会各界关注的专项资金进行重点清查。

三是统筹分工,协调配合。建立专项清查工作组织保障机制,

成立协调领导小组和相应工作机构,统筹组织专项清查工作。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各负其责,协调配合,扎实推进专项清理检查工作顺利开展。

四是标本兼治,纠建并举。要认真查找当前强农惠农资金使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既要解决当前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又要切实解决强农惠农工作中影响和制约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着力建立健全监管体制和机制,确保国家强农惠农政策的有效落实,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和农民持续增收。

二、清理检查的范围和内容

(一)清理检查范围:包括所有使用强农惠农财政资金的部门和单位。主要有:发改、财政、农业、林业、水利、畜牧兽医、农机、乡镇企业、气象、农办、国土、环保、扶贫、人事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卫生、民政、文体、教育、科技等部门。各县市使用强农惠农资金的单位由县市根据各专项资金具体情况划定。

(二)清理检查内容:

1、各县市强农惠农资金安排使用情况。

2、2007—2009年各级财政预算安排用于“三农”各项资金(包括基建投资用于“三农”的支出)使用管理情况。重点检查:一是对农民的补贴资金使用情况。如农作物良种补贴、农机购置补贴、粮食直补、农资综合补贴、家电汽车摩托车下乡补贴等。二是农业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投入情况。如农村“水、路、电、气、房”等资金。三是农村社会事业投入情况。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助、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补助、财政扶贫资金等。四是其他重点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如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用于农业土地开发的土地出让收入、被征地农民补偿费用、退耕还林补助资金等。

3、强农惠农资金使用管理情况。一是管理制度是否完善;二是对农民的各项补贴资金是否及时足额拨付到户;三是有无存在多头申报、虚报冒领、套取资金的问题;四是有无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资金的问题;五是有无存在资金滞留、使用效率较低的问题;六是财政预算安排的强农惠农资金相关账户设置和资金划转是否存在的问题;七是其他违反制度规定的问题。

三、实施步骤

此次专项清理检查工作采取自查自纠和重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自2010年7月开始至2010年11月中旬结束,分四个阶段实施。

(一)启动部署阶段(7月1日—7月10日)

成立由行署分管领导任组长,地区财政、发改、教育、监察、审计等部门为成员的地区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查工作领导小组(详见附件),研究制定工作方案,启动部署专项清查工作。各县市要迅速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结合实际制定并上报具体的工作方案,认真组织实施专项清查工作。

(二)自查自纠阶段(7月11日—8月20日)

各县市、各有关部门要按照专项清查的范围、内容和要求,组织开展自查自纠。主要工作包括:一是梳理强农惠农资金项目(按照地区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制定的表格填报)。二是积极开展“回头看”。对以前监督检查和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分类梳理,并逐项检查后续整改落实情况。对未及时整改的问题,立即采取有效措施予以坚决纠正。三是认真排查解决新问题。要从政策制度落实、项目申报审批、资金拨付使用等环节入手,对各项强农惠农资金使用管理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能立即纠正的要立即纠正;对不能立即纠正的问题要落实整改责任,制定整改计划,限期整改。四是健全完善制度。针对自查发现的问题,要深入分析原因,着眼于强农惠农政策的有效落实和强农惠农资金效益的最大发挥,着力健全监管机制,完善监管制度。地区将对各县市、各有关部门自查自纠情况进行抽查。

(三)重点检查阶段(8月21日—9月15日)

地区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各县市、各有关部门自查自纠情况,制定重点检查方案,确定重点检查县市和检查方式,协调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组成联合检查组,对重点检查县市的强农惠农资金使用管理情况进行重点检查。重点检查县市不低于全地区县市总数的50%。地区相关部门强农惠农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由地区财政局委托社会中介机构进行全面清理检查。

(四)整改总结阶段(9月16日—11月15日)

各县市、各有关部门根据自查自纠情况和重点检查反馈意见,对存在的问题进行认真整改,对专项清查工作好的做法和成效进行全面总结,并就改进和加强强农惠农资金管理提出具体意见和建议,于9月底前报地区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专项清查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加强对专项清查工作的领导。地区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加强对本系统专项清查工作的督导,并积极配合相关单位的专项清查工作。各县市领导小组要加强对县市清查工作的指导,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矛盾和问题,确保此项工作顺利开展。

(二)健全工作机制。一是统一领导机制。地区领导小组办公室要主动加强与各县市、各有关部门的沟通和联系,明确工作任务和具体要求,加强指导、协调和督促。二是协调配合机制。各成员单位要加强协作,密切配合,互通信息,协调联动,扎实推进清理检查工作的有序开展。三是分口工作机制。地区财政局要切实发挥好牵头部门的作用,加强与各成员单位的沟通与协调,积极督促相关部门做好专项清查工作。四是定期通报机制。地区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主动收集、整理隶属单位专项清查工作的有关情况和信息,及时发现和把握清理检查工作中的新情况、新问题,并报地区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加强责任追究。各县市、各有关部门对自查和重点检查阶段发现的问题,要加大查办力度,既要认真组织整改,又要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对于违规违纪的,要移交纪检监察机关严肃处理;对于涉嫌犯罪的,要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要认真做好举报受理工作,地区监察局、纠风办要设立举报电话、举报信箱,建立举报登记和查处督办制度,指定专人负责,做到举报件件有交待、事事有着落。要严格执行信访举报保密制度,切实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

(四)创新监管机制。通过专项清查,一方面要总结好经验、好做法并进行推广。另一方面要全面查找强农惠农资金使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深入分析原因,研究创新科学管理强农惠农资金的制度、体制、机制,促进建立强农惠农资金监管的长效机制。

(五)加大宣传力度。地区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各县市专项清查工作机构要通过各种渠道,多形式、多角度地宣传专项清查工作。要有针对性地选择一些典型案例予以曝光,以起到警示教育作用。要通过编发工作简报等方式,及时通报专项清查工作进展情况,确保清理检查工作取得实效。

附件:

和田地区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理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组长:帕尔哈提•肉孜行署副专员

副组长:关印明地委副秘书长、农办主任

蒋成章地区财政局局长

吐尔洪•买买提明地区监察局局长

朱卫民地区农业局局长

艾热提•热介甫地区审计局局长

成员:厉承玺地区文体局党组书记

母刚地区农机局党组书记

艾斯卡尔•买提肉孜地区卫生局局长

买买提明•阿不都拉地区畜牧兽医局局长

王建军地区广电局局长

冯坚冰地区科技局局长

杨新林地区气象局局长

张新昱地区发改委价检局局长

邰玉忍地区林业局副局长

肖家方地区水利局副局长

李卓良地区乡镇企业局副局长

艾拜都拉•肉孜地区财政局副局长

冯斌地区国土资源局纪检组长

邹杰地区环保局副局长

崔峰地区扶贫办副主任

刘伟宣地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张仪地区交通局副局长

王镇雅地区民政局纪检组长

李昕地区教育局纪检组长

邹云东人行和田中心支行工会主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地区财政局,办公室主任由蒋成章兼任,副主任由吐尔洪•买买提明、艾热提•热介甫、艾拜都拉•肉孜兼任,工作人员从各成员单位抽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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